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只有男人可以“休妻”,女人不可以“休夫”嗎?

中國古代只有男人可以“休妻”,女人不可以“休夫”嗎?

古代有因女子犯了“七出”之條而被丈夫休掉的說法,但你別以為古代就完全沒有“休夫”的事兒。漢代的朱買臣休妻,實質上就是一件“休夫”的離婚事件。

關於朱買臣休妻的故事,絕大多數人是從戲曲裡知道的。

在戲曲裡,這個故事大體是這樣的:

說蒼翠茂盛的爛柯山下,住著一位讀書人朱買臣和他的妻子崔氏。朱買臣為人老實厚道,每日苦讀詩書,但運氣不好,科舉考試屢屢受挫。而他家境貧寒,無以為生,只得到爛柯山上砍柴度日。多年以來,崔氏跟著丈夫過著清苦的生活,漸漸地她有些不耐煩了,脾氣越來越壞,她從心裡看不起丈夫那副窮酸的樣子,說話就越來越尖酸刻薄。朱買臣有口難言,只得默默忍耐。有一天,天寒地凍,大雪紛飛,朱買臣飢腸轆轆,被崔氏逼到山上砍柴。他以為多砍些柴草賣掉,買回米麵,妻子就會高興起來。誰知崔氏另有打算:她讓媒婆為自己物色了新的丈夫——家裡還算富裕的張木匠。朱買臣一進家門,崔氏就提出要他寫下休書。朱買臣痛苦地請求妻子再忍耐一時,等他考中得官,日子就會好起來。崔氏卻堅定地表示,即使朱買臣將來做了高官,自己淪為乞丐,也不會去求他。朱買臣見她全然不顧多年的夫妻之情,只好寫下了休書。不久,朱買臣考中進士,做了太守。崔氏得知後心慌意亂,她想木匠怎能跟太守相比?太守夫人享的是榮華富貴呀!她決定去找朱買臣,不要現任的丈夫了。崔氏蓬頭垢面,赤著雙腳,跑到朱買臣面前,苦苦哀求他允許自己回到朱家。騎在高頭大馬上的朱買臣若有所思,讓人端來一盆清水潑在馬前,告訴崔氏,若能將潑在地上的水收回盆中,他就答應她回來。中國人有句成語叫“覆水難收”,就是從這兒來的。崔氏聽了這話,知道緣份已盡。她羞愧難當,最後就精神失常了。也有說她最後羞愧得自殺的,不過這好像多少有點有損朱買臣的寬厚形象,所以戲曲裡大多不說崔氏最後是一種死亡的結局。

中國古代只有男人可以“休妻”,女人不可以“休夫”嗎?

崔氏到底最後是自殺了?還是沒自殺?是瘋掉了?還是死掉了?不要小看這個結局,我認為要是為了襯托朱買臣奮鬥歷程的話,崔氏是羞愧得瘋了還是羞愧得死了差別都不太大,但要這出戏的真正的主角不是朱買臣而是崔氏,那她是瘋了還是死了的結局就非常之關鍵了,這不僅牽扯到這個女人的一生形象,還牽扯到朱買臣那個男人的本來面目,“人生自古誰無死”?但要死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今天解讀這個故事,就是為了不讓朱買臣老婆的死,以及她死之前的光輝形象,被一種精神失常的假象給糊里糊塗地糊弄過去。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個故事裡有幾個重要的疑點:

第一,朱買臣是漢代人,考得哪門子進士?《漢書》裡有《朱買臣傳》,明確寫道朱買臣是漢武帝時期的人。考進士那是科舉考試,而科舉考試可是到隋文帝開皇二年才有的,那還差著六七百年呢?朱買臣想考到哪考去呀?不過話說回來,這在戲曲裡也正常,京劇裡連戰國時候的蘇秦都去考過狀元。問題是這裡為什麼要把朱買臣的進取設置成科舉考試呢?

原來漢朝時期的人才選拔制度叫察舉制,也就是說你有德有才,有了一定的社會聲望,才會被地方基層政府層層推薦上去。在這種制度下要想脫穎而出,那要有好的名聲,和不斷地人生積累,不是一個階段的奮發圖強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問題是要是這樣的話,朱買臣在受到被老婆休掉的羞辱後,即使痛定思痛,也未必就能鹹魚翻身。而改成科舉考試,這個故事就可以變成一個成功的勵志故事了。崔氏就是朱買臣開始奮鬥過程的那根導火線,是他命裡註定要受的挫折,他只有經過被老婆休掉這一難,這一關,才能脫胎換骨,鳳凰涅磐,走向輝煌和成功。換句話說,在戲曲裡,朱買臣他老婆就是朱買臣走向成功的一個“托兒”!

