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納德事件有多惡劣?一手毀掉聯盟70年根基,蕭華卻敢怒不敢言

北京時間2019年7月9日,在倫納德和保羅喬治決定攜手加盟快船之後的第3天,NBA知名記者馬克斯坦發佈了這樣一條新聞:聯盟30支球隊的球隊代表會在夏季聯賽期間與NBA總裁亞當蕭華進行一系列會面,來商討關於非自由球員的限制等問題。

在一眾交易留言和自由球員的轉會新聞之間,這條消息顯得毫不起眼,然而它卻透露出了一條非同尋常的信息:NBA的老闆們,坐不住了。

倫納德事件有多惡劣?一手毀掉聯盟70年根基,蕭華卻敢怒不敢言

非自由球員和自由球員沒有什麼兩樣。

雷霆官員在談到倫納德招募保羅喬治時,無奈的說道:“有的時候,有合同在身的非自由球員和自由球員沒有什麼兩樣。”這句發自肺腑的話,想必步行者騎士馬刺鵜鶘的管理層,也心有慼慼然。

近年來。不斷有大牌球星在合同期內要求離隊,從保羅喬治到歐文,到倫納德再到濃眉哥戴維斯,但凡想走,無一失手。球隊老闆們雖然不開心,但也只能無奈的吞下苦果,畢竟當球隊經理交易球員時可從不手軟,不會把情懷和合同放在心上,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也沒有什麼可抱怨的。

倫納德事件有多惡劣?一手毀掉聯盟70年根基,蕭華卻敢怒不敢言

然而NBA畢竟是商業聯盟,像庫班這種把籃球當愛好和鮑爾默這種壓根不差錢的老闆畢竟是少數,大多數老闆都是把球隊當成投資,投資是要賺錢的。而NBA的各大球星,便是票房保障,金錢的來源。球隊老闆為隊中的超級球星提供大合同,是為了他們能為自己賣票,能讓球隊賺錢,這是冷冰冰的數學計算,也是NBA這個商業聯盟的核心利益鏈。

因此,那些逼宮要求交易的球員,都會選擇在合同即將到期時和球隊攤牌。其潛在的意思便是,我已經為你賣了幾年票,仁至義盡了,現在我要去我想要去的地方了。雖然不近人情,但也合情合理,球隊老闆看看財務報表,這幾年卻是賺的不少,也就可以了。所謂的忠誠,所謂的人情,不過是球迷的一廂情願罷了,在資本家眼中,一切都可以用數字表示。

直到,一個還有三年合約的超級球星要求離隊。

倫納德事件有多惡劣?一手毀掉聯盟70年根基,蕭華卻敢怒不敢言

倫納德的急不可耐,破壞了NBA幾十年的利益平衡。

一個簽下四年超級合同,卻只打一年就走的球星,意味著什麼?對球迷來說,可能會有各種各樣的情緒,但對老闆來說,兩個字足以形容:虧了!三年合同要求交易,開了NBA的先河,也將聯盟原有的的利益平衡徹底打破。

老球迷都會記得,在九十年代和世紀初期,NBA各隊都會有一個當家球星,球星的流動很小,因此,球隊老闆會很放心的給球星頂薪,而伯德條款,羅斯條款等規則,也保證了母隊球星的利益最大化。

倫納德事件有多惡劣?一手毀掉聯盟70年根基,蕭華卻敢怒不敢言

而當一個球星可以在合同還剩大半時,便可要求離隊,這對於小球市老闆是極具警示性的。因為不管我是傾盡球隊資源培養,還是給你最大的合同,最後都有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為他人做嫁衣裳。一個風險大,回報小的生意,哪個資本家願意做呢?而沒有了這些小球市球隊,NBA又如何發展呢?

這其中的利害關係,也許是倫納德沒有想到的。有消息指出,倫納德一開始是招募杜蘭特和巴特勒的,二人都是自由球員,一點問題都沒有,被拒絕後才開始招募保羅喬治。其實倫納德原本可以先去快船,一年後再招募喬治,這樣,也許NBA老闆們的反應也不會這麼大,但是他等不及了,他想球隊今年就具備爭冠實力。他的急不可耐,也許會造成他自己都想不到的影響。

倫納德事件有多惡劣?一手毀掉聯盟70年根基,蕭華卻敢怒不敢言

蕭華還能做什麼?

其實萬事有因便有果,在NBA早期,球隊是強硬的一方,球員利益往往的不到保障,在遠古的NBA,即使是拉塞爾張伯倫這樣的超級球星,他們的基本權力也往往得不到保障。因此,球員成立了球員工會,來保障自己的權力。而隨著黑白大戰和喬丹的橫空出世,球星的地位飛速上升,而斯特恩為NBA制定的種種規則,也保障了勞資雙方能互利共贏,這才帶來了NBA幾十年的繁榮發展。

倫納德事件有多惡劣?一手毀掉聯盟70年根基,蕭華卻敢怒不敢言

而如今,隨著NBA商業化的不斷加深,球星的權利得到極大的釋放,很多時候會凌駕於資方,NBA的利益天平已經不平衡了,這對NBA發展是不利的。而倫納德和保羅喬治,只是在特定的時期點燃了這個火藥桶。

筆者並非是為了指責倫納德和保羅喬治,從他們的自身角度出發,他們的選擇是沒有問題的。然而從整個NBA的角度來看,他們的行為打破了聯盟幾十年發展的平衡,而亞當蕭華,需要為勞資雙方設置一個新的平衡點,才能使NBA繼續平穩發展,但是,以亞當蕭華的能力,他能做到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