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支持創新葯研發 最高扶持1.2億元

  近日,《亳州市支持藥品研發及生產經營若干政策》印發,進一步加大對現代中醫藥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扶持金額最高達1.2億元,進一步提升我市醫藥產業創新能力,優化產業結構,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

  《政策》指出,創新藥(含中藥、化學藥和生物製品)研發,已進入臨床研究階段,承諾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銷售註冊地及全口徑統計結算在亳州,按研發費用的50%予以扶持,單個品種扶持總額最高不超過1.2億元。

  改良型新藥(含中藥、化學藥和生物製品)研發,已進入臨床研究階段,承諾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銷售註冊地及全口徑統計結算在亳州,按研發費用的50%予以扶持,單個品種扶持總額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古代經典名方中藥複方製劑、同名同方中藥研發,承諾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銷售註冊地及全口徑統計結算在亳州,按研發費用的50%予以扶持,單個品種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扶持。

  另外,《政策》明確,通過轉讓方式並在亳州註冊生產銷售的優勢藥品,按該品種實際轉讓費用或評估價格的50%給予扶持。國內獨家代理進口藥品品種,具有明顯臨床優勢和良好的市場前景,其上市許可持有人(或國內被指定的持有人)、銷售總部註冊地及全口徑統計結算在亳州,給予單個品種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的扶持。對承接亳州市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委託生產的非關聯企業,給予委託品種實際委託加工費20%的扶持,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市外藥企在亳州設立銷售中心(結算中心),年納稅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的,自企業運營之日起依照其對地方財政貢獻分檔給予最高不超過80%的扶持。

  《政策》還明確,對企業首次進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每個品種給予100萬元扶持;對企業首次新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每個品種分別給予50萬元的扶持。對企業首次進入國家集中帶量採購、省級集中帶量採購的中標成藥品種,每個品種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70萬元的扶持。

  市藥發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於2019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出臺的《政策》也是為了更好地適應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的內容,結合我市實際而制定的,旨在提升亳州吸引力,形成政策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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