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在發生信用關係時,是如何用書面約定作為履約憑證的呢?

在人們發生信用關係時,必須有書面約定來規定各方的責任作為履約的依據。如有一方不履約,對方可告到官府,官府可據此判定是非。於是產生了各種各樣的信用證券。從傳播學角度看,這些證券都屬於傳播工具。它不僅在當時傳播著一種經濟關係,而且留傳到後世,則又成為傳播歷史的信物。《周禮》中提到 的信用證券有傅別和質劑。《周禮·天官冢宰上》小宰之職有“

聽稱責(債)以傅別”和“聽買賣以質劑”。東漢鄭眾說:“傅別,謂券書也。聽訟責者以券書決之。傅,傅著約束於文書。別,別為兩,兩者各得一也。”傅別就是借券,一式兩份,債權人、債務人各執一份,發生糾紛時由官府裁決,以此為據。

古人在發生信用關係時,是如何用書面約定作為履約憑證的呢?

《周禮》

鄭玄說:“質劑,謂兩書一札,同而別之。長曰‘質’,短曰‘劑’。傅別質劑,皆今之券書也。事異,異其名也。”質劑是一種買賣契約,尤如後世所說的合同,也是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為據。秦末劉邦任泗水亭長時,常向王媼、武負賒酒喝,寫有債券。據說債主看見劉邦醉臥時身上有龍,“常折券棄責”。漢簡中有一些賒買、賒賣的記載,其中還有債券,除寫明買賣雙方姓名,賒買物件、價格及歸還期限外,還有“旁人”、“知券”(見證人)。在以後的吐魯番文書、敦煌文書中債券更多,內容也更加完備。唐後期產生了匯兌。

古人在發生信用關係時,是如何用書面約定作為履約憑證的呢?

劉邦

一些在京師的商人,賺到錢後交給本在京的進奏院、各軍、各使或富家,拿到取錢憑證,回鄉後合券取錢,稱為“飛錢”。憲宗元和元年(806年)曾予以禁止。後來朝廷認識到飛錢有利可圖,實行官營匯兌。宋代仍繼續實行。飛錢又稱“便換”、“便錢”、“兌便”。匯兌憑證是一種異地傳播工具。宋代創造了紙幣,最早的紙幣是流通於四川的交子。宋代也創造了許多新的信用證券,有交引、鹽鈔、茶引、關子、初期會子、公據等,名目繁多。交引的含義最廣,可以包括鹽鈔、茶引等。除初期會子外,都是官民之間發生信用關係而由政府發行的取錢或取物的憑證。

古人在發生信用關係時,是如何用書面約定作為履約憑證的呢?

唐憲宗

初期會子是民間發行的匯票,後來成為南宋的主要國家紙幣。明末產生會票,會票即匯票,當時的匯兌由民間經營。清代民營匯兌更加發展,道光初年產生以經營匯兌為主要業務的山西票號。票號在經營活動中創造了許多防止偽造會票的辦法。如有的票號會票紙由總號統一印發,分號均用總號之紙,寫壞的紙要寄到總號備數。有的票號還制有銀質飛符,分作兩半,往來聯號各存一半,以兩符相合為憑。匯款兌付,這一半飛符退還原發出會票單位。用這些辦法傳播秘密貨幣是財富的象徵,隨著貨幣經濟的形成和發展,貨幣拜物教思想的傳播亦越來越廣。

古人在發生信用關係時,是如何用書面約定作為履約憑證的呢?

道光通寶

貨幣的具體形式是穿著民族服裝的。中國古代最主要的鑄幣是銅錢。春秋戰國時期的銅鑄幣有布幣刀幣、圜錢和蟻鼻錢四大類。秦始皇統一幣制,以秦國原來的方孔圓錢為統一的鑄幣形式。從此,朝代有更迭,方孔圓錢的形式除王莽統治的短時期外一直未變,直到清末。錢上鑄有文字,開始時紀重,如“半兩”、“五銖”等,後來逐步演變為年號加“×寶”的格式,如“淳化元寶”、“洪武通寶”等。許多錢幣文字優雅,有些出自皇帝、大臣或書法家之手。以銅錢為主體,形成了具有中國特點的貨幣文化。它不僅在中國代代相傳,而且影響了周邊的一些國家。

古人在發生信用關係時,是如何用書面約定作為履約憑證的呢?

秦始皇

為了保證好錢的流通,中國曆代政府有時也利用了傳播的方法。隋文帝於開皇三年(583年)在四面各關各以百枚新鑄五銖錢為錢樣,關外來的人,所帶錢經過勘驗,同錢樣相似的方許通過。否則,將錢焙為銅官。後來,又在“京師及諸州邸肆之上,皆令立榜,置樣為準。不中樣者,不入於市”用讓人們直接觀察樣錢的辦法,來辨別流通的五銖錢是否符合標準。清代由各省設局鑄錢,為了使各地做到按標準鑄錢,除了規定鑄錢的質量標準外,還由戶部頒樣錢給各鑄局,依式鼓鑄。樣錢成了中央向地方貫徹貨幣政策的一種傳播工具。

古人在發生信用關係時,是如何用書面約定作為履約憑證的呢?

隋文帝

中國的貨幣傳向國外,外國貨幣也有傳向中國的。明末外國銀元開始流入中國,逐漸受到中國人的歡迎,流通越來越廣。這標誌著西方的貨幣文化在中國的傳播。傳播的結果,影響了中國貨幣制度的發展進程,改變了中國傳統的貨幣文化。中國的貨幣原來以兩(白銀)或以貫、文(錢幣)為單位,在外國銀元流通後,產生了新的單位一元、角、分。過去的錢幣沒有圖形,光緒時開始用機器自鑄銀元,則鑄上了蟠龍圖,即所謂“龍洋”。銀元的“”又發展成紙幣的“元”人民幣的“元”也源於此。中國近代幣制的演變,充分顯示了先進制度的傳播力量。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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