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高管“養父”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三年 南京警方追問同行無果

上市高管“養父”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三年 南京警方追問同行無果

1972年生的鮑某明,一米九左右,200斤上下,又高又壯像座山一樣。

他是一個擅長與孩子打交道的人。

李星星的母親回憶與鮑某明認識的過程。2015年4月份,兩人通過網友介紹,相互認識了。鮑某明先是說,一直都想有個孩子,過不久,他又說希望和自己母女“組成家庭”。

見了面之後,她發現對方年過四十而未婚,有些動搖。

但大概只花了半年的時間,鮑某明就徹底取得了李星星母女的信任。他的關懷倍至,以及律師、名校畢業生的身份,讓李星星的母親相信,鮑某明“可靠”,“確實就像個爸爸”,他的學問高,如果把女兒交給他教育,肯定比自己帶在身邊要強。

2015年11月,鮑某明帶著剛滿14歲的“女兒”李星星,到北京上學。

2016年,鮑某明出任煙臺一家跨國石油服務集團的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2018年又兼任國內另一家上市通訊設備公司的獨立董事。而李星星,卻從14歲開始了自己的噩夢,她近3年處於半失學狀態,期間多次自殺未遂。

2019年4月9日,煙臺市芝罘區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由李星星報案,掀開了這張父親的“畫皮”。

這是犯罪嗎

血已經止住了,但李星星的下體一直疼痛。她安靜了好些天,鮑某明終於把手機還給她。

2016年初,剛滿14歲的李星星拿到手機,在百度上查詢“下體疼痛的原因”,彈出一個醫生診療的對話框,看頭像是一位“醫生奶奶”。李星星告訴醫生髮痛的起因。

“你被強暴了。”

這是李星星人生第一次直面這句話。

她想了一會兒,是什麼意思,然後聽從“醫生奶奶”的指導,報警了。

先打110的電話,然後又聽從指引,去了北京市某派出所,李星星向警察講述了包明對她的傷害。

第一次是在鮑某明的老家天津,2015年12月31日。跨年那天晚上,“爸爸”鮑某明把燈關了,卻把電視聲音開得很大,他指示女兒,不要做作業,過來坐下,看電視。

坐下。

黑暗中,鮑某明突然一把抱住了她。本能地推開,但當時只有70多斤的李星星,與近200斤的鮑某明,根本無法抗衡。她用盡力氣,“爸爸”卻像鐵桶一樣箍住她,摸她。“穿衣服睡覺不健康”,鮑某明一邊說,一邊強行脫掉李星星的衣服,然後侵犯她。巨痛,從下體一直衝到肚子裡來,她流血了。

李星星一整夜沒有睡。

第二天,肚子還是痛,去洗手間一看,又流血了,她懵了。

鮑某明沒有給她時間清醒。他給李星星洗澡,收走她的手機,把她從天津又帶回了北京,整天關在家裡。

接下來的日子,他開始給李星星播放未成年人性題材影片,裡面有很多爸爸、媽媽和孩子之間的色情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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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明家中電視上的色情片,大多是未成年人性題材

鮑某明說, “你看大家都是這麼做的,國外也是這麼做的。別人家都是這樣,只是沒有告訴你而已。”

直到多天後意外的報警。

警察到家裡搜東西,卻幾乎什麼都沒搜到。

鮑某明從家裡“消失”了。

消失了多久,李星星不記得,她也不確定:鮑某明是不是被警察帶走了?

