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8乾貨!最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建議收藏)

印章是一個公司的代表和證明,加蓋印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公司承擔法律責任。印章私用將給公司帶來巨大的損失,金龍機電實控人、董事長金紹平曾私自使用公章並以金龍機電名義對外出具擔保書為最高額為3.4億元人民幣的借款提供擔保;金紹平妹妹金松英私自使用金龍機電公章授權東莞分公司分別為陳建龍、黃永賢提供最高額為600萬元的擔保。除此之外,因印章管理疏漏而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公司更是比比皆是。印章管理必須引起公司的足夠重視。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下印章管理的相關信息:

1.刻制公司印章需要什麼程序和手續?

企業持稅務登記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先到公安局登記備案,公安局開出證明後,到指定的地點刻章。

2、刻制公司印章有什麼特別的要求?

《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對公司印章的管理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一) 圓形;

(二)直徑不得大於4.5釐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

(三)所刊名稱,應為法定名稱。如名稱字數過多不易刻制,可以採用規範化簡稱;

(四)印章所刊漢字,應當使用國務院公佈的簡化字,字體為宋體;

(五)其他專用印章(包括經濟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等),在名稱、式樣上應與單位正式印章有所區別,經本單位領導批准後可以刻制;

(六)應到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單位刻制。

3、印章被盜、搶或丟失了怎麼辦

印章確屬被盜(搶),則該因印章的使用而發生的糾紛,企業不承擔責任。丟失後須第一時間去公安機關備案,由法人代表攜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接下來進行公示,持報案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在哪個報紙登報聲明可詢問當地工商局,每個地方規定不同,且大部分報社都會要求公司全體股東到場簽署同意登報聲明才許可予以登報。第三個步驟是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2份、企業出具的刻章證明、法人委託授權書、所有股東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股東證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東名冊、派出所報案回執及登報聲明的複印件。辦理好新刻印章登記後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導下新刻印章,新刻的印章需要與之前丟失的印章有不同。最後持以上辦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新印章。

4、大股東把持公章使公司的運營進入僵局,其他股東能否重刻公章?

公司股東與股東之間,或董事長與總經理之間等公司因內部管理糾紛引發的印章爭奪戰,公安機關一般不會給予辦理印章的丟失備案。

5、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區別?

沒有嚴格意義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區別,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蓋章要求並且意思表示真實,印章均為有效。

6、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嗎?

可以。在合同、協議的簽訂中,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將公章與合同專用章並列使用。

7、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委託授權書上應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此時僅有公章是不行的。

8什麼是電子印章?

所謂電子印章(簽名)並不是實體印章的圖像化,而是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通俗點說,電子印章(簽名)就是一個能夠識別出具體蓋章人(簽名人)的電子數據密鑰。自《電子簽名法》實施後,電子印章(簽名)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9、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電子印章,什麼情況下不行?

除了法律法規規定不適用電子文書的情況,都可以約定使用電子印章。

電子印章不適用於:

(一)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係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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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合同上沒有加蓋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除非約定合同生效需簽字並蓋章。《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從事民事活動時代表公司,因此僅有法定代表人簽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雖然沒有加蓋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簽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應的授權,那麼合同一樣是有效的。

11、合同所蓋印章並非合同專用章,而是採購專用章、項目部專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除非有證據證明相反事實,否則一般認定為有效。合同上加蓋的印章雖然並非合同專用章,不符合簽訂合同的一般原則和規定,但這是該公司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該公司不能提交相應的證據,證明合同所涉印章與公司無關或為他人私蓋,即應認定公司承認合同的效力。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對方已按合同履行主要義務而該公司接受的,則合同無須簽字、蓋章也已經成立生效。

12、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籤訂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公司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對外進行活動的有形代表和法律憑證,公司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經過公司授權後,只是印章暫時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應由該公司來承擔責任,而不應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擔責任。公司自願將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應視為公司授權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該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應由該公司承擔。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並私下籤訂的擔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13、公司章程可以約定印章的使用規則嗎,違反章程使用印章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章程可以約定印章的使用規則,但由於章程僅對內有約束力,如果相對人是善意的,即使印章的使用違反章程,合同也有效。但是,違反章程使用公章損害公司利益的人需要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14、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答: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領取營業執照,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認定合同有效,相關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15、公司經營過程中在印章方面會遇到哪些風險?

公司在印章方面常見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 他人使用假冒的印章。

(二) 他人使用掃描打印出來的印章。

(三) 對方使用的是沒有備案、沒有資質的內設部門章。

(四) 使用有數碼符號的印章。

16、公司更改名稱後已使用新印章,蓋有原印章的合同對公司是否仍有效力?

有效。企業名稱的變更並不影響變更後的公司承擔原公司的債務,蓋有原企業名稱印章的文件對變更後的公司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對原企業名稱印章應當妥善保管,可以明確保管人,必要時可以對該印章進行銷燬並登記備案,以降低法律風險。

17、如何識別印章的真假?

答:(一)看字體。根據前述規定,印章必須要用宋體字,如果對方加蓋的印章並非宋體字,應該就是假冒的印章了。

(二)看顏色。由於質材和力度的原因,真正加蓋的公章的顏色往往不均勻,而電腦製作的印章則顏色一致,而且也更加鮮明。

(三)看形狀,包括字的形狀和周圍圓圈的形狀。首先,無論是圓形還是橢圓形的印章,雖然字都不是橫平豎直的,但是每個字單獨看都是規規矩矩的長方形,不可能扭曲,或者上面胖下面瘦看起來呈梯形。其次,其次是看印章周圍圓圈的形狀,這個圓圈是有一定寬度的,並且仔細看邊緣(包括印章上字的邊緣),不可能非常平滑,經常有一些小缺口、小稜角或者小空白,這也是由於沾油墨和蓋印的過程中油墨的密度和蓋印的力度不一致造成的。電腦直接製作的印章就沒有這些問題,完美的只能用假來形容了。

(四)看角度。雖然絕大多數人蓋章的時候都希望把章蓋的很正,但是總會出現一點點偏差,特別是圓形的印章更不好把握。但是電腦製作印章時默認情況下肯定100%是正的。

(五)看位置。看看公章是蓋在協議的空白處,還是蓋在文字上。一般而言,真印章都蓋在公司名稱上,而製作粗劣的假印章都喜歡蓋在空白處,因為假印章是電腦做的,如果蓋在文字上就會擋住後面的文字。但是製作水平高一些的假印章為了看起來更真,也會蓋在文字上,這個時候你需要仔細看一下,印章上的字和紙上印刷的字重合的地方,如果是真印章即使重合了,後面的文字還是可以透過油墨顯示出來;而電腦製作的假印章,就會完全擋住下面的文字。

18、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採取什麼措施?

傳統的印章管理制度,單純人的管理模式已經不能滿足印章使用風險的防控。僅靠個人來管理印章,使用記錄易做假、易丟失,有著巨大不可控的風險隱患。隨著物聯網技術的發展,智能印章管理也逐漸進入大眾視野,章無忌也是在看到了傳統印章管理使用過程中的種種弊病,以及市面上一些產品並不能完全滿足印章使用全流程管控的問題,提出智能櫃+章桶+APP的解決方案,軟硬件結合,實現了印章全流程的管控,從用章前的審批流程,到用章過程中的視頻監控,到用章後的數據留存,加上外帶章的有效管理,真正做到了印章風險的有效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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