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級語文下冊:《傷仲永》同步課文內容講解,轉給孩子


七年級語文下冊:《傷仲永》同步課文內容講解,轉給孩子

梳理運用

作者與背景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號半山,封荊國公。臨川人(今江西省東鄉縣上池村人),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存世。慶曆二年(1042年)中進士,後官至宰相,主張改革變法,史稱“王安石變法”。但由於保守派的強烈反對,他兩次遭迫害,晚年封為荊國公,諡號“文”。

這是一篇古代隨筆。它是散文的一種,意思是隨手筆錄,小拘一格。我國古代的隨筆常常借一件事來抒發作者的感情或闡明某種觀點。隨筆的特點是:形式多樣,短小活潑,意境雋永,值得玩味。


知識積累

重點實詞

1.傷:哀傷,嘆息。

2.金溪:地名,現在江西金溪縣。

3.民:百姓。

4.隸(lì):屬於。

5.年:歲。

6.未:不,沒有。

7.識:認識。

8.書具:書寫的工具,指筆、墨、紙、硯等。

9.啼(tí):出聲地哭。

10.求:索求、索要。

11.異焉:對此(感到)詫異。

12.旁近:附近。這裡指鄰居。

13.與:給。

14.自為其名: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

15.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係。收,聚、團結。

16.意:主旨、內容。

17.傳:傳送。

18.立就:立刻完成。

19.文理:文采和道理。

20.可:值得。

21.觀:觀賞。

22.者:……的地方(方面)。

23.邑(yì)人:同縣的人。

24.乞(qǐ):求取,意思是花錢求仲永題詩。

25.環謁(yè):四處拜訪。

26.明道:宋仁宗(趙禎)年號(1032-1033)。

27.從:跟隨。

28.先人:這裡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29.還:返回。

30.稱(chèn):相當。

31.泯(mǐn)然: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

32.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33.通悟:通達聰慧。

34.受:承受。

35.賢:勝過,超過。

36.材人,有才能的人。

37.不至:沒有達到(要求)。

38.彼其:他。

39.得:能夠。

40.已:停止。

重點虛詞

1.嘗:曾經。

2.忽:忽然。

3.即:立即,立刻。

4.並:並且。

5.一:全。

6.自是:從此。

7.皆:都。

8.稍稍:漸漸。

9.以:介詞,用。

10.矣:語氣詞。

11.卒(zú):最終。

12.且:尚且。

13.夫(fú):發語詞,無實在意義,強調疑問語氣。

14.固:本來。

通假字

“扳”通“攀”,牽,引。 (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

古今異義

1.是

古義:代詞,此,這。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

今義:判斷動詞。

2.或

古義:有的,有的人。 (或以錢幣乞之)

今義:或許,或者。

3.文理

古義:文采和道理。 (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今義:表示文章內容或語句方面的條理。

4.稍稍

古義:漸漸。 (稍稍賓客其父)

今義:略微。

5.眾人

古義:常人。 (泯然眾人矣)

今義:許多人,大家。

一詞多義

1.自

名詞,自己。 (並自為其名)

介詞,從。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還自揚州)

2.聞

動詞,聽說。 (餘聞之也久)

名詞,名聲。 (不能稱前時之聞)

3.其

代詞,這。 (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代詞,他的。 (稍稍賓客其父)

4.然

代詞,這樣,這種情況。 (父利其然也)

形容詞詞尾,……的樣子。 (泯然眾人矣)

5.為

動詞,作為。 (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動詞,寫上。

6.之

代詞,它,指書具。 (忽啼求之)

代詞,他,指方仲永。 (借旁近與之)

代詞,這事,指方仲永父“不使學”“環謁於邑人”。 (餘聞之也久)

結構助詞,的。 (不能稱前時之聞)

語氣助詞,不譯。 (卒之為眾人)

7.於

介詞,到。 (環謁於邑人)

介詞,在。 (於舅家見之)

介詞,比。 (賢於材人遠矣)

介詞,被,引出動作的對象。 (受於人者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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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類活用

1.名詞作動詞

賓客:以賓客之禮相待,把……當做賓客。 (稍稍賓客其父)

利:認為……有利可圖。 (父利其然也)

2.形容詞作動詞

奇:對……感到驚奇。 (邑人奇之)

異:對……感到詫異。 (父異焉)

傷:哀傷,嘆惜。 (傷仲永)

3.名詞作狀語

日:每天。 (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

重點句式

1.判斷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2.倒裝句

還自揚州 (正確的語序是“自揚州還”,從揚州回家。)

3.省略句

(1)不使學 (省略了“使”的賓語,即“不使之學”,不讓仲永學習。)

(2)令作詩 (省略了“令”的賓語,應為“令其作詩”,“其”指代方仲永。)

(3)還自揚州 (省略主語,“還自揚州”中省略主語“我”,可補充為“我還自揚州”。)

(4)受之天也 (省略介詞,即“受之(於)天”,意思是從上天那裡得到或上天賦予的。)


