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會」會議座次排序權威指南與實戰

這是組織部門整理出來的領導排序規則(請注意保存)。

「辦會」會議座次排序權威指南與實戰

一、單位正職的名次排列:

1、單位正職,以黨內職務排先,行政職務次後。

PS:在央企和國企的行政會議上,行政領導可以排首位。

2、因工作需要組織上明確的排名次序,以組織上發文或宣佈的次序為準。

「辦會」會議座次排序權威指南與實戰

二、單位副職的名次排列:

1、單位副職,常務副職排先;不設常務副職的,以黨內副職或在同一級別中兼有黨內副職的排先,然後按級別大小為序。排名次序一般為:常務副書記(副局長、副主任)、副書記、副局長(副主任)、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黨委委員(黨組成員)。

2、同一級別、同一職務,以任同一級別時間的先後為序;同一級別、同一職務,並同一時間任職的,以到本單位工作的先後為序;同一級別、同一職務、同一任職時間,並同時到同一單位工作的,以姓氏筆劃為序。

3、因工作需要組織上明確的排名次序,以組織上發文或宣佈的次序為準。

部隊轉業幹部的任職時間以地方任職時間為準(僅用於排名參考)。

各單位接通知後,沒按以上要求排名的應作自行調整。企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單位內設機構,以及非領導職務的排名可參照執行。未盡事宜,由本部負責解釋。

「辦會」會議座次排序權威指南與實戰

附:排序的要素

排序第一要素:

領導職務的大小。這條好理解,根據《公務員法》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十檔,非領導層次在在廳局級以下設置分為八檔,處長大於副處長,調研員大於副調研員。

排序第二要素:

實職大於虛職。同一職級,領導職務大於非領導職務、所謂即處長大於調研員、副處長大於副調研員。

排序第三要素:

領導任職機關的大小。如同一職級的三位領導分別來自中央、省、地市的,以中央的排首、省次之,地市為末。

例如:教育部部長(國家)---教育廳廳長(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局局長(市、縣)

排序第四要素:

領導崗位的重要程度。如某縣副書記、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副縣長、政協副主席皆同屬副縣(處),以在領導序列的重要性排序:副書記、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副縣長、政協副主席。

排序第五要素:

領導同一職級任職時間,如兩位處長一位任職10年,一位5年,以年限長的為尊。

排序第六要素:

領導的年齡大小,體現工齡資歷。適用於同一級別,統一工齡的若干領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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