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商中隊查處一起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支隊、大隊二季度道路交通安全“保平安促發展”專項行動的工作要求,4月8日凌晨5時,按照中隊統一部署在轄區各個收費站設立檢查站,開展重點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在行動中查處一起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動。

經詢問,張某濤,男,駕照正在學習中,只通過了科目二的考試,因有著急有事於2020年4月8日7時駕駛陝HK***5小型轎車行駛至商洛西收費站被執勤民警查獲,其對無證駕駛的行為供認不諱。張某濤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營運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對張某濤做出一千五百元罰款。

藍商高速交警提示:無證駕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駕駛機動車必須通過正規的培訓和考試成績合格後取得駕駛證,才有資格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裡,一遇突發情況驚慌失措、手忙腳亂引發交通事故。


藍商中隊查處一起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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