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文明行為說不!——寫在《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通過之際

高價彩禮、食用野生動物、行人闖紅燈、共享單車亂停放……這些不文明行為一直以來都讓人備感頭疼。

翻開《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記者注意到,對於這些不文明行為已上升到法律層面加以規範。

該《條例》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已獲通過,將於2020年6月1日施行,用法律手段倡導和促進文明行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全社會文明水平。

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引發了全社會對濫食野生動物的反思。省人大法制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根據全國人大的決定,在《條例》中增加增強公民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不食用法律法規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內容。

為此,《條例》明確提出,公民應當自覺增強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移風易俗,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不食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同時規定,公民患有傳染性疾病時,應當自覺遵守有關公共衛生防疫的規定,並接受相關部門和機構的監督管理。倡導使用公筷公勺取餐,推行分餐制。

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主任範鵬說,總體來講,《條例》遵循了不牴觸、有特色、可實施的地方立法原則。

《條例》既充分吸收借鑑了全國各地有益經驗,又重點聚焦高價彩禮等我省社會反映突出的不文明行為,並針對共享單車治理等近年來新近出現的事關公共秩序和公共文明等問題,《條例》專門設置條文予以規範。

文明的社區環境有助於增強社區居民的歸屬感,維繫社區良好的人際關係,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不斷增強社會凝聚力。《條例》從合理使用公用區域,愛護公用設施設備,不佔用消防通道,在室內進行裝修裝飾作業時避免干擾周圍居民正常生活等方面作出行為約束。

《條例》提出,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支持其工作人員、成員參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對錶現突出的,應予以鼓勵表彰。鼓勵在求職招聘、享受社會服務等方面,對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受到表彰的組織和個人予以優待。

同時,《條例》提出,發改、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規範信用信息的歸集、存儲和使用。

省文明辦主任羅鳳存表示,《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出臺,為我省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提供法律依據,為營造良好的社會發展環境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尤婷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