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年,我想過10000次離婚”:所有的爭吵,最忌諱這一點!


“結婚3年,我想過10000次離婚”:所有的爭吵,最忌諱這一點!


昨天在小區散步,碰見一對牽著小孩的年輕夫妻。

女的說:“天天帶孩子,太累了!”

男的說:“累啥?有我上班累嗎?”

女的不服氣:“自從孩子出生後,我就沒睡一個好覺。哪像你,每天睡得跟死豬一樣。”

男的也不服氣:“你知道我上班掙錢有多不容易嗎?上週為了接業務,差點喝死了。”

…………

兩人就這樣你來我往,越吵越大聲,越吵越激烈,嚇得孩子哇哇大哭。

“結婚3年,我想過10000次離婚”:所有的爭吵,最忌諱這一點!


無獨有偶

有人曾問一位知名離婚律師:“你見過很荒謬的訴訟訴求嗎?”

她講了這樣一件事,一對結婚3年的夫妻把感情吵翻了,甚至提出這樣的訴求

離婚可以,鑽戒給我。


我們還有一卷衛生紙,你要不要分?分!


“結婚3年,我想過10000次離婚”:所有的爭吵,最忌諱這一點!


彼此一點口德也不留。

在對方身上用盡了惡語,最終丈夫爭到了房子,母親得到了孩子撫養權。

或許兩個大人就此“解脫”,可留給孩子的陰影卻是一輩子的。

一個家庭的悲劇,從不好好說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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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譽為“婚姻教皇”的約翰•戈特曼,曾對10000多對夫妻,進行長達40年的婚姻關係追蹤,發現:

80%的離異,是由於吵架、冷戰造成彼此疏遠,最後喪失了親密感。只有20%的夫妻,是因為忍受不了婚外情而離婚。


仔細想想確實如此。戀愛時的“小吵小鬧”,是表達在意的方式,也是情侶間的小情趣;

但結婚後的“大吵”,往往直戳要害、不留情面,完全是摧毀婚姻的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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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請逼自己遠離“語言暴力”


夫妻二人,可以分享快樂,傾訴憂愁,但憤怒的情緒,最好由一個人消化。

可很多人吵起架來,總是把話說絕了,把感情說死了

“你看看別人,再看看你!”“跟你說了也不懂,我的事不用你管!”“當初我就不應該和你結婚!”“要不是為了孩子,我早就和你離婚了!”“你跟你爸媽真是一個德行!”……


“結婚3年,我想過10000次離婚”:所有的爭吵,最忌諱這一點!


我的父母,也是如此。

我叫周小鵬,在我17歲那年,他們感情不和,經常吵得很兇,有次還說了“離婚”這2個字。

那段時間,恐懼、焦慮一直縈繞在我的心頭,想做什麼事都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成為他們離婚的導火索。

於是,我暗自發誓:如果以後我結婚了,一定不要讓孩子承受這樣的傷害。

後來,我去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就讀,專攻婚姻心理諮詢

“結婚3年,我想過10000次離婚”:所有的爭吵,最忌諱這一點!


經過大量學習與案例研究,我發現:婚姻的不幸,往往從吵架開始。

而吵架,其實是一種“嬰兒式”的愛:一邊不說,一邊卻希望對方能夠懂得,並且滿足自己的期待——就像餓了只會哭、不會表達的嬰兒。

學會合理地表達需求,才是對婚姻最負責的態度。

後來,我摸索出一套“需求表達模型”,它不僅找到了真愛,還成功把老公從恐婚的理工直男,變成靠譜老公和“女兒奴”:

每天主動起床做早餐、接送孩子上學、一起做家務……不論出差去哪,他一定堅持當天回家,把寵我愛我當成一種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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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濃情蜜意下長大的女兒,也成為一名活潑開朗的小才女

▼女兒還出了一本手繪書《會飛的小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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