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餘華《黃昏裡的男孩》為範本,淺談怎麼閱讀小說

一、閱讀與創作

餘華的短篇小說《黃昏裡的男孩》情節非常簡單:

一個小縣城的黃昏,有一個小男孩在水果攤上偷了一個蘋果。攤主孫福像國王一樣對小男孩進行了教育和懲罰。最後小男孩拖著受傷的身體消失了,孫福也回家了。坐在家裡的搖椅上,他回憶起了自己生活的不幸。

這個簡單的小說,網上的解讀非常多:

有把“黃昏”和“男孩”的未來聯繫在一起,談“童年”傷痕的;

也有談“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的”;

或者“弱者欺負更弱小,正是弱小的根源的”等等等。


以餘華《黃昏裡的男孩》為範本,淺談怎麼閱讀小說

這些解讀都有個人認知不同的合理性。就像我們說小說是作者精心構建的文字迷宮。雲霧繚繞之下隱藏著各種理解的不確定,正是其真正的魅力所在。作者創作的過程是一種“呈現”,讀者閱讀的過程是一種“體驗” ,在“呈現”和“體驗”之中,必然會摻雜著讀者個人的因素。小說的“可解讀性”就在於此。

與之對應的另一面,如《時間管理》類似的工具書,就沒有多角度解讀的可能性,要寫書評,便只能從“多好,多有效”去進行宣傳。工具書的目標是“可執行”,藝術創作的目標是“提供審美”。相對於“可執行性語言”所要求的“標準、無歧義”,文學語言會有更多的蘊含性、暗示性、模糊性,叫“藝術性呈現”。

因此所謂書評,一部分就是從小說“呈現”功能中看到的社會價值,網站專題會把它們歸類為【文化】,大家都顯得特別有文化;另外一部分就是從小說藝術功效中尋找審美價值,這在我們網站專題中歸類於【教育】或者【其它】,就有一點“挖掘機技術哪家強”的味道,顯得不怎麼有文化。但即便如此,我們也不能否認的它的意義:因為“怎麼讀小說”,和“夏天怎麼剪狗毛”具有同樣的信息增量和指導價值。這是因為“人民的頭條”中的人民,不僅包括工農商學兵,還得必須包括像猛獁象一樣稀缺的小說愛好者。

相互交流一下讀小說的心得,不僅僅是閱讀能力的互相幫助,也助於想擁有自己的小說的讀者,更好的完成自己的作品。

----寫作是閱讀記憶的重現。

二、小說的氣質

我們讀小說,不僅僅是看一個故事,更要把握小說的氣質。氣質是小說的精髓。就像《小二黑結婚》有小二黑結婚的氣質,裡面不可能出現“45度仰望天空,心底傳來一種蛋蛋的憂傷”;《夢裡花落知多少》有夢裡花落知多少的氣質,不會出現人物叫“二諸葛、三仙姑,具有濃郁的生活氣息“”。

創作者如能把握住作品整體氣質,才能把握好細節處理。成熟的作家在處理細節的時候,永遠不會和作品的主體氣質相違背;----沒有這種意識,就只能無奈的“我手寫我心”。而閱讀者能如果能把握好作品的氣質,也能更準確的把握作品的主題。--如果把握不好,就會從一些非常奇怪的角度去追求稀缺性,輸出一些文化。

《黃昏裡的男孩》氣質:一是冷漠,用有些讀者的感受來說“有一種讓人發涼的冷漠”;二是荒誕,有些讀者感受到了“裡面的人物言行都很奇怪,但又很合理”。

這種怪異感、冷漠感,無論是作者敘述的語調、人物的舉止言行、或者背景的選擇,都是無處不緊扣、時刻不偏離。讓我們從題目中最典型的兩個物件:黃昏、男孩入手進行分析。


1、首先是黃昏:

有評論把“黃昏”解讀為“預示男孩的未來”,大概就是“年輕人小心翼翼探出頭,打量世界,卻被傷害的遍體鱗薰,從此眼中世界一片黑色”這麼一個意思。這種關聯“夕陽武士”樣式的解讀,還是有點個人化,對於作者的創作習慣並不太瞭解。我們知道餘華作為先鋒小說的代表人物,遵循象徵主義,小說並不熱衷於塑造人物。即使敘述更傳統,更有故事性的《活著》,你也很難歸納出“富貴是個什麼什麼樣的人” “家珍是個什麼什麼樣的人”。

>我認為人物和街道、河流、人物、房屋一樣,在作品中只是道具而已。他們在作品中組合一體而相互作用,展現出完成的慾望。這種慾望就是象徵的存在。---餘華訪談

這種象徵式的存在,是一種寓言式的表達---就像莊子、伊索寫的那些寓言一下。人物塑造並不是它們的主要目的,它的主要目的是展現、警示。所以說把黃昏和“男孩命運”關聯起來的評論,更多的是評論者個人角度的延展,偏離了作者的本意。