第二個疑點,朱買臣被老婆休掉的時候,他已經四十多歲了。他自己說的“算命的說我,年五十當富貴,今已四十多,你跟我苦了恁許久(就是苦了那麼久的意思),再過幾年,可就該過好日子了。”我覺得這個男人很可笑,老婆要跟他離婚的時候,他找出來的理由不可謂不神奇,居然連算命的話都拿出來了,雖然後來果真是這樣,也只能說是碰巧啊,是瞎貓碰著死耗子,但在離婚的當時,可是一點影兒也沒有的事兒啊。當然,這個我們可以不去管它,但從他的話裡我們至少可以看出來,也就是崔氏跟他離婚的時候,朱買臣已經快五十了,就算他們二十歲結婚,事實上古人的法定結婚年齡,男人是十五歲,女人是十四歲,所以我們就算朱買臣窮,討不起老婆,至少到二十歲也該結婚了。從二十歲結婚起,到四十幾歲離婚,崔氏跟著他受窮,至少也受了二十幾年了,為什麼以前沒有受不了,而就在朱買臣要考中進士前就受不了那份習以為常的窮了呢?要說是再嫁的老公條件好,她不過再嫁給了張木匠,又不是什麼大款、大腕的;要說是跟朱買臣徹底沒感情了,等到朱買臣做太守了,她怎麼又肯違心地腆著臉又來求這個她已經沒感情的男人呢?

第三個疑點,朱買臣發跡後,崔氏既然肯腆著臉來找朱買臣,也就是說她已經放下了架子、放下了面子、也放下了裡子,甚至是臉皮、尊嚴什麼都不顧了,怎麼會因為一個“覆水難收”的智力遊戲,就那麼知趣地算了呢?瘋了呢?這不符合一個悍婦、甚至是一個潑婦的表現嘛。說到底,在崔氏身上,體現出很多矛盾的地方,之所以會有這些矛盾的地方,原因只有一個:為了朱買臣!

為了突出朱買臣的光輝形象,崔氏該矛盾的地方就矛盾,該捨棄的地方就捨棄,該被醜化的地方就被醜化,該被扭曲的地方就被扭曲。

可以看出,戲曲的故事情節在男權社會的強大影響力之下,一切為了勵志與奮鬥的主題服務,一切為了朱買臣的“高大全”形象服務,可以說它就是一出那個特殊的男人時代的一出樣板戲。所以雖然是崔氏休了她的老公,看上去很特殊,很離奇,其實不過是一個愚蠢女人的愚蠢表演而已,根本對婚姻生活裡的男權主體意識沒有半分地衝擊。

所以就有了第四個疑點,朱買臣的老婆,她到底姓什麼?有人會說,這不很清楚嗎?她不是姓崔嗎?事實上,朱買臣的老婆她在崑曲《爛柯山》和京劇《馬前潑水》裡叫崔氏,在元雜劇《漁樵記》裡姓劉,在梨園戲《朱買臣》裡她又姓趙。說老實話,我覺得讓人憤怒的就是為什麼朱買臣的名字從來沒有被寫錯過,而朱買臣的老婆在戲曲裡大家就可以隨便給她安個什麼名字。有人會說,這種憤怒毫無意義嘛,中國封建社會女子作為男人的附庸不都是被隨便稱呼的嗎?這種事多了去了。本來也確實是這樣,但在我看了《漢書·朱買臣傳》之後,就覺得戲曲裡這樣對待、這樣誣衊這位沒名沒姓的朱買臣的妻子就尤其讓人,最起碼是讓我覺得憤怒了。

《漢書·朱買臣傳》是關於朱買臣休妻事件的最早的記載,在說到他們的離婚緣由時《漢書》是這樣說的:

“買臣家貧好讀書,不治產業,常艾薪樵賣以給食,擔束薪行且誦書。其妻亦負戴相隨,數止買臣毋歌謳道中。買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

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朱買臣家裡很窮,但老婆跟他同甘共苦,都是跟著他一道去砍柴,去賣柴的。但有一次賣柴路上,快到集市了,說這個朱買臣有個惡習,喜歡當眾大聲唱歌。大概唱得又不好聽,他老婆聽了就來氣,就讓他不要唱了,說大庭廣眾地難看,朱買臣大概也有些犟頭,這老婆越不讓他唱,他唱得越響,越來勁。老婆一賭氣,就說這日子沒法過了,跟著你丟不起這人,離婚!結果是“買臣不能留,且聽之去”,注意這個“且”,古文用在這兒有“隨她去”的意思。可見二人的離婚,純屬偶然事件所導致的賭氣行為。後人上綱上線,為朱妻辯護的人說,她提出離婚是因為朱買臣的“不賢”,朱買臣一不是“超級男生”,二沒參加“絕對唱響”,大庭廣眾之下這樣有失體統不是“不賢”是什麼?老實說,這也拔得太高了點兒。為朱買臣辯護的人就說,朱妻的離婚就是因為朱買臣的貧賤。易中天先生在他的《中國的男人與女人》一書裡就說“朱買臣的妻子和他離婚,實際是因為他的'貧賤’,而不是因為他的'不賢’。”我覺得易中天先生是受了戲曲的誤導,那是後世的男權社會對一個純樸率真的女子的誣衊。