懵懂的她只記得,鮑某明再次回到家時,自己非常恐懼,但是鮑某明對“報警”隻字不提,好像從沒過發生任何不愉快。反而,他又變回了剛認識時候的樣子,和藹開朗,認真地照料她,“真的就像個爸爸”。

隨後的2015農曆年假,鮑某明把李星星帶去了外地旅遊,沒有讓她回老家陪媽媽。

“他到底犯罪了嗎?”李星星想不清楚。

他如果犯罪了,警察叔叔為什麼不抓他?如果沒犯罪,那我怎麼還是覺得被傷害了?她不知道為什麼鮑某明曾經那樣對待她,如今又變得這麼好。

李星星不敢追究。

悄悄地,鮑某明暫停了李星星的課業,不再送她去學校上課。原本說好的,鮑某明的父母會經常來照料這個“小孫女”,卻也幾乎從未來過。親生媽媽經常的來電,她只能在鮑某明的注視下接聽。鮑某明給李星星註冊了一個微信賬號,裡面只加了一個好友,不是媽媽,而是“爸爸”。

慢慢地,李星星掉進了一個“只有鮑某明”的世界。

2016年4月左右,鮑某明獲得了一份新工作,煙臺一家跨國石油服務集團的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他帶著李星星離開北京,搬家到了這座海濱小城,美麗的山東煙臺。

煙臺的天空湛藍湛藍,時常乾淨得沒有一絲雲彩。但是

李星星從來不往窗外看。她說:“沒有意義。”

“父親”鮑某明,已經完全變成了一個擁有“兩幅面孔”的人。

但凡身邊有一個大人時,鮑某明都是開朗、得體、有學識的,而獨自面對李星星時,就瞬間換了一副樣子。

最開始,鮑某明不讓她出門,隨時收走她的手機,逼她做不願意做的事,不許她哭,也不許她問為什麼。

剛滿14歲的李星星,還沒有發育,個子也瘦小。但是鮑某明會突然掀開她的衣服,嗲著聲音,叫李星星“媽媽”,說自己是“寶寶”。很多次,鮑某明坐在李星星的肚子上,壓得她怎麼也起不來。她出血,暈厥。這些畫面,是李星星日後半夜常至的噩夢。

她給記者看一些殘存的照片,照片上,鮑某明脫了衣服正在粘膠帶,準備給她使用的成人性用品,還有一些床單,有的沾血,有的被踹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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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抗,他拽著我的雙腿,把我從這頭拖到那頭。”李星星說。圖為李星星踹破的床單

在李星星的口中,鮑某明到了煙臺之後,日益的喜怒無常。

2017年,家裡換了一個新馬桶,鮑某明很高興,叫李星星去試。李星星說現在沒有,還不想上廁所。他就直接把李星星抱到了洗手間,扒下她的褲子,按坐在馬桶上。

李星星沒有隱私。上廁所,鮑某明不允許她關門。他隨時會登陸李星星的微信、QQ。鮑某明還在客廳安裝了一個攝像頭,李星星在家做什麼,他隨時隨地都能在手機裡查看。

李星星給《南風窗》記者聽一些語音。

在這些語音裡,鮑某明大聲呵斥李星星不應該在朋友圈訴說自己的痛苦,“微信發完朋友圈發,你就不能不說嗎!”他告訴李星星,“沉默是金啊!”

“他不讓我把這些事告訴別人,他都不讓我說出來。就算我微信裡只有他一個人,他也不要我說。”李星星告訴《南風窗》記者。

李星星的抵抗情緒,總是被一套完整的說辭包圍、瓦解。

鮑某明一開始說,“我們做的事是很正常的,電影裡大家都這麼做。”後來說,“你不能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乾淨了,所有人都會討厭你。”最後說,“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

他反覆糾正李星星說話的方式,不準說難受、痛苦,要說“傷心”,不準說“被爸爸按在床上”,要說“你喜歡爸爸,爸爸也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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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明欲把膠帶粘在李星星身上

這一套具有體系功能的話語,消解李星星的意志,讓她不敢離開。

類似的話,還有鮑某明要求的——不能有比“爸爸”更重要的事。

李星星迴憶一些場景。

她坐在家裡看動畫片的時候,鮑某明問她,“你是不是喜歡喜羊羊,想和喜羊羊做‘那種事’”;她去動物園,看到可愛的動物很開心,鮑某明悄悄湊過來,說,“人和動物也能做”;李星星迴老家和媽媽待一段時間,鮑某明也告訴她:“你媽媽和你也能做”。

