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被家暴的女人无法脱离婚姻的“酷刑”?


为什么被家暴的女人无法脱离婚姻的“酷刑”?

1999年11月3日,联合国确立每年的11月25日为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

美国,1994年颁布《针对妇女暴力法案》宪法,明确指出针对家暴、性侵、跟踪的犯罪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并对受害人提供人身保护令,阻止施暴者与受害者接触,1995年成立反对针对妇女暴力办公室,政府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德国,2002年颁布的《防止暴力法案》的重要原则以“谁家暴、谁离开”的宗旨,防止施暴者对受害者进行人身攻击和伤害,如受害者受到威胁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挪威,1988年实行了“无条件司法干预”的公诉原则,最大化的保护了受害者权益。

新西兰议会,2018年以63票对57票通过了《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法案》,规定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享受10天的带薪假期,让他们离开施暴者,保护自己及家人不受到牵连和伤害,同时可以兼顾工作、经济、家庭人员的平衡,此法为世界首例。

中国,2016年3月1日施行第一部《反家暴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社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同时最大的亮点是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保护自身的现实安全。

家暴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事件,而是上升于刑律责任的严重性,它不再是家庭内部纷争的产物,而是属于全球性的恶劣影响。

古话讲“清官难断家务事”,才会有那么多界限模糊化和偷换概念的“流氓主义”,而现代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人权与人性的呼之欲出,家暴的事件接二连三地浮出水面。

我们遗憾的是女性被家庭暴力折磨甚久,也可以说源远流长,我们气愤的是家暴的存在背离了婚姻的承诺和爱情的真谛,我们伤感的是受害者的反抗无效甚者也会走向犯罪的必经之路。

面对家暴,人们的第一反应是更倾向于内部矛盾自行解决,如果未达成和解或者屡教不改再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处罚,选择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安全让许多女性患上了“纠结症”。

在任何刑罚制度下,无论是采取最严厉还是最宽容的方法,总有一定种类的犯罪由于其生理和道德的退化,改恶从善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者说是暂时的。菲利

很可惜的是法律惩罚的漏洞让施暴者开始肆无忌惮,甚者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屡见不鲜的家暴让人看到更多的是暴力抗法者。

因为受害者的证据不足和施暴者的全盘否认,败诉的可能性极高。

而不报案的人数依旧成为了最大的潜在群体,只有出现恶性事件或者经过网络传播才得以众所周知。

我们所听闻的事件只是占据庞大基数中百分之零点几的概率,仍有很大的被害者默默忍受着不公平的待遇,而可悲的是除了在沉默中尖叫,就是用自杀方式走向暴力的终结点,但是损失的却是一条鲜活的人命。


为什么被家暴的女人无法脱离婚姻的“酷刑”?

为什么大部分的女性离不开家暴男?

1、法律认定标准需要通过调查取证,如果证据不足,被撤销或者驳回的可能性很大。

女性不论在社会还是生活中都属于弱势群体,当受到家庭暴力的时候,她们很难第一时间用法律保护自己,而是以为一两次的殴打不足以闹上法庭,这样的观念让隐匿在其中的细节给了施暴者轻而易举的豁免权。

一旦出现连续性的暴力手段或恶性事件,在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法律也无法切身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即使出台了《反家暴法》,但是并没有用强制性的方式制裁施暴者,因为取证的界定和取证过程的困难加大了诉讼程序的难度。

为什么被家暴的女人无法脱离婚姻的“酷刑”?

