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暨督促自首
公 告
(2020年第32期)
本院在執行工作中,以下被執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拒不執行,現本院發佈執行懸賞暨督促自首公告,即日起,凡向本院提供以下被執行人行蹤以及隱匿、轉移的財產線索,經抓獲並查實或使該案執行到位的,舉報人獲得下列相應的懸賞金。
2020年4月7日
舉報電話:18090193818
仁愛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龍馬潭法院創立川南自貿玉帶包拯愛心基金,法院幹警自籌資金,同時呼籲社會愛心人士、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彰顯社會人文關懷,為經濟困難的涉民生案件申請執行人購買執行懸賞保險,進行司法救助。愛與心恆久,法同您共生!我們相信:你、我愛心匯聚,必將為困難申請執行人托起一片希望,撐起一片“法治晴空”!
執行懸賞名單
愛心懸賞
保險懸賞
商事比例懸賞
以上被執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本院已對其採取限制消費和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措施。如果被執行人仍拒不執行,且涉嫌拒執犯罪的,本院將其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涉嫌拒執犯罪名單
龍馬潭法院敢於打擊拒執犯罪,亮劍“老賴”,但懲罰不是目的,重在修復社會關係。為促使涉嫌拒執犯罪人員投案自首,龍馬潭法院推出“若自首,必從寬”政策:凡自首者,不羈押,不判處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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