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的儿女的婚姻成为买卖市场,天价彩礼不是保障而削弱夫妻感情

据新闻报道:2017年春节,对于家住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付道镇的陈老汉来说,本应是他们全家最幸福的欢聚时刻,结果却过得冷冷清清。为了儿子和婚事,陈老汉前前后后欠下20万左右的债,就在那年,陈老汉的儿子陈冰涛结婚,这本来是一桩喜事,但就在新婚之夜,陈冰涛却因为11万已付彩礼与妻子发生争吵,一怒之下用锤子杀死了自己的新婚妻子。

另相关数据显示,这种现象同样发生在河南、山东、贵州、陕西、甘肃等地,而且表现出“越是贫困地区,越出现高价彩礼”的特点。4年来,贵州的彩礼由2万元礼金加电器上涨为8.8万元礼金加“三金”;陕西由3万元礼金加“三金”“三银”上涨为10万元礼金加“三金一动(‘动’指的是汽车)”;甘肃一些农村地区的礼金则疯涨为18万元。

别让的儿女的婚姻成为买卖市场,天价彩礼不是保障而削弱夫妻感情

在古代,虽然也有下聘礼一说,但都是“一次性买断”,婚后女子并不能在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回娘家,更没有什么人权可言,如今这种旧风俗早就被废除,为的让男女地位平等,让女性得到重视。可现如今,一些没有思想觉悟的女性总以生娃做保姆当做借口,丈母娘更是口口声声的要彩礼作为保障,“为你生娃”话语随处可闻,难道女性生娃是为老公所生?显然不是,只是说生育能力是女性天生具有的能力,并且孩子出生后是同时拥有爸爸妈妈,而并非女性生完孩子便被男方抛弃或者自行离去。丈母娘口中所谓的保障不过是为自己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天衣无缝的借口而已,怕孩子们将来过得不好离婚所以要点彩礼作为保障?结个婚让男方家负债累累,这不正是剥夺孩子婚后物质生活基础嘛,这正让丈母娘口中所谓的保障暴露无遗

别让的儿女的婚姻成为买卖市场,天价彩礼不是保障而削弱夫妻感情

别让彩礼“保障”剥夺儿女婚姻的自由权,《婚姻法》第2条第1款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也即是说婚姻当事人要与谁结婚,完全应由其本人做主,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如有人干涉,将会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在现实婚恋中,老一辈父母在某些情况下会觉得女儿找的男朋友不靠谱,担心女儿“飞蛾扑火”从而进行干涉,民间爱情有一种“罗密欧与朱丽叶照应”,双方爱情越是受到干涉,两人的爱情反而越加牢固,此时父母和干涉便极容易让子女与父母产生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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