李星星很喜歡一隻洋娃娃,鮑某明在侵犯李星星時,把洋娃娃放在自己的私處。李星星有一陣子很認真學習,鮑某明就對她發脾氣,“弄個學習都比我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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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星星提供的,她與鮑某明的一些聊天記錄

小女孩的一切愛好、熱情,都逐漸臭了,死了。

李星星後來寫下過一句話,“我逐漸感覺自己病了,我對一切都不再相信,甚至覺得我最在乎的身體的各種器官,我所珍愛的各種愛好和特長,都不在我身上,而在他身上。”

鮑某明好像就是對的。他說自己是世界上最厲害的人,所以在外的事業順風順水。2018年,他又出任了國內一家上市通訊設備公司的董事。

李星星告訴《南風窗》記者,她後來會“發病”,按照鮑某明的要求去說一些話,但清醒過來後,又感到痛苦。

在漫長的三年多時間裡,“很正常”“說出去你就不乾淨”“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這一套話,鮑某明就像“背書”一樣,只要說了上一句,李星星就知道下一句。

這些話是牢籠,是炭火。

她感到被炙烤。

2019年4月8日,李星星在煙臺自殺,被他人救下,送警。

當時的她,仍舊未成年。

“給我現在的女兒,未來的妻子”

“高燒”、“經期”、“掐我脖子”、“射在裡面了”,4月9日,李星星在煙臺市芝罘區某派出所說出了自己的遭遇。

當天,在民警的陪同下,她在煙臺山醫院做了外傷鑑定和體液擦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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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李星星在煙臺山醫院做了簡單的外科檢查,上圖是醫生手寫的診斷書

鮑某明作為“犯罪嫌疑人”,也被採取強制措施,到該派出所進行筆錄。

李星星找到了一些物證,有帶有血液、精液的衛生巾、鮑某明擦拭過的紙巾。她還告訴警察,家裡的電視機和鮑某明的電腦上,都有很多“兒童色情片”,還有她被迫拍下的裸照和視頻。家裡裝的攝像頭,一定也拍到很多東西。

很快,煙臺市芝罘區刑警大隊幾名刑警來到了派出所,和民警一起正式筆錄。

李星星不再願意喊鮑某明叫“爸爸”,而是代稱為“壞蛋”。

但她仍舊保留著很多13歲時的習慣,總是很尊敬地稱呼其他每一個人,“警察叔叔”“阿姨”“哥哥”。

李星星向《南風窗》記者回憶做筆錄時的場景。

在正式筆錄之前有一個小筆錄,之後還有一個補充筆錄。辦案區的鐵門關上了,她和幾個警察叔叔在裡面,中間有叔叔在抽菸,也有別的叔叔偶爾進來。

一位警察叔叔問她,“鮑某明打你了嗎?”

李星星說打了,“他先是掐我的脖子……”

一隻手突然過來,捏住了李星星的脖子,那是另一位“警察叔叔”。他手上用力,問李星星,“他是怎麼掐你脖子的?”

……回憶到這裡,李星星突然哭出聲來,“我沒有辦法去形容那種感覺,太痛苦了。我一下子回到了壞蛋掐我的感受。”

4月9日後來的記憶是有一些混沌的。

李星星只記得快做完筆錄的時候,芝罘區檢察院也來了一位劉檢察官,是位“阿姨”。

2020年3月25日,芝罘區檢察院一女性檢察官在電話中,向李星星證實,對這一案件,當時實行了檢察院提前介入。

再後來,她發燒難以支撐,警察叫她在派出所的沙發上躺一會兒,她卻睡著了。

她醒來之後,鮑某明從另外的筆錄房間裡出來了。

鮑某明也坐到了那個沙發上。他向李星星捱過來,李星星向旁邊讓,他又靠過來,連續靠過來兩三次,李星星還是讓。她很驚恐,抬頭望向對面的“警察叔叔”。

李星星記得,刑警隊的副隊長張高,當時正坐在對面,一切看在眼中,沒有出口制止

鮑某明開始細數自己對李星星的好,“我是對她最好的人”。

4月9號,就這樣過去了。

鮑某明被放回家了。

後來的事,對於李星星來說,每況愈下。

幾天後,警方告訴她,找不到電視裡的“兒童色情片”,電腦裡的文件也沒找到。李星星說自己知道在哪裡,去指給警察看。她和媽媽去了派出所,對方卻告訴她,電腦已經不在派出所裡了。

