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民政廳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提高全省孤兒基本生活費指導補助標準的通知》從2019年1月起提高孤兒基本生活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調整後,齊齊哈爾市社會散居和機構集中養育孤兒基本生活費最低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1150元和1550元。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孤兒914人,其中:機構集中供養324人,社會散居孤兒590人。按照《通知》要求,將具有我市戶籍0-18週歲且符合父母死亡、失蹤、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因監護缺失造成事實上無人撫養的兒童納入到保障範圍。孤兒滿18週歲後,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讀的,可延續享受孤兒基本生活費。
此次提高孤兒基本生活費補貼後
8月起
全市開始執行新的孤兒
基本生活保障指導標準
1—7月份孤兒生活費將
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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