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後毆打老師案”已宣判,常仁堯罪有應得

“二十年後毆打老師案”已宣判,常仁堯罪有應得

2019年7月10日,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常仁堯尋釁滋事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常仁堯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這一判決,讓舉國關注的“二十年後毆打老師案”有了一個結果。

作為旁觀者,面對這一判決,我還是嘆息一聲

——判得太輕了。

常仁堯的所做所為極端惡劣,完全突破了社會的底線,不嚴懲不足以警示後來者。

作為學生,常仁堯初中時十分頑劣,一再因上課睡覺、弄丟圖書館的書籍而被張老師懲罰。

老師這樣做,本質上是對常仁堯的負責。

面對老師的懲罰,常仁堯非但沒有感恩,反而懷恨在心。這種認知,足以說明常仁堯的心理很不健康。

如此不健康的心理,與他的經歷密不可分。

據當地網友說,常仁堯自幼父母離異,他隨父親生活。

儘管在當下,離婚是平常事,但在二十多年前的農村,離婚,還是非常遭人非議的。常仁堯在村裡的日子很不好過。

此外,常父對常仁堯一向少於管教,常仁堯在家中也未感受到多少溫暖。

最後,是姑姑將常仁堯接到城裡讀書、生活。

這段人生經歷,嚴重影響了常仁堯,讓他的心理變得扭曲。

一個心智正常的成人,一個心態正常的成人,二十多年後偶遇昔日管教過自己的老師,

正常的做法是什麼?

上前問聲好,道聲謝,謝謝老師昔日的教育。

如果對老師心懷不滿,那就視而不見,各奔東西。

可常仁堯呢,卻上前暴打老師。

這已不是一個學生對老師的抗爭了,而是一個壯漢對一位老人身體上的欺凌、尊嚴上的羞辱。

面對毆打,老師默默忍受,不曾還手。

在我看來,這是老師對一個學生最後的忍耐與寬容。

但常仁堯卻因此變本加厲。

不僅打了老師,還錄了視頻。

事後,老師“打落牙齒和血吞”,不曾對任何人提及此事,但常仁堯呢,卻將毆打老師視為人生榮耀,轉發視頻炫耀不已。

真是不作不死。

即使在視頻引爆網絡之後,常仁堯仍未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還在網上發帖宣稱,“向全國老師道歉,但其中不包括張某某”。

真有骨氣啊。

有骨氣,就應當一直硬到底。

可惜,他的骨氣是紙做的。

等到進了拘留所,常仁堯“道歉”了,只不過明眼人全都看得出來,所謂的道歉只是策略,藉此逃脫法律的懲罰。

因為他的“道歉”毫無誠意,處處都在狡辯。

——我道歉,因為我打了你;我之所以打你,是因為你當年有錯在先。

呸!

在毆打老師之後,常仁堯一再強調,起因是當年老師一再毆打他。

假設他說的都是真的。

假設今天的張老師不再是一個普通的老師,而是當地的縣長,但張老師昔日確實曾將常仁堯打個半死。

試問,常仁堯敢去報復嗎?

恐怕見了張老師,早就遠遠鞠躬致意了。

“二十年後毆打老師”的實質,就是恃強凌弱欺軟怕硬。

這是徹頭徹尾的流氓行徑。

俗話說,“養不教,父之過”,常仁堯走到今天,他的父親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先來看看這段話:

“張老師是教師,常堯是學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張老師是老師身份,就凌駕於法律之上。我們肯定會上訴,我們還會控訴張老師當年毆打常堯的事情。”

這段話,是在常仁堯被判刑之後,常父發表於《今日頭條》之r 。

從這段話不難看出,常父昔日所謂的道歉,完全言不由衷;時至今日,常父依然將責任歸咎於張老師。

這充分說明,他連起碼的是非觀念也沒有。

——常仁堯被審判,起訴方不是張老師,而是檢察院,這是一起公訴案件。

可以說,案件發展到今天,已與張老師本人沒有什麼關係了。

但在常父的眼裡,常仁堯獲刑,竟然是因為“張老師凌駕於法律之上”,這種認知,何其荒唐,何其可笑。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常父還說,“我們還會控訴張老師當年毆打常堯的事情”,如此對張老師糾纏不休,不過是想推卸自身的責任。

在他說出這番話前,他實在應當好好聽一聽此案審判長的說法。

案件判決後,此案審判長回應新京報記者稱,現無充分證據證明張某某對常仁堯的教育方式明顯不當,不能認定被害人存在過錯。

他還補充說,即使常仁堯對張某某的教育方式不認同,也不能成為其在二十年後隨意辱罵、毆打老師並傳播炫耀的理由。

當然,起訴張老師是常家的權利,但敗訴也是必然的。

7月10日下午,常仁堯的辯護律師付建告訴新京報記者,在看守所管教警官的見證下,常仁堯已簽訂上訴狀,將擇日向洛陽市中級法院、欒川縣法院遞交上訴材料。

新京報記者從付建處獲得了刑事上訴狀。

上訴人在上訴狀中陳述稱,在羈押的幾個月裡,上訴人深刻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不當,也知道了自己行為違法。在法庭上,上訴人一直對自己的行為向受害人道歉,一直表示如果構成犯罪自願認罪、認罰.

……

最終,上訴人主張,因為其不存在社會危險性,可以適用緩刑,依法申請改判。

上訴,同樣是常仁堯的權利,但維持原判,是最大的可能。

監獄,才是常仁堯該去的地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