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成功召开

12月3日上午,延安市检察机关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在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召开。

宝塔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袁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邀请宝塔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看守所监管民警、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员及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参与了本次公开听证会议。

首先,检察官侯登华主持并宣读、讲解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袁某某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工作和公开听证审查工作的内涵和目的。

其次,检察官胡杰介绍了袁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案情和审查情况,辩护律师对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由进行了说明,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也对袁某某有无继续羁押必要阐述了各自观点。
最后,通过综合评议,犯罪嫌疑人袁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犯罪系偶犯、初犯,认罪认罚积极悔罪,看守所羁押期间表现良好,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对犯罪嫌疑人袁某某不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故可建议办案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本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是新时代检察工作落实公开、公正的司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要求的充分体现,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扎实有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坚持主动作为,坚持全面评估,坚持释法说理,通过审查公开听证,提高审查透明度,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公信力。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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