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區法院:法官直播“帶貨” 溢價26%成交

“鄭法官,明天我從外地回來後把剩餘拍賣款交清,請幫我辦理過戶手續。謝謝!”9日下午3時,競買人張女士致電我院鄭清海法官,稱讚法官直播“帶貨”非常好,讓她在疫情期間足不出戶就能買到理想的房產。這是我院第一次法官直播“帶貨”網絡司法拍賣,6位競買人經過28次激烈競價,最終以651341元成交。這次拍賣吸引了4013人圍觀,29次延時出價,溢價135000元。

惠城區法院:法官直播“帶貨” 溢價26%成交

▌賣房期間又反悔 被判雙倍返還定金

2018年4月13日,原告焦某與被告孟某及第三人惠州市某置業有限公司簽訂《房地產買賣及居間合同》。合同約定,由原告通過第三人居間方向被告購買其位於惠州仲愷高新區某小區3層02號房,轉讓價款為人民幣693000元,並約定付款方式等。合同簽訂當日,原告向被告交納定金50000元,後因被告另欠有他人債務,認為賣掉房子也拿不回多少錢,不想賣了。2019年1月2日,第三人向被告郵寄《告知函》,要求履行義務,並多次與被告聯繫,但被告多次推脫。2019年2月25日,原告遂訴至我院。

我院經審理,判決解除原告焦某與被告孟某、第三人惠州市某置業有限公司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及居間合同》及被告孟某應向原告焦某雙倍返還定金100000元。判決生效後,孟某未履行義務,焦某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官直播“帶貨” 4000多人圍觀溢價26%成交

鄭清海法官接到案件後,發現被執行人下落不明,鄭法官經公告後,依法處置被執行人名下位於惠州仲愷高新區某小區3層02號房產。因在疫情期間,為避免競買人接觸,又保障其無法親臨現場看樣又能瞭解拍賣標的物的相關情況,鄭法官決定運用京東司法網絡拍賣平臺直播“帶貨”,於3月31日現場介紹拍賣房產的位置、周圍情況、房屋結構及裝修情況等,直接、全面反映拍賣房產的現狀,讓競買人在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圍觀,滿足看樣需求,司法拍賣機構在線上現場解答網友提問。我院通過京東司法網絡拍賣平臺、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等進行宣傳。


​4月5日,上述房產拍賣開始,吸引了4000多人圍觀。6日上午,6位競買人經過28次激烈競價,最終以651341元成交。

惠城區法院:法官直播“帶貨” 溢價26%成交

據鄭法官介紹:我院首次法官“帶貨”,讓競買人對拍品有直觀充分的瞭解,在疫情期間既避免群眾接觸,保障其健康,又促使拍賣成交,且溢價26%,實現了拍賣標的價值最大化,取得一定的成效。根據工作安排,我院將法官“帶貨”常態化,提高公信力,推動網絡司法拍賣,進一步提升處置財產成效,促進執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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