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什麼?什麼人需要保險?

丘吉爾曾說:如果可以,我要把保險刻在每個家庭的門上,因為有了保險,每一個家庭只要付出微小代價,就可免除遭受永劫不復的人生災難。


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


從法律角度看,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


從社會角度看,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


從風險管理角度看,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什麼人需要保險?結論:存在財務風險的人需要保險。


有錢人不需要保險,有錢人不需要保險,有錢人不需要保險。

保險核心就是賠錢,有錢人不需要,因為其不缺錢,不存在財務風險。

未解決生存問題的人雖然存在財務風險但是買不起。


需要保險且能購買保險的主要人群就是中間人群,特別是家裡主要勞動力,存在很多焦慮:生活的、家庭的、教育的、養老的,可以通過保險安排解決焦慮。

有車一族發生事故無法承擔汽車修理或者賠償對方的能力;

個人發生意外或者疾病,那麼子女教育、房屋貸款會迅速壓垮一個家庭。


保險就是用到了悲慘,沒用到很不划算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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