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打著政府銷售點旗號加價銷售,進銷差價最高達140%】

近日,伊犁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經營者楊某冬在疫情防控期間蔬菜銷售價格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其銷售車身懸掛“伊寧市人民政府農副產品銷售點”字樣的橫幅,銷售人員佩戴“農商集團銷售員”的袖標。當事人配送銷售給伊寧市自來水廠家屬院的蔬菜進銷差價率均在35%以上,其中上海青的進銷差價率達到140%。由於上述蔬菜銷售價格嚴重超過自治區疫情防控期間購銷差價率不得高於35%的上限要求,構成嚴重哄抬物價的違法行為。伊犁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楊某冬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信息來源:伊犁零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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