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以檢察公益訴訟之盾,捍衛英烈榮光——浙江松陽:為革命烈士“正名”

【最高檢】以檢察公益訴訟之盾,捍衛英烈榮光——浙江松陽:為革命烈士“正名”


將英烈保護作為檢察公益訴訟的一項重要內容持續發力,是對英烈為國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犧牲和貢獻的最好銘記。清明節到來之際,讓我們——

敬仰英烈風骨 捍衛英烈權益


浙江松陽:

為革命烈士“正名”


3月31日上午,浙江省松陽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葉文忠和同事冒雨來到該縣烈士陵園,表達對革命先輩的哀思。站在烈士墓碑前,看到“張惠明”三個鎏金大字被工工整整地刻在石碑上,葉文忠感到十分欣慰。然而,2019年6月,葉文忠看到的卻是另外的一番景象。


【最高檢】以檢察公益訴訟之盾,捍衛英烈榮光——浙江松陽:為革命烈士“正名”

▲ 檢察官進行案件回訪,“張惠民”烈士墓已搬遷至縣烈士陵園,名字改為“張惠明”(墓碑左下角)

松陽縣是革命老區,該縣的玉巖村是浙江省級黨史教育、國防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當年,粟裕、劉英領導的紅軍挺進師曾在這裡開展艱苦卓絕的武裝鬥爭,一批革命先烈犧牲在這裡。2019年6月,在開展“紅色”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中,松陽縣檢察院檢察官發現,位於該縣玉巖村的“張惠民”“葉翊儀”烈士墓碑上的姓名與史料記載不一致,且“張惠民”烈士墓長期無人管理,雜草叢生。烈士為革命獻出了生命,死後豈能“名不正”?於是,葉文忠和他的同事開始行動了。


【最高檢】以檢察公益訴訟之盾,捍衛英烈榮光——浙江松陽:為革命烈士“正名”

▲ 原”張惠民“烈士墓

通過多方走訪和查閱歷史資料,檢察官終於釐清了烈士姓名之謎。根據《中共松陽縣組織史資料》及《松陽英烈傳》,墓碑上刻字為“張惠民”的烈士,真名應為“張惠明”。墓碑上刻字是“葉翊儀”的烈士,《中共松陽縣組織史資料》及《松陽英烈傳》均記載為“葉義”,經走訪烈士親屬,確認“葉翊儀”為烈士曾用名。


【最高檢】以檢察公益訴訟之盾,捍衛英烈榮光——浙江松陽:為革命烈士“正名”

▲ 檢察官在“葉翊儀”烈士墓實地調查

據此,該院向相關行政部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收到檢察建議後,相關部門十分重視,並在2019年冬至前將玉巖村“張惠民”烈士墳墓搬遷至縣烈士陵園,並將墓碑刻字改為“張惠明”;同時,確認“葉翊儀”為葉義烈士的曾用名,報請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在烈士英名錄中進行備註。


【最高檢】以檢察公益訴訟之盾,捍衛英烈榮光——浙江松陽:為革命烈士“正名”

▲ “葉翊儀”作為“葉義”烈士的曾用名,已在烈士英名錄中進行了備註。

“檢察機關促成了一件好事,我們也可以告慰先人了!”張惠明和葉義烈士的後人說。
(記者範躍紅 通訊員葉楹瑩)


【最高檢】以檢察公益訴訟之盾,捍衛英烈榮光——浙江松陽:為革命烈士“正名”

3月31日,重慶市合川區檢察院第五部檢察官來到轄區烈士陵園,對 2019 年辦理的一起公益訴訟案件現場進行“

安徽宣城:

侵害烈士名譽者公開道歉


“我在微信群中發表了針對英烈董存瑞的不當言論,侵害了英烈董存瑞的名譽,同時我也認識到,褻瀆、醜化、歪曲英烈事蹟和精神的錯誤言論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現誠懇地向英烈董存瑞親屬及社會各界表示歉意……”4月1日,經安徽省宣城市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趙某某在當地《宣城日報》上刊登“致歉聲明”,就其侵害董存瑞名譽權違法行為公開賠禮道歉,以消除因此產生的不良社會影響。


