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做自己,一邊照顧別人

做自己跟照顧別人並不必然是衝突的。

但是當我們做決定時,過多地考慮其他人的想法,而“做自己”的力量太小時,就會造成衝突。一旦我們習慣了不去顧及自己的感受、不去體會自己的快樂,或者不被允許有自己的欲求時,久而久之,我們就真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了。當不能跟自己的感受在一起的時候,我們就失去了“存在著”的感覺。

如何做自己?做自己的前提是認識自己的情緒和欲求。

認識自我的情緒,就能成為情緒的主人。有的人會因為自己說錯了一句話而糾結好幾天。有的人會因為自己拒絕了別人而感到強烈的焦慮,覺得自己的拒絕會讓對方特別難堪。而實際上,被拒絕的人未必會難堪,也有可能很快忘記了……探究過這些情緒的根源後(或許是兒時媽媽對你的拒絕曾表現出極大的憤怒),這種在人際關係中的反覆糾結和猶豫不決就會慢慢減少。

欲求是前進的動力,如果一味按照別人的期待而努力,生命最終會變成一種耗竭的狀態。而在不瞭解自己真正想要什麼的情況下,僅憑一時衝動做決定,可能只是一種盲目。比如厭倦了朝九晚五,就辭職去開民宿,可能只是一時衝動,而不是“做自己”。

認識自己的過程會比較艱辛,會迷茫、困惑、無力,這些不舒服的感受,其實也是一種動力,推動你去接納自己的獨特性、相信自己的思考、信賴自己的直覺,以一種更為自信、更有力量的狀態,去照顧周圍人的感受。

(冰千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