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士因拉肚子跑進女廁所,被處擾亂公共秩序罪引熱議!

男士因拉肚子跑進女廁所,被處擾亂公共秩序罪引熱議!

網絡圖片

[以案說法]
某男士由於拉肚子跑到女廁所,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處以行政處罰引起熱議!

近日,一位男士由於肚子痛拉肚子,由於男廁所剛好沒有位置,又等不及就跑進女廁所解決。這時,剛好裡面也有一位女士,她發現旁邊竟然是一位男士,嚇得半死,最後決定報警。

民警來了,就把男士帶到派出所詢問,男士如實反映事情的來龍去脈。民警查看他的手機內容,確實沒有發現偷拍的照片。但這位男士,最終仍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被處以行政處罰。

這個處理結果,讓男士無法接受,大呼冤枉!

我們認為,在是否擾亂公共秩序罪上,應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平時,在公共場合,特別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旅遊景點中,由於女廁所擁擠,女性公然跑到男廁所現象也時有發生。面對這樣情況,大家大多能欣然接受並給予理解。

就算個別人假設報警,我想民警也不可能去處罰女性,也會一笑了之。那為什麼身為男士,在身體無法控制情況下,同樣只是跑去方便,就可以以更嚴格法律標準來處理呢。

當然,如果考慮女性在當今社會還是弱勢群體,需要特殊保護,那在充分了解並調查情況後,確定這位男士確實是因為身體原因無法抗拒,最多以批評警戒為主,而不應上升到違法高度。畢竟任何一條法律的實施,都要以體現人性和人本精神為第一原則。你們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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