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史話:第一章 民族傳統體育

第一節藏族

五、體育遊戲

由格扎藏曆2月15日紀念“小家塔巴”的廟會上,一般都要舉行一種叫“由格扎”的較力比賽,參賽者一般為廟中和尚。比賽有3種方式,其一,投石球。寺廟內專門備有練力的石球,約200斤重,賽時由參賽者舉至頭上,看誰用力向前拋得遠。其二,投“標槍”。類似漢族群眾的投標槍,標槍由酒杯粗細的青岡棒在其一端裝牛角尖做成,比賽用力前擲,分賽投遠與擲準兩種。其三,打柱頭。打柱頭的參賽者必須是寺內“格勾”(寺院裡負責紀律的鐵棒喇嘛)。參賽者用4根碗口粗(直徑約10至12釐米)的青岡棒,在柱頭上拼命猛擊,直到4根青岡棒擊得粉碎。參賽者常被累得熱汗淋漓,氣喘吁吁,能將4根青岡棒擊碎者理所當然地被當地藏族群眾稱為大力士,如不能將4根青岡棒全部擊碎,“格勾”們將受到全寺廟和尚和參加廟會群眾的嘲笑。這是一種充分顯示力氣的活動。

跳躍藏族群眾的跳躍活動分跳遠和跳高兩種。跳遠,藏語叫“格木澤”。有立定跳遠,從高處往下跳比遠,以及借木板彈力跳遠以決勝敗的。跳高,藏語叫“塔弓”(“塔”意為繩子,“弓”以為跳遠),藏族群眾平常生產活動中多跳越柵欄、上坡下坎、橫躍巨石等,這就要求高遠結合跳躍障礙。因此,藏族群眾喜好立小木架,上橫放竹竿或木條(如今的跳高架),每3步1架,共七八架,跳者務必連續躍過,比快,實可調之“跳欄”。跳高的另一種比賽方法是:在平整的土地上,2人站立在相隔數米的地方,拉起一根繩子,其餘的人從1米左右的高度開始跳,跳過一次,漸次向上移動。以胸、頭、手、拳依次向上移動,跳不過者得替換牽繩者。跳高時動作不定,任各自發揮。

轉山本屬宗教活動。大寺院的僧人們,晨後之時,必繞寺步行三週,為日常功課;附近區域虔誠的信徒們也是如此。藏區寺院場地寬闊,堅持步行也可謂養生之道。各部落或村寨,均各自有“神山”,每逢過年過節,舉寨老幼繞山數週,謂之“轉山”。

旅行藏族群眾崇尚佛教源遠流長,根深蒂固。常以朝藏區各寺,尤以朝拉薩大昭寺和布達拉宮為榮。藏族群眾又好以朝峨嵋山、松潘黃龍寺為榮,每每結伴攜帳,不惜風餐露宿,頂風冒雨,艱難前行。還有不少叩“等身頭”的,叩一長頭劃一線而進,日出而行,日沒而止,昔日藏族群眾朝拉薩大昭寺,往往長途跋涉數年,才得一返,其虔誠之至,可謂感天動地,昭日耀月。

鞦韆農區藏族群眾每年農閒之時,在大樹之下,或握藤,或吊毛繩,蕩來晃去,以作鞦韆,婦女兒童多好之。九寨溝縣藏族群眾也喜愛打鞦韆,謂之“阿哇”,且別具一格,與眾不同,具有獨特的民族風味。鞦韆架是用長約5至7米的4根木柱,每2根的小頭交叉用藤條捆緊,大頭分開並斜栽地上,在頂端交叉處橫架木棒一根,將其固定。橫木中穿入2條堅實的藤圈,圈內捆一根用藤條扭成的繩,繩端以木板相連,坐在木板之上便可晃盪,悠悠然然,舒緩爽心。

拔河年節期間,藏族群眾常常舉行拔河比賽,與漢族大體類似,只是藏族群眾喜好男女混賽。

掰手勁亦是我州藏族民間的一種較力遊戲活動。無論男女老幼,都喜歡在閒暇之時,三三兩兩湊在一起進行“掰手勁”比賽。比賽由2人進行,常有許多人在旁趁勢叫好。比賽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常見的左右用力掰手勁的方法;另一種是上下掰法,即一人握拳,拳心向上,橫放桌面,另一人以其手掰之,由直掰曲(要求達90度)。比賽一般採取3戰2勝或5戰3勝制。

跳拱也是我州藏族民間傳統體育活動,主要在少年兒童中廣為流傳,以後逐漸發展成為小學生普遍喜好的一種遊戲活動。玩法是:一人彎腰,雙手壓膝,稱為“拱”,參加活動人數不限,其餘的人排成單列,依次跳躍。跳完一輪,漸次升拱(減少一定的屈膝度)。跳者過拱失敗,則替換做拱之人,活動重新開始。

