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檢察院快速辦理涉疫詐騙案件

近日,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快速辦理一起張某某涉疫詐騙案件。該案立案後本院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就電子證據提取等提出有針對性的引導偵查意見。通化市公安局東昌區分局於2020年3月31日將該案移送本院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後,於受案當日分別向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被害人童某某告知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的意見,並審閱了全部案件材料。在審查核實案件事實與證據後,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如實供述其以銷售口罩為由詐騙被害人錢款12萬餘元的事實,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本院於2020年4月2日以張某某涉嫌犯有詐騙罪,依法向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檢察院全面履行檢察職能,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共計提前介入涉疫刑事案件6件。在辦案過程中,通過提前閱卷、引導偵查等方式,加強同通化市公安局東昌區分局的溝通配合,加大對疫案件的打擊力度,為打贏防疫戰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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