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轄區道路安全暢通,交通形勢持續平穩向好,減少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週末夜查”和“逢五”道路交通安全專項行動。4月5日夜間,西山中隊組織民警在漫川關收費站開展夜查行動,行動中查獲一起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2020年4月5日23時30分許,駕駛人南某飲酒後駕駛車牌號為陝AM1XXX號小型普通客車,從高壩出發前往漫川,在行駛至漫川關收費站時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民警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為血液中乙醇含量33.9mg/100ml。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91條之規定,對南某飲酒後駕駛小型客車的違法行為對其做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並對其駕駛證一次記12分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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