歐洲歷史上的“蠻族”, “團體主義”讓日耳曼民族勢不可擋


說起團體主義,或者說集體主義,很多人都想到的是中國。從世界文明的進化角度來看,地處於世界東方的中國,因為由農耕文明發展而來,早期的先民為了生存,不得不抱團取暖,從而形成集體主義。

西方世界則相反,其文明的發源以遊牧和漁獵為主,強調的是自我的個性解放。然而在追求自我的西方世界裡,農耕文明之下萌生的中國集體主義,還有個夥伴,那就是講究團體主義的日耳曼民族。

那麼日耳曼民族的團體主義,與中國傳統文化之中的集體主義,有什麼區別呢?日耳曼民族又是如何憑藉著團體主義在西方世界裡一枝獨秀?

一、日耳曼民族團體主義的起源

最早的日耳曼民族,大概是指在青銅器時代,生活在北歐的西方民族,因為歷史太過久遠,實際上這種說法也只是後人的推斷,沒有切實的歷史證據。

現代意義上的日耳曼民族,其實形成於公元前50年左右,是在強大的羅馬帝國武力威懾下,生生打出來的一個民族。


歐洲歷史上的“蠻族”, “團體主義”讓日耳曼民族勢不可擋

日耳曼戰士

公元前五十年前後,羅馬帝國正值一代大帝凱撒當政,他一邊不動聲色的改變著古羅馬奴隸制社會的共和制度,一邊用連綿不斷的對外戰爭來轉移國內矛盾,同時獲取更多的利益以滿足國內貴族的需求。

這個時候,在北歐大地上的各民族有了一個統一的敵人,那就是羅馬。在這些北歐民族之中,日耳曼人因為特別能打,而被羅馬帝國的貴族們所重視。

根據羅馬史書記載:

“(羅馬人)艱難地去征服前進道路上的對手,而每一次勝利,他們都得付出血的代價。”

讓驍勇善戰的羅馬軍隊一次次吃虧的人,正是北歐大地上的日耳曼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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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鬥獸場


其後的歷史不用贅述,羅馬帝國最終征服了歐洲大地,作為勝利者,他們當然只記得讓自己頭疼的敵人,也因此,北歐大地上的各民族都被冠以了日耳曼人的稱謂。

從日耳曼民族的起源就不難看出,日耳曼民族之所以能夠興起,是在強大的外部壓力下,生產力和社會科技都稍顯落後的北歐各民族,為了對抗征服者羅馬人,經過艱苦鬥爭,最終凝聚成一股繩,形成了一個全新的民族,日耳曼民族。

跟農業活動一樣,戰爭也是一個講究集體協作,注重團體利益大於個體利益的人類行為,在此基礎之上產生的日耳曼民族,不僅骨子裡好鬥,而且非常講究團體主義。


歐洲歷史上的“蠻族”, “團體主義”讓日耳曼民族勢不可擋

日耳曼民族


其後經過上千年的歷史變遷,歐洲的統治者也一再的換人,但日耳曼民族骨子裡這種團體主義被保留了下來,成為歐洲歷史上一個強大興盛的民族國家,也就是後來德國的前身。

二、日耳曼民族團體主義的表現

日耳曼民族的團體主義,表現在他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最著名有兩點,其一是“日耳曼法”之中表現出來的團體主義,其二是在家庭生活之中表現出來的團體主義

1、日耳曼法中的團體主義

所謂日耳曼法,是指在公元五世紀到公元九世紀在日耳曼民族內部流通的法律,比如著名的《巴伐利亞法典》《埃塞伯特法典》等等,都是日耳曼法的表現形式,這些法典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講究團體主義。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中世紀以日耳曼民族為主體的各個國家,大都處於封建社會時期,男權興盛,男人在家庭和社會生活之中擁有絕對的主導地位。這一點似乎與世界其他民族都一樣。

但不同的是,日耳曼法之中,一旦一個男人跟女人組成了家庭,那麼作為這個小團體的一部分,女人對家中財產也就產生了所有權,當男人要處置家庭這個小團體之中的共同財產的時候,他必須得徵求女人的同意。


歐洲歷史上的“蠻族”, “團體主義”讓日耳曼民族勢不可擋

日耳曼家庭


要知道在男權至上的封建社會,女人的地位是極其低下的,中國古代甚至有“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說法。但同樣男權至上的耳曼民族內,偏偏女人在家庭財政大權上擁有否決權,這看似是矛盾的,實則正好體現著日耳曼法中的團體主義。即團體之中的個體,是不能損害團體的利益的。

家庭之外,日耳曼法在土地所有權上,也具有這種團體主義特徵,即土地的使用者和擁有者,同時對土地擁有一定的權力,儘管封建領主具有土地的擁有權,但封建農奴也有土地的使用權。

