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三觀賣血記——賣出去的是血,賣不出去的是親情

餘華,一個並不高產的真實寫作者,其作品《活著》被改編成電影,從而迅速的被人所瞭解。《活著》這部長篇也獲得了多項獎項,其中,它和《許三觀賣血記》同時入選九十年代最具有影響的十部作品。《許三觀賣血記》和福貴悲慘的一生不同,主人公許三觀雖經歷了各種磨難,但也算苦盡甘來。

養了九年的兒子竟然不是親生的?

許三觀這一生中賣了無數次血,他不是為了獻愛心,這只是他所能找到的最快的解決困難的方法。許三觀第一次賣血是和根龍、阿方去的,只有能賣血的漢子,才會有女人嫁給他。第二次賣血,是為了收拾大兒子許一樂留下的爛攤子。第三次賣血,是為了補償林芬芬,第四次,第五次……許三觀靠賣血使他的小家庭度過了一次又一次的難關。

許三觀賣血記——賣出去的是血,賣不出去的是親情

許一樂不是許三觀的兒子,這句話伴隨著許一樂的一生。我印象中最深的一段是許一樂看著許三觀帶著他媽媽,帶著他的兩個弟弟,去勝利飯店吃麵條。許三觀叫來許一樂,讓他去對面的街上吃紅薯。許一樂認真地聽著,也認真地做了。走之前,

他問:“爹,如果我是你的親生兒子,你就會帶我去吃麵條,是不是?”許三觀伸手指著一樂說:“如果你是我的親生兒子,我最喜歡的就是你。”

許一樂長得不像許三觀,像何小勇,當年的那一場強迫,讓這個錯誤延續至今。何小勇並不想承認這個錯誤,哪怕那個孩子像極了他。他應該是把自己的面子看得比天還大吧。

他要是承認了,那麼他就會一輩子抬不起頭,走到哪都會頂著個罪犯的名頭。他要是承認了,那麼他的妻子會怎麼看他?一定會打心底裡瞧不起他。他要是承認了,那麼他的兩個女兒可怎麼辦,說親時,媒人會說她的父親是個罪犯,走在路上也會被人指指點點。所以他不能承認,哪怕他沒有其他兒子。

許三觀賣血記——賣出去的是血,賣不出去的是親情

也許他也是偷偷想過這個兒子吧。只在心裡,喝酒的時候,幹活休息的時候,偶爾想一想,我是不是應該有個兒子,陪我一起喝酒,我幹什麼,他也幹什麼。當他躺在病床上的時候,身邊有著妻子女兒,卻唯獨少了那個他不要的兒子,他也會想看一眼他吧。他的妻子求著許三觀一家,讓許一樂在屋頂上喊,讓他親生父親回來。許三觀把一樂叫到面前,對他說:“一樂,你跟著你媽走吧。一樂,聽我的話,去把何小勇的魂喊回來。一樂,你快走。”

於是他的兒子在煙囪旁,一聲一聲喊著他回來,卻沒有把他當父親。《知否》中,長柏說的這句話,很讓人觸動。

長柏悠悠道:“這世上親與不親,也難說的很。”

讓親情延續的,不是血脈

《親愛的》裡丟了孩子的父母,日復一日的尋找著,有些放棄了,有的還在苦苦堅持。放棄尋找的父母,未必不愛孩子,他們只是太累了,累到沒有勇氣再去走過孩子可能去過的地方,累到再也承受不住思念孩子的痛苦。

可是幸運被找回的孩子就一定幸福嗎?當那個孩子已經長大成人,父母家中也有了新的寶貝,這個在外流浪的孩子,是否會長成他們期待的模樣?當期望一點點的崩塌,剩下的只有嫌棄,埋怨,以及互相折磨。若是家庭情況相仿,孩子和父母之間還是有很大可能和平共處的。可一旦一方富裕,一方貧窮,孩子心理落差就會變大,在環境、情感等種種因素的作用下,孩子與家庭之間的矛盾會越來越多,最終也只會使雙方都受到傷害。

許三觀賣血記——賣出去的是血,賣不出去的是親情

南非有兩個家庭陰差陽錯抱錯兒子,當他們發現這個錯誤時,決定將錯就錯、交換撫養。然而由於環境的巨大落差,其中一方選擇回到自己富裕的親生父母身邊,親子與養子,親子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反而更加嚴峻。

在小說中,許一樂兩次想回到親生父親身邊去,一次是被迫,一次是心甘情願。可是這兩次何小勇都沒有接受,甚至親自將他趕出了巷子。在人人吃糠咽菜的那個時代,親情有時是最不值錢的東西,在何小勇心裡,許一樂不是他的孩子,連他的女兒都沒有吃飽,憑什麼要給許一樂吃呢?

許三觀賣血記——賣出去的是血,賣不出去的是親情

孟子說過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什麼是尊親?尊重長輩,親身侍奉。《三字經》裡也有一句話,養不教父之過。許三觀仍然認為許一樂是自己最喜歡的孩子,將心比心,許一樂也只認為許三觀是他的父親。

一樂說:“我最愛的當然是偉大領袖毛主席,第二愛的……”一樂看著許三觀說:“就是你。”

許三觀只是一個小人物,他或許粗鄙無知,或許自私短見,但他仍然是一個質樸的,有著小小善良的人。他在何小勇瀕死之際選擇原諒何小勇,並且同意讓許一樂喊魂。許一樂站在屋頂上,許三觀站在房屋下,許一樂按照許三觀的吩咐,一句一句喊了,喊出去的是父子之間的隔閡,沒喊出來的是父子之間深沉的愛意。

這本書,用著最平淡的話語,訴說著最大的苦難。它沒有激昂而猛烈的話語,苦難與深情,早已在許三觀一家平淡的對話中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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