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蔘加公務員考試能加分?各省政策一覽

哪些人參加公務員考試能加分?各省政策一覽!

 很多小夥伴可能都對公考加分有所耳聞。但卻不知道具體的加分條件,和各省省考的加分政策。假如能享受到加分的你,還不知道自己符合條件的話,不就太可惜了嗎?


哪些人參加公務員考試能加分?各省政策一覽


  所以,本文四川人社通根據2019上半年各省發佈的公務員公告,對哪些省份公務員有筆試加分政策,具體加分多少,什麼類型的考生符合加分條件,進行了彙總整理,給大家提供參考。

  西藏

  1.對在校就讀期間受到省部級以上部門表彰,獲得“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等稱號的高校畢業生,獲得一項(次)的,筆試總成績加10分;獲得兩項(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筆試總成績累積加分不得超過20分。


  2.對被評為2018年我區縣級以上“先進雙聯戶”的家庭中符合報考我區高校畢業生公開考錄條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縣級“先進雙聯戶”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級“先進雙聯戶”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區級“先進雙聯戶” 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對被評為兩項(次)以上“先進雙聯戶”家庭直系子女,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計加分。


  3.對同時符合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筆試總成績累積加分不得超過30分。


哪些人參加公務員考試能加分?各省政策一覽


  青海


  1.報考六個自治州州級機關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筆試總成績加3分;報考六個自治州所屬縣(市)和大通縣、互助縣、民和縣、化隆縣、循化縣及以下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筆試總成績加5分。


  2.父母有一方現在六個自治州工作(或現戶籍在六個自治州)滿3年的漢族子女考生,報考六個自治州州級機關職位的,筆試總成績按以下規定加分:滿3年不足10年加1分,滿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滿20年及以上加3分;報考六個自治州所屬縣(市)、鄉鎮機關職位的,筆試總成績按以下規定加分:滿3年不足5年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滿20年及以上加5分。


  3.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的加分政策,按上述二款加分政策執行。


  4.退役士兵不報考定向退役士兵考錄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加5分。


  符合以上各項加分政策的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寧夏


  1.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2.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同一報考者累計加分不超過20分。


  海南

  1.海南生源(或海南省戶籍)的少數民族人員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市、縣,省垂直管理單位駐少數民族自治市、縣直屬單位,省直單位駐少數民族自治市、縣所屬單位的,按本人筆試成績的5%給予加分。


哪些人參加公務員考試能加分?各省政策一覽



  四川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摺合後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摺合後加2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摺合後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摺合後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廣元市朝天區、廣元市昭化區、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遊仙區、德陽市旌陽區、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


  2.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摺合後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摺合後加1.5分。


  “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指:蘆山縣、雅安市雨城區、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的高何鎮、天台山鎮、道佐鄉、火井鎮、南寶鄉、夾關鎮。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3.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單位駐地在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和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筆試成績摺合後加1分。


  新疆

  1.對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10分。


  陝西

  1.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加分,根據《陝西省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63號)規定,對全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時予以加分,加分計入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加20分;獲得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由軍級單位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榮獲由師、旅級單位批准二等功的加10分;榮獲由團、旅級單位批准三等功的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翌年畢業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學生)入伍的,本科畢業生加10分,專科畢業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貴州

  1.加分政策: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在筆試環節成績計算時加5分(筆試環節成績=筆試成績+少數民族加分)。


  報考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的;報考單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市、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報考單位在民族自治縣及所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報考單位在民族鄉的。


  雲南

  1.革命烈士的子女筆試成績加5 分;


  2.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含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司法警察)的子女,報考人民警察崗位的,筆試成績加3 分。


  以上各省加分僅供參考,以官方人事考試網公告為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