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夏迎锋辞去含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4月8日含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夏迎锋提出辞去含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含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夏迎锋辞去含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含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含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0年4月8日含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钱俊为含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关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钱俊代理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4月8日含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夏迎锋已辞去含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含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钱俊代理县长职务。
来源 / 马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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