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是很奇怪的東西,不只是肉眼可見的簡單物,還有肉眼看不見的
社會性。馬克思借用歌德的話,稱之為“可感覺而又超感覺的物”。商品的超感覺,在於它蘊含著社會關係。這種對商品社會交換過程的分析,對於如今我們處理社會關係有什麼啟發呢?
交換的前提:懂得尊重別人
馬克思說: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
在商品社會生存,靠坑蒙拐騙肯定不行,弄虛作假也必定受到市場的懲罰,必須誠信平等待人。
生活中總有喜歡佔便宜的人,不願意付出而只想收穫,哪怕得到一點點小便宜也沾沾自喜。
其實這樣的人最終也只能獲得一點小收穫,不可能走長遠,更不可能成大事。
現代社會是講究分工合作的社會。如果只願意自己佔便宜,讓別人吃虧,那麼一兩次之後誰還會願意跟你合作,誰還會願意支持你呢?沒有人。那最後就會落得人緣很差,孤獨無助。
有人可能說,耍“一招鮮”行不行?佔一次便宜就拉倒,反正社會上人多,每個人佔他一次便宜,收入也很可觀了。說實話,有人這樣想過,也有人這樣幹過,但是,試看最後他們有成功的嗎?沒有。他們不是成為孤家寡人,就是鋃鐺入獄了。
這些做法具有的共同錯誤,都是界限不清,不懂得尊重別人。
如果尊重別人,就不能霸道硬搶,不能耍賴偷佔,就要拿別人想要的東西去換別人那裡自己想要的東西。
尊重別人也意味著尊重自己,讓自己成為一個守規則和有價值的人。
尊重自己,意味著要讓自己有界線,讓自己很貴重,而不是隨便什麼人、隨便什麼事都去迎合,反倒讓人看把自己看輕賤了。
交換的過程:知道別人想要什麼
馬克思說:耗費在商品上的人類勞動,只有耗費在對別人有用的形式上,才能算數。
交換,就是用自己這裡對別人有用的東西,去換別人那裡對自己有用的東西。只有對別人有用,別人才會願意換。付出的勞動、生產的東西能夠滿足別人的需要,別人才會購買。
當然,對別人有用的東西,對自己可能就不那麼有用,或者就算有用,再換回來的東西也可以有更大的彌補。這就是一種利益的讓渡。
這種讓渡是自己的意志行為,就像一個店主賣東西時決定賣或者不賣、賣什麼價錢是由自己做主一樣。
但是,除非他是上世紀國營商店拿固定工資的售貨員,才會敢於對顧客愛答不理,否則,想一想他就會知道,如果他想生意興隆,就必須對顧客態度好,必須賣顧客需要的樂於購買的東西。喊出“顧客就是上帝”的口號,也不足為奇。
我們為什麼要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因為社會和他人的需要就是我們可以發揮貢獻的地方,就是我們成功的方向。對社會有用是我們自身價值的體現。
交換的結果:實現雙贏的目的
馬克思說:交換使勞動產品之間、從而使生產者之間發生了關係。
物的背後,隱藏著人的關係。馬克思看待商品,不是簡單地看成一個東西,而是看到了這個東西背後的人之間千絲萬縷的聯繫。
當我們在餐廳吃飯,面對一碗麵的時候,應該能夠想到這碗麵背後有何其複雜的社會關係。
有農民勞動打出糧食,有卡車司機長途運輸,有高速公路上的收費站,有運到糧食集團的封裝質監,然後再運到超市,有倉儲管理和售貨員的工作,再之後餐廳購買到後廚,廚師通過勞動把它做成一碗麵。這一碗麵是個商品,但是背後的關係卻是整個社會的運轉。
社會運轉過程中會生產出各種各樣滿足人們需要的商品。而能把這些商品生產出來,則需要各行各業的人協調合作。商品的普遍交換,就是這樣一個普遍分工與合作的過程。每個人都享受著別人的勞動,也都讓渡出一部分自己的勞動。
其實,生產如此,生活也是如此。人們的成長過程中,時時處處都有生命的讓渡。
小時候,有親人長輩撫養,犧牲自己的精力和時間,相當於把生命拿出了一部分給予孩子,這就是一種讓渡。長大了,公司內部、單位內部的協作幫助,也是一種讓渡。
這些讓渡,最後形成整個社會密密麻麻普遍交換的網絡,形成了社會生產的強大效能。
讓渡還意味著個人獨立。人身依附之下只有奴役,沒有讓渡。那些一開始就大而化之、分不清楚的集體內部,每個人都不得不隱晦地為自己考慮,權衡自己應得的好處。其實,越是強調個人的獨立平等,越會注重社會的公平交換和合作互助。
本文要點回顧:
· 懂得尊重別人
· 知道別人想要什麼
· 實現雙贏的目的
文|烏衣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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