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產品辣麼多,怎樣才能挑到最最最最最最適合我的產品呢?

經常有客戶問我,保險公司那麼多,壽險就有91家,每家都說自己的產品好,說其他公司的產品有弊端等等。我怎樣才能挑到真正適合我的產品呢?作為一名保險經紀人(注意不是代理人哦,保險經紀人可以銷售幾十家公司的產品,相對來說會更加的客觀。總有人搞不清楚這兩者區別,在此稍微解釋一下,大家不要嫌煩)想來談一談自己的看法。

挑選極具性價比的重疾險,有十個標準,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

第一個要看是否有四個高發輕症。可能很多人要問了,重疾產品為什麼不說重疾,要說輕症呢?因為重疾險的前25種病種,是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聯合制定的,全國統一標準、統一條款、統一釋意,各家保險公司都是一模一樣的,所以不用看。而這25種疾病的發病率佔了所有疾病的95%,其他的疾病增加到100種300種500種只佔5%而已。所以重疾的條款不用看。對於輕症和中症保監會沒有規定,各家公司是五花八門,有些公司會去掉幾種高發的病。

重疾產品辣麼多,怎樣才能挑到最最最最最最適合我的產品呢?

第一點,看有沒有四種高發輕症:

第一種叫極早期惡性病變,比如說原位癌、何杰金氏病、皮膚癌,前列腺癌,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這些都是急早性惡性病變,屬於輕症的範疇。輕症就是治癒率極高,花費極少。這裡面原位癌其實不是癌症,是癌症的前一個階段。如果把一個細胞分為四個階段的話,第一個階段正常細胞,第二個階段叫良性腫瘤,第三個階段叫原位癌階段,第三個階段才叫惡性腫瘤。而惡性腫瘤又分早、中、晚三個階段。所以原位癌比惡性腫瘤早期還要早。所以他的治癒率非常高,花費也很少。

第二個叫冠狀動脈介入手術,就是通常說的心臟支架。對於一些心梗患者,或者冠心病通常都要用支架來治療。這是一個非常常見而且很重要的一個治療手段。

第三個不典型的心梗,如果是典型心梗就是重疾了。醫生在確診心梗時一般有四個條件,第一明顯心絞痛,第二個是心電圖顯示有心梗的跡象,比如ST波段有改變,或者並伴有Q波。這就是有心梗的跡象,第三個是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第四發病九十天後,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於50%。這四個條件符合三個就是典型心肌梗塞,符合兩個就是不典型心梗。

第四個叫輕微腦中風,如果是腦中風後遺症就是重症。腦中風後遺症是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並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一百八十天後,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 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嚥能力完全喪失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如果沒有留下後遺症,那就是輕微腦中風,但這個每家條款不一樣,有的需要在確診180 天后仍然遺留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肌力Ⅲ級或Ⅲ級以下的運動功能障礙。

所以四種高發輕症總結一下就是極早期癌症和心腦血管疾病,這屬於人類的三大殺手。所以一定要看高發的這些病有沒有。

第二點,看有沒有被保險人豁免責任。

豁免分為輕症豁免,中症豁免,重疾豁免,身故豁免,全殘豁免。對消費這來說,最主要的就是輕症豁免,因為輕症更容易發生,發生就可以不用交保費了。豁免保費,保險合同還繼續有效。這個對於消費者來說是非常好的,所以要看一眼有沒有輕症豁免。包括香港都是沒有輕症豁的,所以說從2017年以後大陸的重疾險保障功能已經全面超過香港保險了,這些都是大陸獨創的。

第三點,看有沒有投保人豁免責任。

投保人豁免就是大人給孩子買保險時,加了投保人豁免,如果大人出了風險,那麼孩子就不用交保費了。合同還繼續有效,還可以繼續保障孩子,從保證未成年孩子的角度來看,這麼設計是非常人性化的。投保人豁免一般來說不是合同自帶的,需要額外支付保費。往往有些人也用在夫妻互保上,如果有一個人發生重疾或者輕症,兩個人的保費就都豁免了,從理論上來講是很好的。但實際是一個雙刃劍,有利也有弊。弊端是有婚姻風險,一但離婚這個保單就非常麻煩,所以現在不太建議做夫妻互保。如果離婚要更換投保人,需要原投保人和現投保人一起到櫃檯辦理。如果到時聯繫不到原投保人,這個保單是不受被保險人控制的,最後的結果就是保單失效。因為保單的所有權屬於投保人。

第二個層次

重疾產品辣麼多,怎樣才能挑到最最最最最最適合我的產品呢?