這種使用權在小團體內部,一般是封建領主旗下的莊園制內,可以不經過領主同意進行互相買賣,但卻不能買賣給外人。也就是說土地只能在團體內部流轉。

將日耳曼法之中的這種團體主義延伸開來,就是《漢謨拉比法典》上著名的那句話:

“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附庸。”

歐洲歷史上的“蠻族”, “團體主義”讓日耳曼民族勢不可擋

漢謨拉比法典


2、日耳曼家庭中的團體主義

正如前文所說,日耳曼民族的夫妻關係之中,同處於家庭這個“團體”的丈夫和妻子,同時對家庭財產具有支配權。

日耳曼民族的家庭之中,這種講究團體主義的行為比比皆是。一個很極端的例子就是,在日耳曼民族的家庭之中,如果家庭成員侵害了教會這個“團體”的財產,那麼該家庭成員就會受到其他成員的集體抵制,甚至與其斷絕往來,也就是所謂的“棄絕”。

這種嚴苛的社會習俗背後,是強調個人利益要服從於公共利益的團體主義,是日耳曼民族深入骨髓裡的團結和集體至上的思想。

三、團體主義對日耳曼民族國家在近代崛起的貢獻

站在今天的角度去看,離我們最近的,傳承最為正統的日耳曼民族國家,當然是德國。從中世紀末期開始,隨著科技的進步和熱兵器時代的到來,講究團體主義的日耳曼民族迅速地在世界範圍內崛起。

最激烈的例子自然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耳曼民族國家德國的強大。尤其是二戰之中,德國幾乎以一己之力單挑了整個歐洲,這其中軍隊之中盛行的團體主義,集體至上的觀念自然居功甚偉。


歐洲歷史上的“蠻族”, “團體主義”讓日耳曼民族勢不可擋

二戰前的德國工廠


拋開戰爭不提,隨著資本主義萌芽和工業革命的興起,社會分工更加細化,每個人在生產鏈條之中只能做一小部分,任何一項科技產品的問世,都必須要多人配合才能完成,這對於講究團體主義的日耳曼民族來說,當然是優勢。

這也正是近代歷史上德國之所以能在眾多歐洲國家之中脫穎而出,幾次歷經大的挫折,最終都迅速的恢復元氣,重新站在世界各國前列的原因所在。

相比於中國古代純粹講究集體大於個人的集體主義來說,日耳曼民族的團體主義既有優勢,也有不足。


歐洲歷史上的“蠻族”, “團體主義”讓日耳曼民族勢不可擋

聖拱門


日耳曼民族的團體主義,跟中國傳統文化之中的集體主義有個很鮮明的區別,就是團體主義是針對於別的團體來說的。正如日耳曼民族的興起是因為與羅馬人的戰爭導致,團體主義的基礎,是把社會劃分為一個一個的小團體,小團體又組成大的團體,最終匯聚成一個國家。

這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字眼是“別”,也就是說我的團體和你的團體是不一樣的。我的團體之所以錯在,是為了應對你的團體。

相比較而言,中國古代的集體主義,更講究的是天下大同,即在集體主義之中不強調其他集體,這個集體是包含所有的團體的,集體之中的團體之間,也沒有太多的區分。蔓延兩千年的中國古代封建歷史,其實就是在從“不同”走向“同”的過程,也就是我們說的同化。


歐洲歷史上的“蠻族”, “團體主義”讓日耳曼民族勢不可擋

二戰時被驅趕的猶太人


直白一點,就是日耳曼民族的團體主義比較排外,而中國傳統文化之中的集體主義,則比較包容。

以共同對外而凝聚核心的團體主義,自然關係更為牢固,但是卻容易走向極端。近代歷史上兩次世界大戰,未嘗沒有日耳曼民族這種團體主義下的排外思想作祟。而中國傳統文化之中的集體主義,過於包容的時候,難免會顯得軟弱。

四、結語

團體主義,作為日耳曼民族最核心的特色,起源於上古時期共同對抗羅馬人的經歷,發展於漫長的中世紀連綿不斷的戰爭,並最終以近代兩次世界大戰中,以日耳曼民族為主體的德國的突出表現證明了其價值,可以說是深入日耳曼民族骨髓的一種文化。

這種文化不是一朝一夕產生的,也不是僅僅表現在戰爭領域。事實上日耳曼民族不管是社會組織結構,還是日常生活之中,都充滿著團體主義的存在,並一直持續至今。所謂成也蕭何敗蕭何,團體主義即塑造了日耳曼民族的強大,也鑄就了日耳曼民族的苦難

如今的世界已經是多民族融合,各種文化交相輝映。團體主義早已不是日耳曼民族的專屬特質,但歷史上日耳曼民族因為團體主義或成或敗的故事,依然值得後人借鑑。

參考文獻:

《漢謨拉比法典》

《德意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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