社会对反家暴的宣传力度薄弱甚者被弱化的现象导致很多婚后的女性无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所以受害者很难对家庭暴力的侵犯提供有力的证据。

2、家庭观念的重要性让司法很难介入。

中国人总以"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让家暴的毒芽慢慢滋养。

谈恋爱的时候,每一个女孩听到男孩对外宣布"她是我老婆,谁敢欺负我就揍谁"的时候,被另一半的霸道俘虏了真心,一边享受着得天独厚的优越感时 ,也会很快陷入自我麻痹的状态。

忽然遭遇两性关系的下坡路时,我们耳边听到这样的话。

"我媳妇,我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女性用妥协和隐忍接受了另一种"特殊待遇"。

因为中国的传统思想是嫁入男方家,就如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

婚后,女性都会跟着男方住,就要融入男方的家庭氛围和遵守礼数,而挨骂挨打就像家常便饭,纯属家务事,甚者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是天经地义的,而这种私密领域的入侵会让司法陷入尴尬的境地,因为公权力的介入很难把握分寸,稍有偏颇会造成社会舆论,对于人权的自由也是一种干涉和挑战。

比如夫妻之间床头打架床尾和,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干预或者强制执行,假如两人愿意私下和解或者不予追究,那么意味着个人的利益会受到约束,而司法的管理会面临无所适从的局面。


为什么被家暴的女人无法脱离婚姻的“酷刑”?

3、受害者自身的多重原因。

一方面,当家暴男开始了第一次的辱骂和殴打,迎面而来的是想要离婚的念头亦或者对其进行严厉的惩罚,但是家暴后的特点是施暴者从开始的恳求、道歉到日后的威逼利诱,对受害者进行身体和精神的操控,受害者长期受到精神的刺激和压力,渐渐失去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因为施暴者会用精神洗脑的方式让受害者产生对自己糟糕状态的质疑和无力抗衡的错觉,致使女性无法挣脱婚内暴力,进而发展成为“习得性无助”的状态,最终就是让施暴者肆意摆布。

另一方面,女性会眷顾昔日的恩爱,幻想和希望家暴男能痛改前非,回归最初始的样子。同事她们受到工作、经济、孩子、老人等多方面的制约,一次次地降低底线保护潜意识里那个曾经呵护疼爱自己的男人,所以对于零容忍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的事情。

中国人讲究面子,女人也是一样,内心的羞耻和恨意无法告知他人,丑陋的面目不愿让众人议论,无条件的妥协成了一块遮羞布,掩盖施暴者的任性和变本加厉,这就是为什么在婚姻中出现软弱无能的一方,大多都是因为面对暴力选择沉默和认同。


为什么被家暴的女人无法脱离婚姻的“酷刑”?

人毕竟是由动物进化来的,所以各种动物的脾气有时还要发作。小孩子戏水,是鱼的脾气发作了,过一些时间人就想爬山,是因为猴子的脾气发作了。林徽因

多么诙谐幽默的段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那些暴力男不是偶发动物的脾气,而是在释放动物的兽性,典型的人类道德的退化。

不论是电视剧中《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家暴男,还是现实生活中网红主播宇芽的悲惨遭遇,又或者是2014年骇人听闻的南京富二代吉星鹏杀妻案,种种案件都在一步步推翻“知错就改”的好男人形象,而是用血和泪唤醒沉睡在自己世界里的受害者。

家暴不能单从案件的严重程度进行惩罚,而是从个人的本性进行分析、洞察和惩戒,正因为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轻于施暴者的罪行,才会让更多具有暴力倾向的人无视人心和人性。


为什么被家暴的女人无法脱离婚姻的“酷刑”?

太多的女性因为顾虑千丝万缕的关系迫于无奈暗示自己可以撑到最后,这其实是婚姻中的大忌。

很多时候,婚姻带来的"酷刑"让更多女性变得麻木和压抑,被打骂也变得理所应当,所谓的"女权"好像只有男人宠溺的状态下才会发出那薄弱的微光,而一旦家暴成了生活的必需品,女性似乎失去了抗衡的能力,这也许是婚姻中出现的"惰性"使然让家暴男变得更加猖狂。

即使一个屋檐下早已情感隔离的两个人,也无法做到真正的离开,因为她们会担心自己日后的归属会被放逐或者流浪。

不管是不甘心还是不够狠心,只有真正直面自己的弱点才会找到重新出发的原点,并不是用容忍的心态编织一个化整为零的合理化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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