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大清扫”模式 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县纪委监委 | 开启“大清扫”模式 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习近平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是最直接、最致命的。

县纪委监委 | 开启“大清扫”模式 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县纪委监委 | 开启“大清扫”模式 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以来,卓资县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要求,印发《全县关于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聚焦上级转交办及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按照“三个一批”工作要求,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加大对基层“微腐败”整治力度,坚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有效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澄清正名一批不实举报,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排查到位 分类交办 确保件件有落实

全面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强化分析研判,建立问题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实行“清单式”管理,及时更新、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问题情形分类进行处置办理,确保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到位、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解决到位,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确保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基层“微腐败”信访举报共22件,现已办结4件,化解信访矛盾问题2件,其中立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追缴违纪违法所得1.2万元上交县财政。

县纪委监委 | 开启“大清扫”模式 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压实责任 全程跟踪 实行领导包案督办

县纪委监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大清扫行动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履行包案督办职责,统筹组织深入推进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

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调查,对群众反映突出、矛盾较大的问题追根溯源,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地检验办理成效,提升群众对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截至目前,全县第一轮第一批17件问题线索全部由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督办。

结合实际 形成合力 统筹协作精准推进

县纪委监委将大清扫行动与领导接访、“上访变下访”工作紧密结合,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把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落实到基层“末端”、推进到“最后一公里”。同时,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三务”公开等工作融汇贯通、形成整治合力,统筹兼顾一体推进,确保“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动真格、见真章、出实效。

县纪委监委 | 开启“大清扫”模式 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下沉一线 靠前监督 确保办案精准高效

为确保办案质量,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案件监督管理室采取深入基层进行案件督导,全部“下沉”至一线对案件办理进行日常监督、重点检查。听取正在办理案件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指导,对尚未办结的案件梳理线索、分析案情、把握方向。要求办案人员坚持“末端工作法”直接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包案领导也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对群众反映突出、矛盾较大问题面对面听取意见,实地检验办理成果,确保调查处理工作精准、到位。

县纪委监委 | 开启“大清扫”模式 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建立台账 动态更新 确保实时掌握情况

县纪委监委对大清扫行动案件进行统一编号台账化管理,按问题分类建立领导包案台账,实行月报告制度。承办案件组长每月按时报送办理情况及反馈结果,实时更新大清扫行动工作总体进度,做到数据清楚、情况明了。截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第一轮第一批问题线索共17件,已办结4件,处分2人。

基层是权力的“神经末梢”,但绝不是正风反腐、管党治党的盲区、死角。我们要用基层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县纪委监委 | 开启“大清扫”模式 让“微腐败”无处遁形县纪委监委 | 开启“大清扫”模式 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