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周杰倫音樂版權,騰訊起訴網易獲賠85萬

相信大家應該跟小編一樣手機裡不止一個音樂APP吧,因為版權問題,喜歡的歌手不能在同一個APP裡聽到。

因周杰倫音樂版權,騰訊起訴網易獲賠85萬

目前用戶量比較多的幾款音樂APP是酷狗、酷我、QQ音樂和網易雲,其中前三個都是騰訊旗下,並且年頭比較久。網易雲音樂從13年上線起,憑藉簡潔的界面和一些比較有意思的功能(比如歌詞圖片)迅速擁有了龐大的用戶量。

網易雲音樂的重度用戶這些年可能會比較傷心,因為說不定哪天打開歌單,就能看到收藏的歌曲變成灰色,點擊的話就會提示無法收聽,並且給你推薦一個標了“cover”的翻唱版。

因周杰倫音樂版權,騰訊起訴網易獲賠85萬

看著歌單裡的周杰倫新褲子劉瑞琦一首接一首地變灰,默默地又打開了好久不用的QQ音樂,習慣了網易雲的交互邏輯,很久沒適應過來。

因周杰倫音樂版權,騰訊起訴網易獲賠85萬

騰訊音樂在業內一直都以“大手筆”出名,為了擊敗網易雲拿到環球音樂的獨家版權,騰訊付出了3.5億美元外加1億美元股權的代價,環球音樂的大名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其是世界上最大的音樂製作公司,在唱片行業上佔據25%的市場份額,名下擁有泰勒、Lady Gaga、陳奕迅、張學友、孫燕姿、吳亦凡等歌手。雖然其中大部分都對競爭對手進行授權播放,但是其保留的包括華語音樂巨頭周杰倫在內歌曲版權卻是市場價值最高的一部分。

因周杰倫音樂版權,騰訊起訴網易獲賠85萬

今年9月16號23時,周杰倫新歌《說好不哭》正式上線,半小時總銷量突破200萬張,因為同時在線收聽的人數過多,QQ音樂的服務器都崩潰了…

因周杰倫音樂版權,騰訊起訴網易獲賠85萬

雲村村民們應該還記得去年網易雲的“騷操作”,之前騰訊轉授權周杰倫歌曲給網易雲,合約4月1號到期,3月31號,騰訊突然給網易發了郵件要求當天立刻下架周杰倫的歌曲,這時,是星期六的傍晚…但是,網易雲突然上架一張包含200首歌曲的《周杰倫熱門歌曲合輯》數字專輯,以400元的價格向用戶售賣,並且過了0點依舊沒有下架,最後超出了授權期限7個小時。

因周杰倫音樂版權,騰訊起訴網易獲賠85萬

騰訊就這件事起訴了網易,近日,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宣判,網易雲音樂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賠償原告騰訊音樂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共計85萬元。同時,駁回原告騰訊音樂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6720元,由被告網易雲音樂負擔。

以下為判決書內容:

原告陳述:騰訊音樂在法庭上表示,2018年3月31日,騰訊音樂對網易雲音樂授權期限屆滿,於當天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向網易雲音樂出書面通知,要求被告按照雙方的約定,立即下線相關歌曲。

被告明知有關授權已經到期,卻擅自偽造一張包含200首歌曲的《周杰倫熱門歌曲合輯》假數字專輯,以付費售賣的形式通過其開發、經營的網易雲音樂網站、網易雲音樂PC客戶端等多個客戶端,向其用戶提供。用戶支付了相應費用後可以進行在線播放和下載。

更為甚者,在此過程中,被告多次通過其官方微博、網易雲音樂小秘書向用戶全網推送,強烈建議用戶以400元/張的價格進行購買後實現終身免費收聽,公然實施侵權行為,企圖通過上述侵權行為實現搶佔用戶市場及獲取不法收益。

被告陳述:由於雙方几年來整體上合作尚算融洽,基於雙方之前幾年續約的操作慣例,加之幾乎同時雙方就其他歌曲也陸續續約成功,綜合來看,被告完全有合理的理由相信雙方仍可就涉案歌曲達成續約,差異可能只在於原告漲價的幅度問題。

原告突然於2018年3月31日下午17:24通過郵件方式通知被告要求立刻下架涉案歌曲,這完全超乎被告的意料,而且當日是週六休息日,大部分工作人員不在崗,離期限屆滿僅幾個小時,處理相關事宜的人手和時間均嚴重不足,從而導致本案所涉行為的出現。

綜上,被告並不存在侵權的主觀意圖,根據雙方的合作慣例及各種事實,被告完全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能夠獲得涉案歌曲的授權,涉案行為不應當被視為侵權行為。

網易雲音樂透露數據顯示,涉案歌曲屬於傑威爾曲庫,整個曲庫約有808首歌曲,雙方三年期間的授權費從870萬元飆至1818萬元,因此網易實為虧損。

最終判定: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宣判,被告杭州網易雲音樂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樂讀科技有限公司、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賠償原告騰訊音樂娛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共計85萬元。

同時,駁回原告騰訊音樂娛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6720元,由三被告負擔。

騰訊方面的其他請求包含:判令被告網易雲公司、樂讀公司在其開發、經營的網易雲音樂官方網站主頁及該網站各大客戶端上發表聲明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期限不低於30天等。

Tips:

一首歌曲可以分為歌詞和曲子,也就會有相應的詞、曲作者。一首歌曲的詞、曲版權分別屬於詞、曲作者。如果要對歌曲進行使用,法律規定的合理使用(詳見《著作權法》)的情況除外,都要向詞、曲作者支付相應的費用,也就是版權費。

今年3月份,QQ音樂、酷我、酷狗上週杰倫的歌開始變為僅限會員可聽,但是可能有人發現了,在咪咕音樂上,依舊可以免費播放周杰倫的歌曲!

因周杰倫音樂版權,騰訊起訴網易獲賠85萬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還記得十幾年前周董代言的動感地帶嗎?《我的地盤》在當時也成為無數人的彩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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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風靡一時的彩鈴,在互聯網時代已經被大眾忽略,可它卻給移動留下了珍貴的財富——極為龐大的音樂版權。

騰訊買斷了很多音樂公司的版權,卻對咪咕無能為力。雖然騰訊音樂獨享周杰倫的音樂版權,但是它獲得的只是版權的一種:互聯網版權。

而一首歌的版權實際上被分為了互聯網版權和通信運營商版權,給互聯網公司的是一套互聯網的使用權利,給運營商的是運營商的使用權利。移動公司則擁有周杰倫音樂的運營商版權,二者相互獨立互不影響,咪咕音樂作為移動公司旗下的音樂播放器,自然可以合法的擁有周杰倫的音樂授權。

因周杰倫音樂版權,騰訊起訴網易獲賠85萬

在各大音樂播放器為爭奪授權不可開交之時,手握無數運營商版權的移動公司則選擇默默發展自己的娛樂版塊,咪咕音樂的推出就是重要的一步。它不僅讓曾經的彩鈴再度發光發熱,還提供大量的正版歌曲免費試聽下載,只不過由於太低調直到最近才被人們發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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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咪咕音樂上的歌曲,大家可以放心大膽地下載,不會出現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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