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建立“院士工作站”

根據《中國科學報》2019年報道,中科院現設有6個學部,現有院士796人,外籍院士91人,中國工程院設有9個學部,現有院士872人,外籍院士65位。根據2017年度工作計劃,中國科協企業工作辦公室組織開展2017年度院士專家工作站認證建設試點工作,對北京、天津、遼寧等10個試點地區共2439個院士專家工作站進行認證審查工作,經過實地抽查檢查,兩輪線上審核工作,最終確定通過認證審核的院士專家工作站2024個(含需整改院士專家工作站522個)。

院士工作站系政府推動,以企事業單位創新需求為導向,以兩院院士及其團隊為核心,依託省市內研發機構,聯合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的高層次科技創新平臺。院士與企業合作對推動科技與經濟結合作用突出,帶動了地方和企業的項目實施、基地建設、人才培養的一體化,推進了科技合作的組織化、制度化、長效化。

院士工作站圍繞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組織和動員廣大科技工作者服務基層、服務企業,推進產學研結合的好創意、好形式,是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發揮組織特色和優勢,實施產學研合作培養創新人才政策,推進產學研聯合,在實踐中集聚、培養高層次人才和創新人才,建設宏大的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的重要舉措,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企業技術創新的開創性工作。

一、基本概況

院士工作站系由政府推動,以企事業單位創新需求為導向,以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及其團隊為核心,以省內研發機構為依託,聯合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的高層次科技創新平臺。院士工作站旨在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培養創新人才隊伍,為增強企事業單位的自主創新能力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1)、根據本單位或產業發展的技術需求,組織院士及其團隊與本地研發人員開展聯合研究,研究重大理論、方法,研發重大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裝備,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主導產品品牌;

(2)、開展產業發展及學科發展戰略諮詢;

(3)、引進院士及其團隊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共同進行轉化和產業化;

(4)、與院士及其團隊聯合培養科技創新型人才;

(5)、與院士及其團隊聯合開展高層次學術或技術交流活動。

二、建站模式

省、直轄市院士工作站,是指以省市內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有條件的專業鎮及高新區等科技園區為依託,以產業發展的技術需求為導向,以省內外院士及其創新團隊為技術核心,聯合攻克產業關鍵、共性技術,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的一種組織形式和載體。工作站採取政府推動,院士參與,企業管理,市場運作的建站模式。

三、工作內容

(1)、開展產業及企業發展戰略諮詢和技術指導;

(2)、圍繞企業發展急需解決的重大關鍵技術難題,組織院士及其創新團隊與企業研發人員開展聯合攻關;

(3)、引進院士及其創新團隊的技術成果,在企業共同開展轉化和產業化,培育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

(4)、與院士及其創新團隊共建研究生培養基地,聯合培養企業創新人才。

四、基本要求

院士工作站建設的基本要求是:發揮院士專家的技術引領作用,幫助企業培育科技創新團隊,集聚創新資源,突破關鍵技術制約,推動產學研緊密合作;通過建站工作進一步加強企業科協組織建設,鞏固和擴大科協組織網絡;將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納入“講理想、比貢獻”等技術創新活動之中,同部署、同推進,進一步促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帶動企業科技創新人才成長。

五、工作目標

院士工作站建設的工作目標是:重點在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產業集群等培育一批示範性院士專家工作站和院士專家服務中心,形成一套有利於吸引以院士為代表的高端人才創新創業的激勵保障機制,培養一批經濟建設一線科技人才,進一步提升各級科協組織服務創新型國家建設的能力。

六、建設原則

在推動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中,要堅持以“需求為基礎,項目為核心,企業為主體,實效為根本”的基本原則。

需求是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的基礎。各地科協要根據國家和地方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總體要求和企業自主創新的客觀需要,圍繞各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心工作,充分發揮科協組織特點,廣泛徵集企業重大技術需求,篩選一批亟待解決的技術難題,在尊重和順應企業選擇的基礎上,積極尋求合作。

項目是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的核心,是院士專家與企業對接合作的載體。院士專家工作站項目是企業亟待解決的關鍵技術,項目的完成過程能對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有顯著帶動作用。同時項目要符合進站院士及其創新團隊的專業特點和研發方向,有利於推動院士專家團隊同建站企業形成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

企業是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的主體。建站企業應是在地區經濟或行業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規模以上企業;企業有明確的技術創新需求和可供合作的技術項目,建有研發機構,擁有水平較高、結構較為合理的研發團隊;企業領導對工作站工作高度重視,能夠為院士專家及其團隊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合作項目的資金投入。

實效是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的根本。各地通過建站工作,要在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引進和轉化,培養創新團隊,服務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作用取得實效。

七、如何申請建立院士工作站?

(1)、明確申報流程

1、各省、市科協是“院士專家工作站”的指導單位,負責受理、審查建站申報材料、組織評審等建站推動工作。

2、各區、縣、功能區、集團公司科協,申報單位的業務主管單位作為推薦單位,負責本地區、本系統的建站推動和申報組織工作。推薦單位需對建站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3、建站申報時間一般為當年4月至9月,具體時間安排請參看年度《申報通知》。請推薦或申報單位於截止時間之前報送書面申報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書面申報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的院士專家與企業(單位)《共建協議》要求為原件。

(2)準備申報材料

建站申報材料包括《建站申請》、《“院士專家工作站”登記表》、《共建協議》、《企業介紹》、《項目技術需求》、《已請或擬請院士專家情況》、《建站條件》和相關附件。

(一)、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的申請

(二)“院士專家工作站”登記表

(三)共建協議

(四)企業(單位)介紹

(五)項目技術需求

(六)已請或擬請的院士專家情況

(七)建站條件

(八)相關附件

(3)、申報、評審程序

1、建站企業(單位)向推薦單位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

2、推薦單位(區、縣、集團公司科協或業務主管單位)審核;

3、 申報材料電子版提交市科協;

4、市科協審查申報材料電子版並提修改意見;

5、建站企業(單位)報送正式書面申報材料;

6、現場考察;

7、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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