李星星向民警要DNA的檢測結果,對方沒有給她。

她要求再次報警,該派出所沒有接受。

直到4月中下旬,辦案警察打電話給李星星,叫她去領《撤案決定書》。

李星星拒絕。

但這份《撤案決定書》,5月份她再去派出所求助時,還是給到了她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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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對此事的撤案決定書

6月份,警方再無迴音,李星星不想活了。

她跑去派出所門口鬧,民警叫她去找鮑某明。

李星星原本害怕,不敢去,但“想到自己可能馬上就死了”,心一橫,一個人跑去找鮑某明。她想叫鮑某明承認錯誤,“為什麼傷害我那麼多,連一句對不起也沒有?”

在鮑某明的家裡,他們廝打起來。

兩人又被帶到了芝罘區該派出所。

這件事的結果是,在警方的促使之下,鮑某明給李星星寫了一封保證書。保證書中寫道:“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

再次立案

從派出所出來後不久,李星星跳進了黃海。

她又被人撈了起來。

從6月起,她開始住院。她的媽媽把她帶回了老家東南某省會,接受治療。

醫院檢查結果顯示,李星星患有重度抑鬱症、重度創傷後應激(PTSD)、重度焦慮症,而且陰道損傷發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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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星星多次自殺期間曾發佈的朋友圈

李星星的媽媽周娟,從4月8號接到警方的第一個來電“驚雷”後,立刻從外地趕到煙臺。她告訴《南風窗》記者,當時自己不想活了,“想拿把刀劈了鮑某明算了”。

但等她見到女兒時,只想先讓女兒活下來。

4月份報警失敗之後,李星星頻繁地試圖自殺,每一次都折磨著周娟。她生性內向,不善交際。女兒鬧自殺的時候,她經常嚇得一句話都不敢多說,女兒去哪裡她就去哪裡,跟在身後,跟著就自己在後面哭。

周娟的普通話帶有很重的南方口音,幾乎阻礙正常溝通。她帶著女兒去南山路派出所、芝罘區刑警大隊、檢察院,找信訪部門、找律師、找人大代表,到處找人幫忙請求再次立案。

她們還找到了鮑某明的父母、親人和公司老闆,有人報以謾罵,有人回饋以善意,但終究石沉大海。

異鄉母女,再立案之路十分艱辛。

周娟回憶說,“人都在,就是告訴我不上班”“我打了好多電話,都不接”。她們母女倆不斷地跑、等、求,四處碰壁。

後來,一位曾經對她們表達過善意的民警直言說,“我不能再管你這件事了,再管我就沒工作了。”

直到6月份李星星那一次跳海,周娟才意識到,女兒已經病了,必須接受治療。

在煙臺治病,人生地不熟,又處處害怕,她只能帶女兒回老家。她辭掉月薪本不高的工作,專門料理女兒。

此後母女倆人反覆在老家、煙臺之間往返,李星星的反覆崩潰,催著她們拼命維權。一開始,她們坐高鐵去煙臺,後來覺得高鐵太貴了,就改坐大巴,“半年下來,十幾趟”。

“撤案沒有道理”,她們希望再次立案。

終於在8月份的時候,她們找到了山東泰泉律師事務所的一位李律師。

李律師回憶初次見到李星星母女的場景,在濟南河西廣場的一家咖啡館裡,“小姑娘還只有17歲,但是臉上土黃色的,很憔悴。類似於面黃肌瘦的那一種。媽媽話也不多,看起來情緒很低落。”

