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小果"靠專利獲得減刑,你們對"專利產品"瞭解多少?

一、孫小果靠專利減刑

如果我告訴你,花幾千塊錢就能買到實用新型專利,花萬把塊錢就能買到發明專利,你相信嗎?

眾所周知,孫小果在監獄獲得減刑的主要原因就是他申請了一項"聯動鎖緊式防盜窨井蓋"的專利,動動腦子就知道這是怎麼回事?據事後替孫小果辦理該項專利申請的昆明某專利事務所得知,相關的材料是其母親送過去的。整件事估計也是其母親在獄外替他操作。

二、專利的三種類型

"知識產權""國家專利產品"等字眼,大家偶爾聽到,一般都會覺得這東西很高大上,很牛,主要是因為不瞭解相關知識,不知道是啥意思。就好比什麼B2B、C2C之類,其實早就有了,只是換了一種表達的說法。懂的人自然知道是什麼,不懂的人就常被這些術語所忽悠。所以我們在面對新事物的時候,我們要去質疑而不是相信,只有經過質疑經過論證之後才能清楚事物的本質。

先跟大家普及一下專利的三種類型,不要把專利想象的太過於高大上,至於專利到底代表著什麼,大家可以關注我的今日頭條、抖音(ID:楊橋lawyer)看我往期的視頻。

專利包括三個類別: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其授權難度依次降低。

發明: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專利的申請流程較為複雜,需要經過實質審查才能獲得授權。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

實用新型:對產品的結構、形狀或者其結合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申請流程較為簡單,不需要進行實質審查,保護期限為10年。

外觀設計:外觀設計是一種設計方案,是關於產品外表的裝飾性的設計。其申請流程較為簡單,保護期限也是10年。

另外需要大家認識到的一點就是申請專利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難。專利制度是以公開來換保護,簡單來講國家授予專利權的前提是將你的技術公之於眾。這其中還涉及到專利保護範圍的問題,專利保護範圍當然是越大越好,但是範圍越大其獲得授權可能性越小。換句話說,如果你在進行專利申請的時候將保護範圍限定的非常小,那麼你的專利就越容易獲得授權,但同時你這個專利除了能唬唬人沒有什麼實際的價值,因為範圍太小根本就不能約束同行競爭。這個邏輯關係搞清楚後,大家就應該可以明白了,市場上很多所謂的專利產品,營銷噱頭很大,並不能代表產品技術本身有多牛。


三、政策紅利帶來的問題。


哪裡有需求哪裡就有市場,近些年國家為了促進企業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來激勵中小微企業。比如2016年1月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辦法提出高新技術企業需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湖南省發佈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須知》對於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並且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一旦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將會獲得國家一系列的政策紅利,所以在市場上就形成了專門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企業本身沒有專利,就幫你找專利,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而享受國家政策紅利。這也帶來了一系列問題:

1.申報中的專利惡意申請問題。為了達到政策中對企業知識產權擁有量的要求,一些企業會通過委託專業機構或要求企業內技術人才申請大量技術範圍小、質量低下但通過速度快的專利,以應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知識產權申請要求。這種對專利的惡意申請並沒有對專利本身的實用性進行考慮,而是從申請的難易程度出發,易造成專利申請的冗餘。

2.申報成功後的知識產權閒置問題。在達到申報要求、成功評選為高新技術企業後,一些企業對相關知識產權的實施運營仍然處於閒置狀態,只有在進行後期評估時才會稍加重視。這種情況造成的知識產權閒置問題也完全背離了國家制定高新技術企業激勵政策的宗旨,對產權發展反而起阻礙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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