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莫讓性侵未成年人案打擊了人們對法律的信心

【態度】莫讓性侵未成年人案打擊了人們對法律的信心

法律是懲罰犯罪保護無辜挽救失足的,是老百姓心中最後一根稻草,而且是救命的稻草,如果連法律都不能為他們主持公道,伸張正義,那麼將是法律的悲哀和弱者的嘆息。

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層面界定和保護,我國的立法和司法確實存在一定的漏洞。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嚴厲打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勢在必行。

強姦罪成立與否,主要有兩個核心要素,一是是否發生性關係,二是是否違背婦女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如果受害人未滿14週歲,不論對方是否同意,如果發生性行為都構成強姦罪,但如果對方已滿14週歲,就要看是否滿足前述兩方面的條件。偵查機關、司法機關在處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時,應引入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的專業人士、兒童心理疏導專業人士等綜合判斷。同時,偵查機關、司法機關辦案時儘量避免對未成年人的二次傷害,應最大化地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

201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首次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討論最高檢抗訴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告人最終被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檢在內設機構改革中,成立了專門的第九檢察廳(未成年人檢察廳)。這些,都釋放了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高度重視的強烈信號。

建設法治社會,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一直是我國工作的重點。法治社會的建設,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構建,不僅有賴於立法者的科學立法,更有賴於執法者的認真執行,否則,最好的法律規定無濟於事。

【态度】莫让性侵未成年人案打击了人们对法律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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