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鍾立明提起公訴

南寧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工程科副科長、南寧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工程管理和平戰結合科原副科長鍾立明(副科級)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由上林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日前,由上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上林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上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鍾立明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鍾立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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