董存瑞是我國家喻戶曉的戰鬥英雄、革命英烈。2019年1月17日,一篇名為《微信群編髮侮辱革命先烈段子,寧國一男子被行拘》的報道,引起了宣城市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檢察官的注意。檢察官通過調查發現,趙某某在微信群中以捏造事實方式侮辱董存瑞烈士名譽的行為可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遂於同年1月30日予以立案。


經查,2019年1月13日,趙某某在其家中編輯一條歪曲董存瑞捨身炸碉堡英勇事蹟的文字信息,併發布在有多名群成員的“老同學”微信群裡。同月16日,寧國市公安局對趙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檢察機關查清趙某某的上述違法行為後,徵求董存瑞近親屬的意見,其近親屬董存梅、董存金聲明稱,將不對趙某某提起民事訴訟,並支持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2019年12月26日,宣城市檢察院就趙某某侵害董存瑞烈士名譽案,依法向宣城市中級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宣城市檢察院認為,董存瑞是家喻戶曉的英雄烈士,國家和人民都會永遠尊崇銘記他。趙某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知道董存瑞的英雄事蹟,但其違反英雄烈士保護法的規定,發佈的涉及董存瑞的有關文字信息嚴重與事實不符,醜化貶損詆譭了董存瑞的英雄形象,且上述信息發佈在有多名群成員的微信群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依法根據其影響範圍,承擔在宣城市市級媒體上賠禮道歉的民事侵權責任。


2020年3月27日,在宣城市中級法院的主持下,宣城市檢察院與被告趙某某達成調解協議,趙某某表達了對侮辱革命先烈的悔過之意,同意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雙方的調解內容公告期滿後,法院依法出具了調解書。


4月1日,趙某某履行了其在宣城市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的義務,並表示今後將吸取教訓,深刻反思,自覺維護英烈名譽,做守法公民。


【最高檢】以檢察公益訴訟之盾,捍衛英烈榮光——浙江松陽:為革命烈士“正名”

近日,由江西省上饒市檢察院提起的彭某侵害我國著名核物理學家于敏名譽民事公益訴訟一案,遠程在線開庭審理


天津薊州:

烈士陵園煥發榮光


“檢察建議中提到的問題我們都已經解決了,不僅如此,陵園還在修繕原有設施的基礎上,增加了紅色宣傳教育功能,健全了相關管理機制……”天津市盤山烈士陵園負責人近日介紹該陵園整改情況時說。


清明前夕、細雨濛濛,天津市薊州區檢察院的幾名檢察官會同該區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一起驅車前往薊州盤山烈士陵園,對前不久制發的公益訴訟檢察建議落實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


盤山烈士陵園建於1957年,是全國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全國國防教育基地,一些老紅軍和八路軍指戰員等革命先烈長年安眠於此,陳列展出抗戰時期珍貴革命文物200餘件。


“2019年年底,我們在走訪調研中發現,陵園年久失修,園內的榮譽牆、骨灰堂護欄等處出現較大裂縫,展館的立柱漆皮老化剝落、烈士紀念碑廣場鐵鏈年久失修,存在較大隱患,也影響了英烈形象和榮譽。”薊州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張萬青說。


該院根據英雄烈士保護法有關規定,依法向薊州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制發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對烈士陵園紀念設施老化破損情況進行修復整改。


該局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立即開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隨後向該院提交了書面回覆,逐項列明瞭具體的整改措施。


細雨中,整修一新的盤山烈士陵園重新煥發榮光。


【最高檢】以檢察公益訴訟之盾,捍衛英烈榮光——浙江松陽:為革命烈士“正名”

近期,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檢察院開展英烈紀念設施專項公益訴訟檢察活動,現場走訪,實地查驗、摸排多處英烈


江蘇鹽城:

強化保護17處遺址和設施


4月1日,江蘇省鹽城市檢察院公益訴訟部幹警來到整修一新的賀希文烈士、馬玉仁烈士墓前祭掃。園內工作人員說:“是檢察監督讓烈士陵園恢復了應有的莊嚴和肅穆。”


