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禁閉”這個詞在最近幾天和幾周裡一直在世界流傳。美國為什麼不能實行禁閉,疫情從靜悄悄到大爆發,原因如下——
(一),憲法沒有賦予總統權力。儘管總統可以建議所有公民呆在家裡,或者建議所有州長髮布這樣的命令,但總統沒有發佈這樣一項可強制執行的指令的權力。
美國憲法沒有聯邦禁閉機構或類似的機構,也沒有聯邦檢疫機構。
(二),總統可能會關閉機場、港口和州際系統等諸如此類的設施。但總統沒有限制公民日常生活的一般權力。
州長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來限制和命令警察在州內的行動。
雖然聯邦政府有權在某些情況下批准檢疫和隔離,但州一級的主要檢疫和隔離當局是行使州警察權力的。
(三),聯邦政府沒有足夠的人力來實施全國範圍的封鎖。
到目前為止,特朗普總統大多否認了國家禁閉或國家隔離的概念,並一再拒絕建議所有州發佈某種形式的“國家禁閉”或“國家隔離”。但是,總統是否有憲法和法定權力頒佈某種形式的國家禁閉令,類似於在意大利?憲法專家說,他不太可能能做到,因為這是州長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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