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控制和信息中心,也是火災時滅火作戰的指揮和信息中心。
建築消防系統的顯示、控制等日常管理及火災狀態下應急指揮,以及建築與城市遠程控制中心的對接等均需要在此完成,是重要的設備用房。具有消防聯動功能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保護對象中應設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專用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設備,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設備。
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顯示規定的建築物內設置的全部消防系統,及相關設備的動態信息和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並應為遠程監控系統預留接口,同時應具有向遠程監控系統傳輸有關信息的功能。
消防控制室應設有用於火災報警的外線電話。
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下列紙質和電子檔案資料:
⑴建(構)築物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建築消防設施系統圖及安全出
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⑵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⑶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義務消防人員等內容;
⑷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⑸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⑹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⑺消防系統控制邏輯關係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等;
⑻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這些資料應能定期保存和歸檔。
消防控制室應保持清潔,嚴禁設置辦公室,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
每日24h值班制度,每班工作時間不大於8h,每班人員不少於2人。值班員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值班人員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檢查、接班、交班時,應填寫《消防控制值班記錄表》;
值班期間每2h記錄一次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火警或故障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
火警處置程序
⑴接到火災報警信息後,應以最快方式確認;
⑵確認屬於誤報時,查找誤報原因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⑶火災確認後,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⑷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赴現場。
設備運行要求
⑴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⑵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⑶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設備處於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於自動狀態的設在手動狀態。
防火要求
⑴單獨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⑵附設在建築內的消防控制室,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不低於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開向建築內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⑶宜設置在建築內首層的靠外牆部位,亦可設置在建築的地下一層,並疏散門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周圍不應佈置電磁場干擾較強以及其他影響消防控制設備工作的設備用房;
⑷消防控制室的送、迴風管在其穿牆處應設防火閥;
⑸消防控制室內嚴禁與其無關的電氣線路及管路穿過。
閱讀更多 老安電工速學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