黃昏,我們可以說霞光燦爛,日落西山紅霞飛;也可以說黑影將至,一切都蒙上暮色。在日本,把黃昏稱作“逢魔時刻”,篤信這是一個被詛咒了的時間,所有的邪魅和幽魂都會在這時候出現在天空中,而單獨行走在路上的,會被迷惑而失去靈魂。

黃昏裡男孩,就有這樣的味道。很難說這個意象的選擇,是不是採用日本的說法。如果不是,更說明作者敏銳的感知力和把控力,用“逢魔時刻”這個影像,太符合小說“荒誕、扭曲”的氛圍了。否則,你換一個《陽光裡的男孩》,就完全偏離了氣質,很容易給人“籃球場、潔白的牙齒、清澈的眼神”那種校園小說的單純感。


以餘華《黃昏裡的男孩》為範本,淺談怎麼閱讀小說

就是這個味道

當然,怎麼選擇角度讓同樣的“黃昏”,達到“陰陽交替邪魅浮生”的效果,而不是“戰士打靶把家歸”

就是另外討論的範圍了,在這裡只引用文中一處描寫做簡單的印證:

>捲起的塵土像是來到的黑夜一樣籠罩了他,接著他和他的水果又像是黎明似的重新出現了。

需要說明的時,“逢魔時刻”這個分析是我在行文時臨時引用(大方向是不會錯的),上面的原文是在事後摘取。裡面“黑夜黎明交替”的比喻,完全印證了我們的分析。這也就很好的驗證了我們前面說的:

>把握整體氣質,才能把握細節意圖。成熟的作家在處理細節的時候,永遠不會和作品的主體氣質相違背.

2、男孩的符號:

就像前面我們說的,對於寓言小說,人物塑造並不是它們的主要目的,它的主要目的是展現、警示。人物和陽光、街道一樣,僅僅是承載的道具。

故事中的男孩,也是這麼一個符號化的描寫。他在黃昏的陽光中出現,偷了一個蘋果,受到了超過邊界的懲罰,最後拖著受傷的身體,消失在黑夜裡。男孩幾歲?什麼身份,是孤兒還是離家出走的孩子?他的父母在哪裡?他住在哪裡?一概沒有,甚至文中對這個孩子的外貌(身高胖瘦)都沒有任何筆墨。它僅僅被抽象為一個“弱小的”“被損害的”的符號,與“強大者”“施暴者”相對立,去實現小說的主題。至於“為什麼會這樣,不在小說的目標範圍之內。

我們可以用傳統的寓言來印證這種感覺,比如刻舟求劍。因為我們很清晰的知道這是一個寓言,所以不會產生“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蠢的人”的疑惑,也不會從試圖出故事中,得到春秋時期人們的教育水平是怎麼樣的。但我們很清楚的知道,教條死板現象是存在的,並且將成語一用再用。----荒誕只是它的形式,高度概括的真實本質才是它的精神。

但放在小說裡,就不一定有這樣的認知。比如有讀者就有這樣的感受:這篇小說沒頭沒尾的。小說後面說,水果攤主的孩子失蹤了,應該安排一個情節,攤主的孩子就是被黃昏裡的男孩綁架的……

這就是把小說當故事看了,把“被侮辱的和被損害的”變成了“善惡終有報”。所以說我們看小說,一定要把握好小說的意圖,才能更好的找到作品的重心。

以上是簡單的從題目中拿出兩個標誌,說明小說的氣質問題。為什麼這篇小說要寫成這種氣質?

下面談一談小說的意圖。

三、小說的核心意圖

《黃昏裡的男孩》一篇重心是什麼?或者說作者的核心意圖是什麼呢?

前面我們說過“呈現”,呈現“人都有一種殘忍的本性” “弱小者會把自己的黑暗面展現在更弱者身上,因為不怕導致報復”等等。現在我們可以加上一條“審判”, 把這種殘忍的過程不厭其細的描述出來,“看,就像這樣的殘忍”,讀者在閱讀文字中不僅是對這種殘忍的體驗,更是一種心靈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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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有一部電影《殺人回憶》,就是這樣的意圖:雖然真實事件中,兇手無法找到,也過了刑事追訴期。但就如導演所說(大意):“兇手也許會坐在電影院裡,電影會幫他一幕幕回憶,20年前他的所做作為”。我們也可以從卡夫卡的小說中找到大量同樣的主題,如您所知,卡夫卡是餘華文學道路的領路人。

把握住這一點,我們就能理解,為什麼作者會用大量的筆墨寫孫福摧殘小男孩的情節:

1、卡脖子,打罵。

2、折斷手指。

3、捆綁,精神摧殘。

因為小說需要這種審判的過程感:在故事裡,小說中的孫福也像一個國王一樣,對於男孩有生殺予奪的權利。

“哪隻手偷得蘋果?”類似的對話更是刑訊的形式。

從閱讀角度來說,孫福的殘忍一層層的加重,對讀者也是一種心靈的喚醒,就像“電影會幫他一幕幕回憶,當年他的所做作為”。

瞭解到這一點,對我們寫小說也是大有幫助的。就是像我們前面說的“男孩什麼身份,是孤兒還是離家出走的孩子?他的父母在哪裡?他住在哪裡?”一律不寫,因為塑造人物不是這篇小說的目的。小說的目的是呈現和審判,那麼摧殘的細節就必須要多寫,把殘忍寫的足足的,把過程寫的細細的。

人的本性是殘忍的麼?人是習慣把自己的陰暗面發洩在更弱小者身上麼? 換句話說,小說的“呈現”是否和現實脫節?

