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議立法徹底禁食野生動物

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議立法徹底禁食野生動物

“在《刑法》中增設捕獲運輸交易屠宰野生動物罪,從源頭嚴厲打擊野生動物的捕獲運輸交易屠宰產業鏈,阻斷可能的傳染源和傳播途徑,維護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一場新冠肺炎疫情,牽動著所有國人的心,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也在密切關注疫情防控情況,並從立法角度提出多項建設性的議案建議,發出抗疫法治強音。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立法彻底禁食野生动物

■朱列玉 受訪者供圖

近年來暴發的大規模疫情,如非典、新型冠狀肺炎等無一不是由濫食野生動物引起。朱列玉認為,當前,使用法律“利劍”嚴禁食用野生動物已迫在眉睫。他指出,現行法律法規儘管對野生動物的保護作了規範,在野生動物的保護上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從總體上來看,我國法律更強調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對於非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力度則相對較小。

他舉例表示,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重點在於打擊獵捕、殺害、出售野生動物等行為,但對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範圍則大大縮減,僅限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沒有合法來源、未經檢疫合格的其他保護類野生動物。同時,《刑法》並沒有對運輸、交易、利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行為進行規制,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只能由有關部門進行行政處罰,處罰較輕,打擊力度較小,違法成本較低。這也是當前市場上仍然存在大量違法野生動物交易活動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何從源頭上打擊、杜絕野生動物交易、濫食行為,徹底規制、禁食野生動物?為此,朱列玉從立法層面一連提出了三個議案:

一是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增設禁食野生動物與寵物的相關規定,對食用野生動物和寵物者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和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是在《刑法》中增加捕獲運輸交易屠宰野生動物罪,對於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捕獲運輸交易殺害野生動物的行為進行刑事處罰,將對野生動物的保護範圍擴大到非重點保護動物,填補當前法律空白,進一步完善野生動物法律保護機制。

三是政府對哪些動物可作為食物應進行清單管理,只有進入清單的才可食用。將野生動物和寵物排除在清單之外,為國人提供明晰的飲食指引,使其養成文明的飲食習慣,減少食用野生動物和寵物給人類帶來的危害。

朱列玉還從保護醫務人員的角度出發,建議在刑法中增加“毆打醫療工作人員罪”,因醫療糾紛而毆打醫療工作人員不論輕重一律構成犯罪。他指出,現有的傷害罪只有輕傷以上才構成犯罪,傷醫行為不僅難以被定罪,即使被定罪,其刑罰也畸輕,不足以反映出傷醫行為的嚴重社會危害性。在當前醫療環境下,應因情因勢科學合理從嚴執法,“遇到在醫院打醫生、護士的事件,一旦調查清楚,馬上抓人逮捕法辦才能有效震懾犯罪”。朱列玉說。(全媒體記者許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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