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詐騙、敲詐勒索罪 安慶一惡勢力犯罪集團11人獲刑

據安徽法院網消息4月2日,安慶市宜秀區法院對胡某某等11名被告人涉嫌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一案進行一審宣判。

宜秀區法院認定,被告人胡某某在加盟浙江某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從事車貸業務過程中,指使員工欺騙被害人與其公司簽訂合同,後以客戶逾期或違約為由,根據車輛GPS定位,採取秘密或者強制手段拖車,之後通過威脅手段向被害人索取高額“拖車費”及違約金,牟取非法利益,其中8名被告人構成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院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對被告人胡某某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八個月,對其他十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三年十個月不等。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該院對其中9名在押被告人通過視頻連線安慶市看守所實現遠程宣判,對其中2名取保候審被告人通知到庭宣判,後期由技術人員將宣判視頻上傳到互聯網庭審公開平臺。這是該院第一次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對刑事案件進行宣判,既解決了目前刑事案件被告人不能提押到庭的難題,也保障了案件宣判的公開性,提高了刑事審判工作效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