成年人在外面受了氣,回家去打罵孩子,或者摔鍋砸碗;小孩子抓到蜻蜓,撕掉它的翅膀,欣賞它飛不起來的慌亂,或者將大頭螞蟻的頭切下來,看著螞蟻四肢掙扎時的興高采烈。我想每個人都有答案。

“呈現”了什麼用?有什麼信息增量?可能小說不能提供解決方案。像《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緒,我有三點》增的那麼明顯。但我們可以勉強總結出一二三:

1)人都人性的一面,也有獸性的一樣。本性無法三點解決。

2)那麼接受它,瞭解它。

3)警覺,並抑制它。

如果我們能感知到這一點,就能理解小說為什麼會有一種寓言的氣質:篇幅太短,主題太大,只能高度抽象化處理。反過來說,如果我們感覺一個小說有一種寓言的氛圍,我們也要試著找找文字下作者隱藏的更深的意圖。比如:這不是一個善惡有報的故事,這是一個人性中夾雜獸性的寓言。

四、細節的處理:

前面我們談了,閱讀小說先把握小說的氣質,才能更好的把握小說的意圖。把握了以上兩點,我們就能尋找到小說細節處理的微妙,得到更多的閱讀樂趣。

比如我們前面說到的,

“黃昏逢魔時刻”營造出的那種荒誕感、不安感;

人物符號化設計,給人的那種寓言感;

哪隻手偷得蘋果?(哪隻偷得打斷哪隻)那種法庭感;

一方面,細節的處理必須緊扣小說的氣質和主題;另一方面,更是這些細節處理營造出了小說的氣質和主題。兩者是相互成就的關係。

我們再找出小說一個很好的例子:

>這一次男孩沒有站在孫福的對面,而是站在一旁,他黑亮的眼睛注視著孫福的蘋果和香蕉。孫福也看著他,男孩看了一會水果後,抬起頭來看孫福了,他對孫福說:“我餓了。”

孫福看著他沒有說話,男孩繼續說:“我餓了。”

孫福聽到了清脆的聲音,他看著這個很髒的男孩,皺著眉說:“走開。”

男孩的身體似乎抖動了一下,孫福響亮地又說:“走開。”

就像餘華自己說的那樣,他的早期小說中人物和街道是平等關係,都是道具。這種框架下,人物的對話是作者設計的語言,更類似於本質語言。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就像程序語言中,0 和 1是 和 否,能貼近描述的本質。

就上面一段來說,我們知道現實生活中人不會這麼說話。那麼這段描述的本質是什麼?

就是 單純的,弱小的冷漠的、強大的

“我餓了”男孩繼續說:“我餓了。”

會讓人聯想到什麼? 會想到一兩歲剛剛學會說話的小孩子。

“餓了,吃奶” “餓了,喝奶”。

在他們心中,餓了,大人要去準備奶,就是簡單到天經地義的事情。

>走開。孫福響亮地又說:“走開。”

有一種什麼樣的味道?力量懸殊的不願意多浪費一個字。就是藐視。

不信我們可以換一個場景:

根據城市治安管理條例,你這個水果攤屬於佔道經營。我們將依法對這些水果進行沒收……

走開。

他敢嗎?

從生活經驗上,不管是男孩還是水果攤主,說話都不會這麼酷。從描述本質上,這樣說話更貼近作者的企圖,和整篇小說的氣質又貼合的很好。前面引用過“有些讀者評論說:感覺裡面的人物言行都很奇怪,但又很合理”,這也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同樣的,我們也可以用這段說再來闡述,寓言小說的目的不在於塑造人物。

如果是塑造人物,對話可能就是這樣的:

大叔,我餓了,能給我一個蘋果嗎?(一個有禮貌的惹人憐愛的小男孩)

誰家的孩子,這麼髒?一邊去,沒看我正忙著嗎?(一個暴躁的毫無同情心的中年男人)

這些描寫,人物形象倒是立體生動了,但就是失去作者想要的“概括性和象徵性”。放在整個小說的氛圍中,就成了噪音。

五、結尾

因為小說的包容性,為各種風格提供了無限的可能。這些風格並沒有高低優劣的分別。

但有一點可以確定,小說是一個系統工程。

以前我們談過創作小時要注意的氛圍營造、矛盾構建、和敘述手法的統一。今天我們談到了閱讀小說時需要注意小說的氣質、主題和細節實現手段。其實都是同一件事情,閱讀能力和創作能力是螺旋上升、不可分割的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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