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費的處罰應該怎樣設置?

很多校區都知道無論是新籤還是續費,都是要設置員工的提成比例和獎勵措施,這樣可以促使員工更積極的為校區創造效益。

然而,很多校區在退費這一塊的制度卻非常模糊,導致很多學生的流失都找不到原因和負責人。這對學員的維護非常不利。

就像新籤和續費有相應的獎勵一樣,退費也應該有相應的處罰。那麼這個處罰怎樣設置更合理呢?

退費的處罰應該怎樣設置?

明確責任人

首先,我們要有方法先認定退費的責任人是誰。這個一般是以時間為軸線的。例如全款一個月內退費由諮詢師負責,超過一個月後由學管師負責。像這種客觀的劃分才更有效,主觀的依靠校長或者主任是不行的,那樣公說公有理,最終都會發展成為各打三十大板的AA制。

確定處罰比例

其次,是確定退費處罰的比例。一般新籤或續費的時候提了幾個點,那麼退費的話也要扣除幾個點。金額以總繳費金額減去應收費用為準,退回剩餘金額之前所產生的提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設置處罰限額

第三,處罰要設置上下限額。罰款上限是為了防止學管師認為退費承擔的風險太大,導致不願意接大單,所以罰金應該有上限封頂。下限是為了避免剩餘三五個課時的學員,學管師覺得不在乎退費罰金而引起的不重視,不挽單所形成的退費。

與評級掛鉤

第四,應與其他重要的評級掛鉤。一個校區的發展壯大,學員留存非常重要,而退費直接導致學員流失和口碑的下降。所以,退費應該直接影響評級數據,才能顯示校區對學員維護的重視,從而引導員工努力的方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