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法院:訴前調解高效為當事人一次性解決糾紛


桂平法院:訴前調解高效為當事人一次性解決糾紛

調解現場

2020年3月17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多元糾紛調解室採取訴前調解的方式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高效便捷為當事人一次性解決糾紛。

原告韋某和被告陳某是鄰居,平時相處融洽,被告從事房地產投資業,2015年4月底,被告以擴大投資為由向原告借款30萬元,雙方商定月息2%,並給原告立了借條。2019年下半年,原告向被告索要借款本息,被告稱沒有資金償還,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歸還本息共計63萬餘元。

桂平法院受理後,瞭解到原被告雙方是鄰里關係,且平時相處也比較融洽,具有調解成功的可能性。為儘可能一次性解決糾紛,該院組織調解員開展訴前調解,3月17日,在調解員釋法說理的努力下,僅僅半天的功夫雙方就達成了還款協議:被告欠原告借款本金30萬元,自願於2020年4月中旬還清;並以借款本金30萬元為基數,按年息24%計算利息,從2015年5月2日至2020年3月17日止,向原告支付利息共計351000元,並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上簽名確認。

訴前調解是桂平法院多元化調解模式的一個縮影,有效節約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和法院的審判資源,提高辦案效率,提升了案件質量,為當事人實現一次性解決糾紛,便捷高效化解訴求,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桂平市人民法院 潘俊宇 黃文媚 0775-338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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