考題例析

(2015•四川成都中考)閱讀下面文言文,完成以下試題。

傷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1.下列語句中加紅字詞的解釋有誤的一項是( )

A.世隸耕​隸:屬於

B.父利其然也​利:認為……有利

C.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扳:通“攀”,牽,引

D.不能稱前時之聞​稱:稱讚


2.下列語句中加紅字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項是( )

A.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其真無馬邪

B.或以錢幣乞之

以刀劈狼首

C.賢於材人遠矣

能謗譏於市朝

D.卒之為眾人

將軍豈願見之乎


3.下列對文章理解和分析有誤的一項是( )

A.本文敘寫“神童”方仲永幼年天資過人而最終“泯然眾人”的故事,揭示了後天教育對於人的成才的重要性。

B.全文敘事簡約,如第二段中一“聞”一“見”一“問”,寥寥數語,即交代了方仲永的才能變化的幾個階段。

C.善用對比,是本文寫作的一大特色,全文主要通過“材人”與“眾人”的對比,突出了“不受之人”的嚴重後果。

D.作者在敘事中流露出對方仲永才能衰退的哀傷和惋惜,進而借事說理,提出了對世人的告誡與警醒。


4.把下列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1)父異焉,借旁近與之。


(2)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解析:1.本題考查文言實詞的含義。稱:相當,相符合。做此類題目時要結合整句內容對詞語含義進行判斷。答案是D。

2.本題考查文言詞語的含義。答案是B。 B均為介詞,用。A代詞,代替仲永寫的詩;語氣助詞,難道,表推測。C副詞,比;介詞,在。D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不譯;代詞,他。此類題目要結合語境進行理解。

3.此題考查對文章內容的理解與分析。答案是C。C選項“全文主要通過‘材人’與‘眾人’的對比”錯。做題時結合上下文內容進行理解。

4.本題考查翻譯文言文句子。翻譯時要譯出“異”“與”“通悟”“受”,注意補足(1)中的缺失部分。直譯,句子通達。 (1)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借來鄰近人家(的書具)給他。(2)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從上天那裡接受到的。


課文講解

理解主旨

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天資過人卻最終“泯然眾人”的實例,說明了人的才能有賴於後天的教育和培養,即使是天賦很高的人,如果不受教育,也會變成平庸無能的人,從而表明了後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


理清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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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特色

1.先揚後抑,對比鮮明。

作者先寫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後寫他變得平庸無奇,前後互為反襯,對比鮮明,既令人對他的不幸結局感到警醒、惋惜,又表現了對“不使學”的錯誤做法的否定、批判的態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2.借事說理,闡明觀點。

本文采用隨筆的形式而寫,借方仲永由一個天資過人的神童變成普通人的事來闡明作者的觀點。敘事部分重點在敘述方仲永才能變化的兩三個階段:幼年作詩表現出非凡的才華與天賦;十二三歲時才能大不如先前;成年之後才能泯滅。這部分敘述是後文議論的基礎,而闡明道理部分才是全文的核心。強調後天努力學習、接受教育對成才的重要作用。

3.語言精當,貼切傳神。

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餘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如寫幼時的仲永,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而“忽”“即”“立”三個副詞,又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文中“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一句用筆極其凝練,揭示了仲永才能衰退、天資盡喪的原因。一個“利”字,寫出他父親貪求錢財、目光短淺的性格,“環謁”概括了其父求財的可鄙行為,“不使學”三字更是一語中的,批判其父的錯誤做法,暗示仲永“泯然眾人”的必然結果。這些詞語用得既傳神又貼切,寥寥數語使人物情態畢現,心理全露。而文章結尾的議論部分,更是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把握重點

1.作者寫這篇文章僅僅是對方仲永的“泯然眾人”表示惋惜嗎?如果不是,你認為作者寫作此文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作者寫這篇文章不僅僅是對方仲永的“泯然眾人”表示深深的惋惜,主要是借方仲永由天資過人到“泯然眾人”的慘痛教訓,闡明人的天資與後天學習的關係,從而告誡人們一定要重視並加強後天的學習。

2.本文為什麼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

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一是極力渲染方仲永幼時的天資,說明“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並與後來的“泯然眾人”形成鮮明的對比;二是寫仲永雖天資過人,但“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雖然天賦極佳,但未能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最終只能是才能盡失。作者從這兩個方面啟發人們深思方仲永才能盡失的原因,強調後天的教育和培養對人才發展的重要性。

3.“餘聞之也久”這句話在本文敘事中有什麼作用?

本文敘事部分採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一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後“聞”,依次寫方仲永才能變化的三個階段。“餘聞之也久”這句話在這之中起過渡作用。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聞”“久”二字則表明作者長期不在家鄉,僅從傳聞中得知。這樣,後文再說“見”就十分自然了。

4.怎樣認識作者所闡述的“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係?

作者所說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好的先天條件,即有天資、天賦;“受之人”,是指後天的學習和受到的教育。作者認為,在這二者之間,後者更為重要,即後天教育對一個人是否成才是至關重要的。即使是天賦很高的人,如果不加以教育和培養,也會變成平庸無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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