2019年底,該院幹警在履職中發現賀希文烈士、馬玉仁烈士相關紀念設施破損開裂較為嚴重,文物保護單位標誌牌碑不見蹤影,周邊雜草叢生,嚴重損毀了烈士榮譽和尊嚴。調查取證後,該院立即啟動英烈保護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加強烈士墓園的修繕、維護和管理。


皖南事變後,新四軍在鹽城重建軍部,堅持抗戰,留下了大量紅色遺存、革命文物。鹽城市檢察院檢察長葛冰介紹,為“傳承紅色基因,感悟初心真諦,弘揚鐵軍精神,擔當時代使命”,該院決定於今年3月起在全市開展保護革命遺址和紀念設施公益訴訟專項行動,加強對革命遺址和紀念設施的保護,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市兩級檢察機關主動走訪地方黨委宣傳部、黨史辦、新四軍研究協會及相關行政機關,查閱文獻資料,深入鎮村實地調查革命遺址和紀念設施的底數和保護現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關於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的意見》《鹽城市革命遺址和紀念設施保護條例》,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公益訴訟部門及時將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向地方政府、退役軍人事務局、文物主管部門等進行反饋,併發出17份檢察建議,建議各相關部門依法履職,修繕破損的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維護紀念設施周邊環境衛生,對轄區群眾加強法治宣傳,確保社會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檢察建議發出後,得到相關行政機關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積極回應,部分地區已對本地英烈保護紀念設施現狀展開調研,一些革命遺址、文物保護單位已修葺一新,恢復了莊嚴、肅穆、潔淨的環境和氛圍。目前,鹽城已有17處革命遺址和紀念設施強化了保護。


【最高檢】以檢察公益訴訟之盾,捍衛英烈榮光——浙江松陽:為革命烈士“正名”

清明節將至,保護英烈陵園、紅色革命紀念舊址的檢察建議落實得怎麼樣?日前,江蘇省興化市檢察院檢察官進行


廣西藤縣:

多方合力共治烈士紀念設施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藤縣檢察院通過啟動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發出檢察建議,督促該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依法履行對該縣轄區內烈士陵園的監管職責,並通過磋商會的方式與相關鄉鎮政府落實了多方合力共治烈士紀念設施的長效管理機制,切實保護英烈權益,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藤縣和平鎮、平福鄉、寧康鄉的烈士紀念設施於1998年被列為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檢察干警在開展英烈保護公益訴訟工作中,對當地多名個體戶、公職人員、退休幹部、學生等不同層次的人群進行調查,發現甚少人知道縣烈士紀念設施的存在,知曉率不足13%。


今年3月11日至17日,藤縣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依法開展英烈保護專項監督活動,對縣內4處烈士紀念設施以及相關重點文物遺址進行走訪調查,不僅發現部分烈士紀念設施存在長期無人清理、雜草叢生或缺失、損壞、碑文字跡掉色的現象,還發現個別紀念碑上無烈士的姓名和事蹟,烈士成了無名英雄……


“我們要充分利用公益訴訟,保護好英雄烈士的榮譽和尊嚴,英雄烈士絕不能也不應該被人們遺忘。”該院副檢察長李永要求公益訴訟辦案組迅速啟動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3月23日,藤縣檢察院依法向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宣告送達了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做好烈士紀念設施管理維護工作;同時做好宣傳工作,引領當地群眾崇尚英烈和提高保護英烈的法律意識。


“檢察院提出三個鄉鎮烈士紀念設施存在的問題,確實嚴重影響對英雄烈士悼念和緬懷的莊重性和嚴肅性,有損英雄烈士的榮譽和尊嚴。我們應多方合力共治烈士紀念設施,建立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切實保護英烈權益。”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莫天豪在磋商會上說道。


下一步,該院將密切跟蹤以上烈士紀念設施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確保藤縣轄區內烈士紀念設施莊嚴、肅穆、清淨,積極引領當地民眾時刻銘記英雄烈士,一如既往地崇尚、學習、捍衛英雄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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