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項目,這種坑你踩到過嗎?

前段時間,一個朋友在找項目做,找了一段時間也沒看中的。

這時出來了一個新東西,易拉罐茶油炒飯。

在電視上、抖音上打廣告,看起來還不錯。

於是他加了兩個品牌招商經理的微信(找到兩個公司在做易拉罐茶油炒飯招商),近一步瞭解情況。

瞭解情況後發現,兩個項目幾乎完全一樣,只是品牌名稱不同。後面發現兩個招商經理發的朋友圈內容都“一樣”。

終於,他問了出來:“你們和xxx是不是同屬一家公司”。

結果是肯定的!

後面我查了一下商標信息,果然就是這麼巧:

加盟項目,這種坑你踩到過嗎?
加盟項目,這種坑你踩到過嗎?

很多實體項目,品牌方招商的時候會承諾,一個區域只招一家代理商。當然,這兩家也是一樣的!

做這樣的承諾不是商家希望的,只是不這樣做,加盟商沒有“安全感”,會增加招商難度。

但是,區域限制又不是品牌方所願意的,他們希望代理商越多越好,代理商發展得越快越好,代理商越優質越好。

在這種情況下品牌方就可能會把一個項目拆成兩個不同的品牌分別招商(不同定位的多個品牌不算此列)。比如上述兩個品牌。

他們產品、定位、客戶群體、運營手法,宣傳的項目亮點都是完全相同,是典型的一個項目,分拆成兩個品牌分開招商的典型。

他們這樣做在成本上會增加很多,比如人力成本、辦公費用、宣傳費用等。

那他們為什麼還要這麼做呢?僅僅為了打破區域限制嗎?

當然不是,這樣做還有一些其他的“好處”:

第一,打破區域限制

本來一個區域只能招一家代理商(店),現在可以招兩家,加盟費、服務費、後續的進貨款都增加了。

第二,阻止他人模仿

假如這是一個新行業或新項目,目前還沒有競爭對手,一個項目拆成多個品牌能給其他打算進入這個行業的潛在競爭者一種錯覺,就是現在這個行業已經有多家公司,已經有了競爭或競爭激烈的假象。讓欲進入者不敢輕易進入!

第三,引入競爭,增加區域產值

同一個區域有兩個牌品,如果是競爭關係,兩家店都會有經營壓力,所以,會更加主動的做好市場,做好服務。這樣反而會提高此區域的總體營業額。另外,也有可能兩個品牌離得比較近會形成一個“聯盟 效應”,反而能吸引較遠地區的人群。就算在經營過程中兩家變一家,那也是經過優勝劣汰了的。不管哪種情況都是對品牌方有利的。

第四,掙錢更快

有些行業註定沒有太多的行業門檻,在愛模仿的中國,一個新品類、新模式被髮明出來,很快就會有人衝上來模仿。

當競爭者多了後就很難再掙到錢, 所以,必須掙快錢,先掙了錢再說,掙了錢可以收回前期成本,可以在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事不可為時還可以落袋為安。

顯然,一個項目搞出兩個品牌,甚至多個牌品,快速掙大量的加盟費來錢比一個品牌掙管理服務費、貨物差價來得快。

當然,有時候也是身不由己,商場如戰場,競爭很殘酷!

第五,逃避責任

這種情況一般會錯開時間,前面以各種承諾,各種優惠政策把加盟商招進來。後面不想兌現或兌現不了,換個品牌再來招商。

總結

有句話說,“存在即合理”,品牌方這樣做,有自己的邏輯。我們選擇加盟或不加盟也有自己的判斷!不知道你有沒有碰到過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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