第四點,共用保額問題,就是看輕症和重症是否共用保額。如果共用保額就是一共賠這麼多錢,比如說一共100萬,輕症賠了20萬,那重疾還能賠80萬,加起來100萬。香港也屬於共用保額。所以一定要選擇那種非共用保額的,就是輕症賠付後,重疾保額不減少,仍然還能賠付100萬保額。舉個例子,現在輕症賠付多的公司也很多,比如說保100萬的保額,A公司輕症賠了45%,賠了45萬,過段時間又發生了中症,賠60%就是60萬。輕症中症加起來就是105萬了,最後發生重症,在賠付100%保額,就是100萬,那一共就賠付205萬了。保額都翻倍了,所以保障功能極強。所以一定要選擇非共用保額的。

第五點,看輕症,中症和重疾的賠付次數。我認為這幾個賠付次數都在兩次以上比較好。輕症最好有三次以上,中症重疾最好兩次以上比較好,因為之前認為重疾賠一次就夠了,但現在發現一次遠遠不夠,因為我看過很多理賠案例之後發現實際上發生兩次以上重疾是有很大幾率的,比如賠完癌症後發生心梗做了支架,那如果是非常年輕的客戶以後就無法購買保險了,但買了多次賠付後保險仍然繼續有效,還可以給他保障。所以在身體健康的時候買多次賠付的產品非常有必要。那為什麼保險公司會設計這種多次賠付的產品,也是隨著醫療的發展各種疾病都在攻克,包括癌症未來可能都是慢性病,所以重疾多次賠付是非常重要的。

第六點,看輕症和中症的賠付比例,每家公司的賠付比例可能都不一樣,比如輕症有些賠20%有些賠30%有些賠45%,中症有些賠50%有些賠60%。當然比例高一點的比較好一些。

第三個層次

重疾產品辣麼多,怎樣才能挑到最最最最最最適合我的產品呢?

第七點,看等待期,有些公司是90天,有些公司是180天,選擇越短越好。

第八點,看疾病的分組不分組。一般多次賠付的大多數公司是分組的,比如100種重疾,賠五次,分五組,每組可以賠一次。每組可能幾十種病。不分組的有不分組賠兩次,賠三次的,那必然是不分組的保費要比分組的貴,貴大概20%到30%。如果願意承擔價格,那還是買不分組的比較好。如果要節省保費,那選擇分組的也是可以的,只要高發疾病在不同組就可以。比如說癌症、心梗、腦中風、尿毒症,這些在不同的組就可以,這樣保證的概率還是比較高的。比如癌症單獨分一組的,這還是非常不錯的。

第九點,看惡性腫瘤有沒有二次或三次賠付,大家都知道所有重疾裡高發的就是癌症,癌症在所有理賠數據裡佔第一位。能佔理賠數據的60%-70%左右,再加上心梗、腦中風、這三個佔理賠數據的80%左右,再往後加上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冠狀動脈搭橋術這六個佔了高發疾病的90%左右,再往後延展就是前25種,佔了高發疾病的95%。癌症大家知道可以轉移和復發的,比如前兩年是乳腺癌,後來轉移到肝癌或者肺癌,這是完全有可能的,間隔三年或者間隔五年有可能轉移,那麼就要看有沒有癌症二次賠付或者三次賠付這種條款,有些公司會有間隔三年以後再賠付一次,有些公司會間隔五年以後。看條款要求有些是新增、轉移、復發都可以賠付,有些只能賠付轉移和新增,看條款的具體要求。以上是九點如何選擇性價比高的重疾險。

第十點,最後一點非常重要,就只有一個字“早 ”,也就是早投保。一般大家說早投保,保費便宜嘛。這點是對的,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身體健康。早投保才有投保的資格,身體健康才有投保的資格,如果晚投保身體出現一些問題,可能就會加費、除外、甚至拒保,這樣就失去投保資格了,所以早投保的意義是非常重要的。

以上就是如何選擇重疾險的十條標準。總結一下說了這麼多細節要點,最重要的就是兩點:

重疾產品辣麼多,怎樣才能挑到最最最最最最適合我的產品呢?

第一叫早投保,早投保不單單是保費便宜,最主要的是身體健康,有投保的資格。這有兩個案例,第一個,2017年的時候,有個先生想給自己買了一份重疾險,但他媳婦沒有買。後來想給他媳婦買,選來選去過了半年了,結果就在這期間,他媳婦癌症了。所以他媳婦就永遠買不了保險了。還有個案例,一個朋友根據他的自身情況,至少應該買150萬的重疾,但他說每年的產品都在更新換代,越出越好。他想分三年買,每年買50萬,經紀人回答這樣理論上是可以的,但身體情況是會變化的,不知道未來身體是什麼情況。他覺得自己身體沒問題,近三年的體檢報告都沒問題,對自己的身體非常自信,於是只買了50萬。那第二年加保的時候,拿體檢報告再看,乳腺結節,甲狀腺結節。結果第二年這兩個疾病就除外了。如果當時她聽了經紀人的建議,一次性購買150萬的保額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了。可是現在只能除外承保了。他就非常後悔。

所以早買比買什麼更重要。晚買了身體發生變化,產品再好,你買不了了,所以早買比買什麼更重要。

第二叫保額足夠,也就是說一定要一步到位,在預算允許的情況下,一步到位把保額做高,而不是慢慢加,慢慢加的想法很好,保險公司的產品越出越好,但實際保險公司的產品更新都是細枝末節的更新換代,沒有太大的改動,無非就是病種從100種增加到105種,次數由5次增加到6次,其實沒有太大的變化,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晚買,很有可能身體就買不了了,這是投保資格的問題,所以也是要一步到位把保額做高。而且保額低是起不到作用的。也就是風險發生的時候是杯水車薪起不了作用,看似買了一份保險,其實是沒有起作用。這是保額不夠的一個問題。

所以總結一下就是選擇重疾險就是這十條標準,最核心的就是這兩點:早買和保額足夠。

文中觀點出自杜冠華杜大師,在此表示感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