李律師聽了李星星的講述之後,跟煙臺市芝罘區辦案的派出所進行了聯繫溝通,“確認基本屬實的情況下,我們才決定去代理這個案件。”

9月6日,李律師和同事一起去到煙臺,先後輾轉多個部門,向檢察院信訪部門提交了部分證據,和一份《立案申請書》。

終於,10月9日,在檢察院的監督之下,李星星的案子第二次立案。

“我局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現決定立案偵查。” 這份蓋有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印章的《立案告知書》上如此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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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9日,李星星的案子二次立案

隨後,李星星在派出所連續做了兩個周的筆錄,事無鉅細。期間,她多次崩潰,在派出所裡甩自己巴掌,但堅持配合,做完了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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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星星多次自殺期間曾發佈的朋友圈

她之前認識的一些有類似經歷的病友,在她每夜做完筆錄,回到家裡時,為她提供心理支持和法律援助。

這些病友,有時候比醫生和警察還活躍一些。她們陪伴李星星至今,也記錄著這個小女孩近一年來的遭遇,和心路歷程。

羅希是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她在中學時被老師性侵。她的老師對她說,“我傷害你,你反抗了,大家都知道這是性侵,但我用我的方式讓你不能反抗,那我們做的一切就是理所當然的。”她知道李星星和自己不一樣,李星星手裡保留了很多證據,她鼓勵李星星說出來。

還有北京師範大學的清子,她告訴李星星自己從小被鄰居性侵的事,她是陪伴李星星最久的“同類”,幫助李星星很多。

她告訴李星星,“姐姐們不需要你回報什麼,這是姐姐們欠你的,因為我們不夠勇敢。”

在兩週筆錄中,李星星向警方提交了手頭上所有的證據:另一袋帶有血跡、精液的衛生紙、衛生巾,還有錄音、照片、聊天記錄。

這裡面有幾張鮑某明的手機QQ瀏覽記錄的照片。

其中一張拍攝於2018年的照片上顯示,在當年2月18日,鮑某明連續訪問了近數名“送養”“送養小孩”“送養女寶寶”的用戶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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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明的QQ訪問記錄

李星星告訴記者,“不只有我,還有其他小孩兒,現在我受傷害,將來還會有別的小孩受傷害。”

警方為李星星開具了一頁接收清單。

這一次,希望來了嗎?

事實上,從二次立案到現在,已經6個月過去了,除了這個漫長的筆錄,李星星沒有收到任何新的迴音。

從2020年新年之後,李星星本人、律師多次聯繫辦案刑警臧警官,但他的電話始終無法撥通。

2020年4月1日,《南風窗》記者打通了鮑某明的電話。正在取保候審中的鮑某明,獲知記者身份後,立刻將電話掛斷,再也無法撥通。

日前,女孩尋求住所地南京警方幫助。南京警方對話煙臺警方,希望告知案件進展。

煙臺警方:不是告訴你了嗎,上南京報案就可以了。

報案女孩:我已經到南京派出所了,但是事情是發生在你們那裡的,我也是在那邊被強暴的。

煙臺警方:強暴的事情我們公安局和檢察院已經聯合給你下發了文件了,你也看到了,別老是強暴強暴的,我們不管,好不好?

女孩:你不讓我提強暴的事兒是嗎?

煙臺警方:辦案民警也給你講了,要是還沒弄明白,你可以找辦案民警繼續問他,別說強暴強暴的。還有什麼事兒?你給南京派出所報案就行了。如果他們還有什麼需要,可以發協查給我們。

女孩:你們警察什麼態度?

煙臺警方:我這個態度有什麼問題?

女孩:第一,我就是一個性侵受害者,為什麼不能提?

煙臺警方:如果還是問性侵的問題,你可以繼續找辦案民警,你知道你的辦案民警是誰,然後問他怎麼回事。

女孩:辦案民警不接我的電話

煙臺警方:那我不清楚為什麼,我不知道他為什麼不接電話,還有事兒嗎?