搭底板即漢語“打毽子”之意。此項活動流行於南坪地區(今九寨溝縣)藏族中。一年一度的春節期間,從除夕夜直到正月十七,各寨都要竟相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以點綴節日的喜氣。其中,尤以玩“搭底板”興致最濃,老幼皆賽,經日方休。比賽方法:用幹馬糞包在布里,中心插上幾根雄雞尾羽製成毽子;打毽時,在一塊平地中央,劃出長約4至6米,寬約2至3米的長方形為比賽場。中間劃一條橫線,以示界線。分單和雙打兩種(男女雙或男女混合都行)。不用毽拍也不準用腳踢,而是以手為踢。賽前可試打幾個,以掌握毽子性能和規律;打毽時,若接不住發來、擊來的毽,或不能過界,擊出邊底線外則負1分,對方勝1分,以打3局或5局為限(打幾局,每局打幾個由雙方臨時決定)。一般採用3局2勝制或5局3勝制。

臭樓沙為南坪(今九寨溝縣)藏族民間體育活動。遊戲方法趣味橫生:選擇一平坦地面,上挖若干坑,坑的多少由參加人數而定,場地中心挖一坑(南坪地區藏語叫“鑼鍋”),即“牛圏”。其餘的坑挖在距中心坑約2米的四周,以寄生在松、杉樹上的寄生包為“牛”(即球)。參加者持一根一端帶彎拐的木棍,在規定的距離,輪流將寄生包擊入中心坑(即驅牛入圈)。以擊球的棍數決勝負,多者負,少者勝。擊球次數最多者擔任“趕牛者”,其餘分別守住一個坑,用木棍設法阻擊“趕牛者”將“牛”趕入中心坑。但其餘打牛者在擊中後須用其棍守好門。否則,“趕牛者”首先杵其坑,則應由失去坑者替代繼續“趕牛”,而“趕牛者”乘機搶佔任何一坑,最後一個失去坑者則該“趕牛”。若2人同時搶佔一坑,以猜拳定先後。拳式:拇指為“土帝”,食指為“雞”,小指為“螞蟻”。螞蟻蛀土帝、土帝吃雞、雞吃螞蟻,如此循環。

壓烏龜是藏族青年小夥們喜愛在田間勞作之餘進行娛樂的一種體育遊戲。盛行於阿壩、若爾蓋、紅原、壤塘4縣。遊戲辦法:參加者3人,1人長伸趴在草坪上,另2人相對伸出雙腿交錯併攏,各自坐在對方肌骨部位共同壓住趴者,要求趴者盡力從地上掙扎爬行直立,能直立者為勝,否則,只能在地上胡抓亂舞,掙扎不起,甘當烏龜。

鏟鞭子流行於金川、馬爾康、理縣等農區,鞭由牛、羊皮條或數根細麻繩織成,結套在細木杆或細竹竿上,鞭尖結套一根棉織帶。鞭可長可短,鞭杆必須短於鞭帶的長度。鏟鞭時持鞭杆下端向地面或空中各方猛力揮鏟鞭帶,並同時做一些諸如空中轉體、弓步揮舞、單雙手側身翻等健美動作與之配合,以鏟鞭子發出短促清脆的音響為佳。

獨繩蕩流行於金川、小金、馬爾康、理縣、黑水等農區一帶。玩法如下:在高樹枝或屋樑橫木系一粗繩,繩垂直於地面,離繩頭約2米左右設一小跳臺,蕩繩者立於跳臺前跳躍,空中抓繩或手持長繩於起跳處起跳,身體便隨擺動慣性來回蕩。藏族群眾生活於崇山峻嶺,常用堅固的樹藤作蕩繩,以穿越溝壕,跨越山崖。獨繩蕩即為山林生活的再現,別有一番野趣。

拔腰兩人站立,用單手或雙手互抱其腰。發令後同時用力,先被拔起來,即先雙腳離地者為輸。不能採取突然侵襲式攻擊的方法。

互背2人背立,雙手向後與雙方相撫,同時用力,若一方被揹負雙腳離地則輸。主要流行於理縣、馬爾康。

舉皮袋主要流行於牧區。在平地上放一個約150公斤重的大皮袋,內裝羊毛、沙土等,強手們一個個走到皮袋前,看誰能在3次試舉中把皮袋一下抱起來扛到肩上為勝利者。凡獲得優勝者稱為大力士。

州志辦提供資料 記者 王和斌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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