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聞廣播】把握“四原則” ,合肥市場監管局已化解200餘起涉疫合同糾紛

新冠肺炎疫情給經濟貿易等民商事活動帶來很大沖擊,合同履行遲延或不能履行情況紛紛湧現,投訴不斷。合肥市市場監管局把握“四個原則”,加強疫情期間合同糾紛多元化解。1月21日至4月1日,合肥市通過12315熱線平臺、12345政府直通車、來信來訪等投訴渠道接到合同糾紛方面的投訴共328件,已辦結223件,105件正在辦理中。

  疫情期間合同糾紛相關投訴主要有服務類、商品買賣類、教育培訓類、租賃類、裝飾裝修類和金融借款類等6大類,佔比分別為47.87%、20.12%、12.54%、11.31%、5.18%、3.05%。服務類合同糾紛投訴157件,主要集中於餐飲服務、酒店住宿、娛樂休閒、婚慶服務、旅遊服務、其他服務等方面;商品買賣類合同糾紛投訴66件,主要集中於網絡購物、購車糾紛、購房糾紛、傢俱定製訂購等方面;教育培訓類合同糾紛投訴41件,主要集中於線下教育培訓活動處於暫停狀態而導致的合同履行和退費爭議等方面;租賃類合同糾紛投訴37件,主要集中於房屋租賃、交通出行及物流運輸等方面的履約及退費賠償問題;裝飾裝修類合同糾紛投訴17件,主要集中於工期延誤或無法開工、材料費用上漲造成損失等方面爭議問題;金融借款類合同糾紛投訴10件,主要集中於網商貸等金融借款合同無法正常履約或延期支付等糾紛問題。

  對於疫情引發的合同糾紛投訴,合肥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疫情對於合同履行產生的實際影響,注重把握四個方面的原則。一是堅持利益平衡原則。在具體投訴化解中,既依法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強調推動當事人在友好協商、互諒互讓、共克時艱基礎上,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二是堅持合同守信原則。對於疫情防控期間合同可以履行的,鼓勵合同按約正常履行。三是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對於因疫情影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對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的,綜合考慮當事人的約定、疫情的發展階段、疫情對當事人實際影響的時間、程度等因素,公平公正處理。四是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因依法採取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認定為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依法適用不可抗力原則,主張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責任。

  復工復產後企業將逐漸面臨疫情帶來的合同履行等諸多方面的問題和糾紛,指導幫助企業防範化解各類合同糾紛,是當前直面和亟待解決的問題。下一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將超前謀劃、主動作為,加強對疫情影響合同履行等法律問題的調研、評估、預判,精準施策,充分發揮合同行政監管職能,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加強風險防控,防範和有效化解各類合同糾紛,為企業分憂,為合同相對人解難,為市場主體恢復生產提供有力的服務和保障,促進經濟社會平穩有序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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