南京警方:我是南京這邊的雨花臺公安分局的,她說她有一次被強姦了。我看你們也立案了,有個立案告知書啊。

煙臺警方:對,立案告知書也有,我們這個事兒當時已經處理完了。

南京警方:她這個案件到哪一步了?你們應該告知她啊。

煙臺警方:我們告知她了。

南京警方:告知她什麼了?我看有個撤案決定書。這個案件,嫌疑人也好,對方這個人,到底是怎麼處理的呢?或者這個事是怎麼處理的呢?

煙臺警方:這個事兒怎麼處理,辦案民警已經告知她了。

南京警方:辦案民警能不能幫我聯繫一下呢?辦案民警是不是叫丁某某?是不是這個人?

煙臺警方:對,他現在不在單位。

南京警方:他不在單位,你們就沒人處理啦?打電話也不接。

煙臺警方:她這個事兒已經處理完了,兄弟。

南京警方:什麼叫處理完?處理完,人家有知情權,你們是怎麼處理的呢?

煙臺警方:已經給了告知書了。

南京警方:告知書人家講沒有拿到啊。告知書就是撤銷案件決定書,有什麼告知書?

煙臺警方:肯定有啊,肯定給她了。

南京警方:沒有給啊,不給你講了嗎,人家自己在這兒就是說沒有給。現在要你們告知,你說一下,這個案件到底是怎麼告知的?

煙臺警方:我不是主辦民警,我怎麼能告知她?

南京警方:你能不能聯繫上那個辦案民警?

煙臺警方:那個案子已經結束,已經告知她了,具體怎麼告知她的,我不清楚。您現在有什麼事兒,找那個辦案民警唄。

南京警方:對啊,我現在就在找。

煙臺警方:我現在讓辦案民警給你打電話。行,等會我問一下辦案民警。

南京警方:方便把他電話給我們嗎?是不是186那個電話?

煙臺警方:是是是,是我們警務通。

南京警方:打電話都不接,是什麼意思?你們是不是派出所啊?

煙臺警方:我們是我們是,他今天不上班,我哪知道他去幹什麼了。

南京警方:我希望你們還是要正規一點,人家報警人也比較那個啊,求助的事,他就是一推再推,什麼事情也不說,有一個叫XX被強姦一案,我看也有立案告知書。她現在就想知道對方是什麼情況。

煙臺警方:她被強姦這個案子是去年的案子了,具體什麼情況呢,我們已經多次答覆她了。

南京警方:紙質書有沒有啊?

煙臺警方:紙質書有沒有我也不清楚,我不是辦案民警。我不太清楚。

南京警方:辦案民警是誰呢?是不是丁?

煙臺警方:對,應該是丁警官。

南京警方:現在這個人也不接電話,我們想讓他告知這個事,對方這個強姦,這個人在網上有涉嫌傳播和誹謗的意思,你知道吧?因為這個案件這個事情到底是什麼事情。

煙臺警方:你們想怎麼了解?

南京:我再給你說一遍,這個案子,她拿了一份立案告知書。我想知道案子是在進行當中,還是已經結案了。

煙臺警方:這個需要辦案民警答覆你,我只是聽說過這個案子,我的印象裡這個案子應該沒有結果,證據不好,沒有結果。她的報案一些相關事實,經過公安機關相關的查證,應該是構成強姦案件的證據是不足的。

南京警方:你們應該關注她,來解決這個事情。她打了不止一個電話給你們了。你們說這個案子結束,應該有一個撤案或者說結案告知書,什麼都沒有啊。

煙臺警方:有的案子是沒法結的,事實查不清,沒法結。

南京警方:這個案子有被害人有嫌疑人,怎麼可能叫事實查不清?事實查不清,應該也有結案告知書啊。

煙臺警方:如果你那裡需要什麼東西,你們就是要這個東西,可以發函。我可以讓這個辦案民警,走公辦程序,

南京警方:你們現在是不能告知,還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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