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員、酒駕還不帶駕駛證,他被記19分罰2150元

河南商報記者 高鵬 通訊員 秦懿

近日,河南商報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瞭解到,3月18日至4月6日,全省交警共查處酒駕、醉駕行為8187起,在清明假期中,就有1130人因酒駕、醉駕被查。

案例1

一次違法被罰2150元、記19分

3月28日,洛陽交警伊濱大隊在伊濱路與司馬光街交叉口開展統一集中夜查酒駕行動。當天21時40分許,一輛白色共享汽車突然減速,停靠在行車道內,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

執勤民警立即上前核查,經酒精檢測,駕駛員武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6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武某稱,自己的駕駛證還處於實習期,因為和朋友出來玩,明知酒後不能開車,仍抱著僥倖心理開車上路,同車的還有其餘6名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武某酒後駕車、超員、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15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9分的行政處罰。由於武某的駕駛證還處於實習期,其駕駛資格被依法註銷。

案例2

喝斷片兒後,他駕車在路口睡著了

3月31日凌晨5時左右,南陽市西峽縣城關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縣城人民路女神像紅綠燈左轉車道長時間停著一輛SUV,司機趴在方向盤上,疑似睡著了。

民警趕赴現場打開車門後,聞到一股濃烈的酒味兒,一名男駕駛員正趴在方向盤上酣睡,車裡放的音樂震耳欲聾,也沒有打擾到其睡眠。

經過十幾分鐘的呼叫,男子終於醒來。隨後派出所民警將其移交給西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受處理。經檢測,司機黃某酒測結果為178.7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

因涉嫌醉駕,黃某不僅要被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數據

南陽交警查處的酒駕行為最多

4月7日,河南商報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從3月18日至4月6日,全省交警共查處酒駕、醉駕行為8187起,而在清明節假期,就有1130人因酒駕、醉駕被查。

從警方公佈的數據來看,這期間(3月18日至4月6日)南陽交警查處的酒駕醉駕行為最多,共計1106起,新鄉、周口、鄭州三地均超過700起。

交警提醒,酒後駕車不僅易造成交通事故,也極易引發各類危險事件,廣大車主一定要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心存僥倖,罔顧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