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還敢入室盜竊!丹陽市檢察院...捕!

所謂“清酒紅人面,財帛動人心”,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正當全民居家配合抗疫的時候,有犯罪分子卻從中看到“機會”,深夜突襲關門停業的沿街店鋪進行瘋狂盜竊。近日,丹陽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林某批准逮捕。


在丹陽打工的90後小夥林某,年前因瑣事辭了職,隨後他便帶著身上僅有的一點錢天天泡在網吧裡玩遊戲。眼瞅著身上的錢快要用完,不想向家裡要錢又找不到工作的他,看到疫情爆發后街上店鋪紛紛關門,便萌生了深夜去路邊店鋪撬鎖偷點東西的主意。

疫情期間還敢入室盜竊!丹陽市檢察院...捕!

1月24日凌晨1點多,林某戴著口罩,穿著戴帽子的羽絨服,“全副武裝”開始“趁火打劫”。他在城區某處沿路邊步行邊找能偷的店鋪,用工具撬開了多家餐館、菸酒店、手機店等店鋪的門把手,進入店內盜竊了現金、手機、口罩等財物。隨後,這些偷來的錢全都被林某消費一空。


沒過幾天,錢又快用完了,嚐到甜頭的林某膽子越偷越大,一而再再而三地相繼在2月1日、2月13日凌晨如法炮製,趁路邊店鋪無人之際,撬門入室對丹陽多家店鋪實施了盜竊,竊得了香菸和零錢少許。


隨後,多家店主發現失竊,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此時,沉浸在不勞而獲美夢中的林某還不知道,警方早已通過調取案發地和周邊監控,研判分析他這幾次作案的活動軌跡,鎖定了他住在某賓館的落腳點。2月14日,正在賓館房間內休息的林某被民警抓了個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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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到檢察機關後,經審查認為,林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疫情期間18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且社會影響惡劣,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從快對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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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提醒,抗疫期間,克己自律尤為重要,切莫心生歪念,同時廣大店主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時,也要提高警惕,注意店鋪和財物的安全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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