在離婚之後,朱買臣發跡之前,《漢書》還記載了一個細節,頗為感人。《漢書》說“其後買臣獨行歌道中,負薪墓間,故妻與夫俱上冡,見買臣飢寒,呼飯飲之。”

也就是說在後來朱妻另嫁之後,一次路上偶遇飢寒交迫的朱買臣,這個已經另外嫁了人的朱買臣原來的老婆還是主動地接濟了他。這讓我想起唐婉再嫁之後,有一次隨老公遊沈園,偶遇原來的丈夫陸游,也主動給陸游遞來一杯水酒,陸游因此才有了“紅酥手,黃滕酒,滿城春色宮牆柳”的傷心感慨。這樣的女子如此有情有義,怎會是一個悍婦和潑婦呢?

再後來,就是朱買臣發跡了。在回鄉之前《漢書》還記載了一個小細節,“上謂買臣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今子何如?買臣頓首辭謝”就是漢武帝對朱買臣說:“你以前窮得要命,現在富貴了,不衣錦還鄉,回去顯擺顯擺嗎?”朱買臣就欣然答應了。可見朱買臣回鄉前那種一朝得志,臭鹹魚翻身的心態。這回鄉之後“會稽聞太守且至,發民除道,縣吏及送迎車百餘乘。”回鄉果然是顯擺的,陣勢搞得很大,也不管什麼擾民不擾民了。

氣勢鋪墊了之後,關鍵的地方來了,《漢書》寫朱買臣“入吳界,見其故妻,妻夫治道。”就是說在路上碰到了朱妻和她現在的丈夫。

我就納悶了,是偶然碰上的嗎?怎麼會這麼巧呢?

是朱妻主動來見他的嗎?那不是自取其辱嗎?

是像戲曲裡說的那樣,朱妻想跟朱買臣重歸於好嗎?那幹嗎要跟她現在的老公一起來呢?

會不會還有一種可能,是朱買臣主動派人把這夫妻倆請來的呢?這一點可能性有多大,我們看後面的描寫就能明白。

《漢書》接著說“買臣駐車,呼令後車載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園中給食之。”看上去還不錯,朱買臣把朱妻和她現在的老公都接到太守府裡去住了。但是緊接著,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在去到太守府中之後,怎麼過的,怎麼聊的,怎麼敘舊的,一切都沒說,班固寫《漢書》時只在她們去到太守府後緊接著來了一句:“居一月,妻自經死。”

《漢書》寫到這兒,沒有評論,只是冷冷地、客觀地記了一筆。連班固都沒說,誰又能說這個女人就是為羞愧而自殺的呢?況且實在沒法面對前夫,她走好了,和他現在的窮丈夫回家好了。你過你的錦衣玉食,我吃我的粗茶淡飯。你當年貧窮,我跟你貧窮過;你當年落難,我也接濟過你。就算是在上帝面前,這個女人也不欠朱買臣什麼,她憑什麼要為他而羞愧得自殺?

還有,就人類的歷史來看,大多數人的自殺,要麼求解脫,要麼求反抗,我不由得經常會想,朱買臣妻子的自殺,到底會屬於哪一種呢?

朱妻死後,“買臣乞其夫錢令葬。”就是為他丈夫借了錢、要了錢來安葬這位前妻。這未免有些做秀了吧?你都衣錦還鄉了,你都一郡之太守了,你還要四處借錢來安葬前妻,不過是因為借錢可以把影響搞得大一些,搞得更讓世人和媒體都感動些罷了。

讀到這兒,我很佩服班固,他在朱買臣妻死的事上,一路寫來,全無評論,但春秋筆法,自在其中。

最後一句也尤其寫得精彩,說買臣“悉召見故人,與飲食,諸嘗有恩者,皆報復焉。”就是說他回鄉唯一要乾的事,就是當年對他有恩的人,他都一一報答了。有恩的報恩,那有仇的呢?看上去,在朱妻的事上,他好像是仇將恩報了,但朱妻的死,她的自殺卻將一個狹隘男人的本來面目隱約地揭露了出來。

說老實話,在朱買臣休妻的這個故事裡,最讓我感慨的不是朱買臣,而是被稱作“朱買臣妻”的那個女人。她固然是因為沾了朱買臣的光才名列青史的,但是看看她的為人,除去戲曲作品中對她的誣衊不談,我以為她雖然沒名沒姓,但並不辱沒那部偉大的《漢書》。

在我看來,《漢書》裡有名有姓的那麼多角色,甚至包括朱買臣自己在內,就做人而言,都未必比得上這樣一個沒名沒姓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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