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到底有沒有用,要不要去申報?

最近有人私信留言,諮詢實用新型專利到底有沒有用,要不要去申報?

答案是肯定的。

實用新型專利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是專利權的客體,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實用新型。實用新型通常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專利到底有沒有用,要不要去申報?

實用新型專利的市場價值。我國存在大量的小發明,因此實用新型專利制度確有存在的必要。這些小發明對於眾多中小企業來說,雖然含金量不是那麼高、產品的生命週期也比較短,但它仍然具有一定的市場價值,能夠給企業帶來效益,因此也需要得到適當的保護。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又有哪些區別和優缺點呢?

實用新型和發明都是我國專利法保護的對象,都是發明創造,從這個意義來講,兩者的本質是相同的;但實際上,這兩種專利又有很多不同點,可以歸納為以下四點:

一、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低於發明專利

我國專利法對申請發明專利的要求是,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的要求是,與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對發明強調了“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只提“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顯然,發明專利的創造性程度要高於實用新型專利。

二、實用新型專利所包含的範圍小於發明專利

發明可以是產品發明,又可以是方法發明,還可以是改進發明。除專利法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發明都可以依法獲得專利權。

實用新型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成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這樣,各種製造方法就不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同時,與形狀、構造或其組合無關的產品也不可能有實用新型產生。

因此,實用新型的範圍比發明狹窄,僅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組合有關的革新設計。

三、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短於發明專利

我國專利法規定,對於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而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規定為20年。相比之下,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要短得多。

四、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批過程比發明專利簡單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局收到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不再進行實質審查,即可公告,並通知申請人,發給實用新型專利證書。

而對發明專利,則必須經過實質審查,無論是審查的手續和時間都要比實用新型專利複雜得多,長得多。

如果說實用新型專利沒有用只是片面的看法,很多人認為沒用是因為實用新型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所以授權之後被宣告無效等情形會比發明高很多,而且實用新型專利只針對產品的形狀、結構等進行保護,對於方法發明是不能申請實用新型的。

但不能就此說實用新型沒有用處:1,有的單位或個人,申請專利不是為了保護該項技術,而是取得相關資質,則可以通過實用新型迅速獲得;2,對於招投標或者企業宣傳時使用;3,因為發明專利授權時間比較長,因此為了防止發明專利在授權之前、文件公佈之後這一段時間的專利被侵權,對於很重要的發明,可以同時提交一份實用新型和一份發明專利申請。發明授權前以實用新型獲得保護,發明專利授權之後放棄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到底有沒有用,要不要去申報?

以上就是為大家講解的“實用新型專利好處”相關內容,,在發明授權之前的公開階段,別人使用其專利技術,在維權過程中將會大打折扣,若是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實用新型的授權時間和發明的公開時間相近,此時已經可以採用實用新型專利權進行維權,克服了發明的臨時保護期的不足,所以說實用新型的好處還是很多,還是需要申報。

如果您有專利申請方面的問題, 歡迎諮詢和合作~

實用新型專利到底有沒有用,要不要去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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